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游戏中的老婆
我游戏中的老婆 !
迎接我的人不少,大多数都是平原镇的各个职员,另外还有些本地的富商大户。
我特别留意这些富户,仔细打量了一遍,没在里面看出有什么不同寻常的人,随即低声问身边的严虎道:“你说的那个项吉来了么?”
严虎扫视左右,摇了摇头,说道:“回大人,项吉并没有过来。”
“好大的架子!”其实我并不在乎有没有人来迎接自己,只是我对项吉特别在意,现在别人都来了,只有他没到,这让我多少有些被人忽视的感觉,心里也不大痛快。
“王大统领!”
一名青年队长从人群中大步走了出来,到了我马前,躬身施礼,振声说道:“属下韩奋,现任平原镇第二骑兵营队队长,见过王大统领!”
原来他就是韩奋!对自己的重要部下,我还都是有所了解的。
我含笑点点头,说道:“韩队长不用客气。”说着话,我摆了摆手,示意韩奋不用多礼。
韩奋挺直身躯,正视我,看罢之后,也在暗暗点头。新统领面容清秀,一副笑呵呵的样子,看似面善可亲,但目光精锐、犀利,身上带有一股令人生畏的气息,单凭直觉就知道他不是平凡之辈。而且韩奋早已听说新统领在梧桐镇威逼崇尚的事,佩服不已。
他正色说道:“大统领从梧桐镇带回大量的物资,解决了营中的燃眉之急,我代表第二骑兵营队的兄弟们,谢过大统领!”说着话,他拱手又是深施一礼。
我淡淡一笑,说道:“韩队长客气了,既然是兄弟们应得的东西,那我自然会给兄弟们要回来,这也是我的职责所在。”
我这番话虽短,但令严虎、韩奋以及下面平原镇的骑士们感动不已,有这么一位守将,就不用再愁以后还会再过苦日子了。
“大统领,第三骑兵营队的队长陈涛正在边关做防务,无法脱身,不能拜见大统领,还望大人多多包涵!”迎我回府院的路上,韩奋向我作出解释。
我当然不会为这事介怀,点点头,问道:“边关那边可有战事?”
边关,也就是平原关,与蛮族的领地接壤,边关也是最常遭受攻击的地方,那里的基本守卫为一个骑