镇魂小说网 > 猎击三国 > 第三百三十三章 【宿命一斩】

莫泊桑死魂灵全文阅读

猎击三国
猎击三国 !

    (感谢大盟!谢谢赵无恤2014、ufgw、江1、书友100612011850809)
    ~~~~~~~~~~~~~~~~~~~~~~~~~~~~~~~~~~~~~~~~~~~~~~~~~~~
    以豫换兖,并非阴谋,而是亮堂堂的阳谋。
    曹操当然也看出马悍的用意,就是先让他消耗袁绍,再与袁术对垒,打完大袁打小袁,但曹操并不介意——身在三国,总少不了对手,不是跟马悍打,就是跟袁术打,若能选择的话,曹操铁定会选择后者。
    既然是阳谋,马悍自然要做得漂漂亮亮。
    一道道命令传下去,先是高顺、李典、吕虔大军悄然撤围,夏侯渊得以率军从任城抽身,潜返陈留;再是高顺遵循马悍之令,将数千家眷在兖州、收其身难收其心的曹军俘虏,交还任城守将朱灵。朱灵随后将重新整编的数千曹军老卒,输往陈留。而后,曹操开始将东郡人口、财物,向陈留转移,屯集于已吾。这里向东可通往豫州梁国,往南可至陈国,距谯郡的谯县也不过三百里,可谓四通八达之地。按照协议,马悍会开放通道,让非武装人员自此逃离即将变成千里战场的兖州。
    当然,对于这些发生在千里之外的暗中交易,袁绍是不知道的。其实就算知道,袁绍也不在意,哪怕曹操实力如昔,谋臣猛将从地下复起,袁绍也是一句话:“小样,洗干净脖子等死吧!”
    十一月末,寒冬来临,袁绍经过近两个月的调动集结,已经完成战前准备。当风雪降临之时,河朔一片寂静,万物蛰伏。但所有人都知道,一旦春雷响起,惊蛰破土,来自河朔的狂风暴雨,将会席卷中原大地。
    置身于风暴边缘的马悍,此时却乐得合不拢嘴——他的三个儿女,先后降生了。
    首先是万年公主诞下一男婴,接着是甄沁也产下一带把的,最后是甘梅,生了一个女儿。
    母子健康,儿女双全,对马悍而言,没有比这更大的喜事了。没枉费他动用了久经考验的野战医疗所大量医护,加上这时代最顶尖的名医与稳婆,总算无惊无险迈过这道古代的生死关。
    骠骑将军府的大门,这段时日被络绎不绝贺喜的人踩高几尺,就连少年天子也放下了修仙大任,摆驾前来看望小外甥,并赐羽林郎之衔。这是个四百石的郎官,职位不高,却是天子亲近,非将门侯府子弟不能任。马悍的长子,连大名都还没有,就先有了官身,也是一桩奇事。当然,要录入宫署籍册,还得等马悍为儿子正式起名之后才行。
    天寒地冻,河朔劲风,围炉天伦,其乐融融。马悍阖府,就在这样安宁详和的氛围里,度过了建安二年最后一天,迎来了建安三年,暨公元198年。
    建安三年春二月,一封自来黄河北岸的军报,宣告马悍的幸福生活暂告一段落。
    三天后,经天子与太尉批准,龙狼军诸将齐聚将军府正堂,拉开了议战序幕。
    贾诩、郭嘉、荀攸、乐进、徐晃、陈到、马超、庞德、周仓、乌追、韩希……济济一堂,哦,还有两位新加入的文武名人:满宠与于禁。
    这两位都是在下邳之战中被俘的曹军将领,被马悍带回雒阳,让他们(主要是满宠)边养伤边感受雒阳氛围。于禁出身寒门,无甚背景。从某种意义上说,没背景也就是没牵挂,没过多久就降了,毕竟马悍代表着堂堂天朝,很难让人拒绝。只有满宠,身为山阳望族,在马悍没拿下山阳郡或与曹操达成盟约之前,他不敢、也不能降。
    不过,当三日之前,看过马悍与曹操签署的秘约之后,满宠也很干脆地归降了。
    马悍的辽东集团文武班子,又一次得到壮大。
    这是于禁与满宠首次参加马悍主持的军议,在会上,他们首次目堵了一种集战略、战术于一体的全新论战方式:兵棋推演。
    其实不光是他二人,所有龙狼军将,包括贾诩三谋主,都是首次目堵。这是马悍在赋闲其间,结合当今局势与后世知识,琢磨出来的一种“纸上谈兵”战局推演。
    推演是在一个逼真的战场模型上进行。马悍很早以前,准确的说,是去年初入雒阳之时,就已派匠人、画师、向导出虎牢关,将濮阳至白马,官渡至延津的地形摸得清清楚楚。这不是什么未卜先知,而且马悍的老习惯,加上当时与曹操关系紧张,随时有爆发战争的可能,这地形图的绘制,更是刻不容缓。
    近半年来,局势渐渐明朗,马悍已意识到官渡之战有可能提前爆发。于是令匠人依据大量图纸,加上实地勘察,制作出比例为10000:1的白马至官渡的沙盘。
    眼下这个巨型沙盘,就摆在众人面前:大小如榻,高近三尺,山川河流,尽收眼底,平野沟壑,一览无余。不仅如此,还做出了逼真的濮阳、鄄城、白马、阳武、中牟、官渡,甚至河对岸的黎阳等诸城池模型。一旁还摆放着插着“袁”、“曹”旗帜的泥塑步兵、骑兵、车辆(辎重)、鹿角等等兵棋,以及标注不同数字,代表兵马数量的各色三角小旗。
    诸将看得啧啧称奇,目不转睛,大开眼界。
    荀攸评价道:“有此棋局在手,袁曹之战,如活戏尔。”
    马悍兴致勃勃站到沙盘前,对诸将及谋士们笑道:“袁绍为白,曹操为黑。我执白,谁来与我下一局?”
    如此新鲜的战棋模式,顿时引起众人极大兴趣,纷纷争先,尤其马超叫得最大声,就连于禁、满宠,都想参与。最后贾诩建议,分两边,下群棋。
    马悍、郭嘉、乐进、马超、庞德、周仓、乌追、韩希代表袁绍;荀攸、徐晃、于禁、满宠、陈到代表曹操。贾诩为场裁。
    马悍这边明显人多些,这也附和实际情况,袁绍本就人多势众嘛。
    “开打”之前,马悍先宣布了一下规则,采用后世战略游戏最合理的回合制,骑兵每次可走三格,步兵、辎重走一格,主帅、大将有移动加成,最低筹码为一千,即一次最少要动用千人兵力等等。规则与象棋、围棋都不同,反倒很象后世的战棋游戏,以吃掉对手主力或将帅为终极目的。
    这场棋,马悍(袁绍)占优势太大,与其说是对弈,不如说是对荀攸、徐晃、于禁等智士名将的考验,同时也给在场所有人上一堂生动的战略战术课。
    首先,由贾诩将代表兵力的泥人与小旗进行分配。这个分配不是胡乱分的,而是依据近期从魏郡、黎阳及陈留、濮阳等袁曹双方处探得的情报,依据双方出动将领若干、人马数量、粮草储备、役力辎重等等详细军情而进行分配。
    由于此时还未开战,所以双方的警戒都没调到最高,不少情况不难探查。就算有些情报比较难打探,奈何双方准备时间甚久,花上几个月,总能有所收获。
    贾诩很快调配完毕,马悍分到八万人马及二百万斛粮草,各种辎重车更是堆满案牍。而荀攸一方就可怜了,只分到二万人马及三十万斛粮草,尤其骑兵更少得可怜,几乎拿不出手。
    这就是这个时空袁绍与曹操的实力对比。
    袁绍此次兴兵八万,加役力、民夫等非战斗人员,正好十万,比历史上的十二三万,要少四分之一。尤其值得一提的是,历史上袁绍本有骑兵七八千(史载有马匹近万,但不是匹马配一兵,而要预留一部分备用马,做为战损补充,以保持可持续战力,这个比例通常为五分之一),远超曹操,而在这个时空,袁绍却只有不到五千骑兵。
    袁绍兵力及骑兵大大低于原有历史,这是有原因的,而且与马悍脱不了干系。
    首先是兵力问题。袁绍在围攻易京时,历史上他打了公孙瓒的埋伏,令驰援的黑山军无功而返。这样一来,在易京之战中,损失不大,这才有后来南下十万雄兵。但这个时空,因为公孙瓒得马悍启发,改进了通讯方式,结果袁绍埋伏没成,反而遭到里应外和,生生打了一场硬仗。这一仗造成严重损失,以至袁绍不得不从青州及冀州大量抽调兵力增援。
    再一个,是俘虏问题。袁绍灭了公孙瓒之后,由于与马悍的协议缘故,不但分走近半战俘,更因赵云出现,一击败文丑,尽收幽州军战俘之心。此后大量幽州俘兵逃亡至右平北及辽西。这些逃亡军兵,大多为精擅骑术的骑兵,对袁绍的骑兵扩建,造成严重影响。结果最终只组建了七千骑,此次征调南下,最多只能动用五千骑。
    与历史相比,袁绍实力剥弱四分之一强。
    再来看曹操,下邳之战,他被吕布与马悍前后歼灭约三万人马,不可谓不惨重。但当曹操逃回兖州之后,却又收拢了三万大军,其中至少有二万可用于与袁绍之战。
    这也有两个原因。一是与历史相比,曹操地盘缩小了,防守面积相应减少,兵力得以更集中;二是曹操大量招募新兵。
    三国时期,诸路诸侯之所以兵力不多,一般几万上下,象袁绍十几万已经是巨无霸,真正的原因,不是人少,而是粮少,养不了太多兵。
    就以冀州为例,据东汉顺帝永和五年(140年)统计,冀州刺史部人口为580万。半个世纪后,到190年,人口最少可涨到600万。冀州在汉末还算是比较稳定的,受黄巾冲击不大,人口损失及外逃不会超过百万。这样算下来,单是一个冀州,就有500人口,加上幽、青、并三州之半,说袁绍治下有七八百万人口绝不过份。
    如此之多人口,若袁绍放开手脚使劲招募,多了不说,五六十万不在话下。但袁绍全部兵马才多少?不会超过二十万。制约他扩兵的瓶颈,就是粮食。以冀州之丰饶犹如此,其它诸州可想而知。
    同样道理,兖州也不缺人,只缺粮,兵打光了,只要还有粮,招兵大旗一竖,呼啦啦又可以拉起一票队伍。当然,这战斗力与老部队自然没得比。所以曹操与历史上一样,还是有二万兵力,只是战斗力相对弱一些。对曹操而言,真正怀具的是——无将可用……
    三军易得,一将难求。这就是曹操眼下最真实的写照。
    由是观之,曹操固然是被马悍坑惨了,而袁绍同样也难逃马悍黑手。对阵双方的兵力与战力都被马悍拉低了一个档次,故此,曹操对袁绍,还真有一战之力。
    分配完毕,马悍拢着一大堆代表兵力的泥塑小人与旗子,笑道:“先声明,我也是头一回玩,事先没练过,不算作弊啊。”
    荀攸优雅拂了拂袖:“主公练过也无妨,只要不是与攸对练过就行。”言下之意也很明白,甭管你跟谁练过,只要不是与我对练,都没用。
    马悍微笑:“公达倒是很自负啊!好,来吧,让我看看你如何为曹孟德破局。”R1152
上一章 莫泊桑死魂灵全文阅读 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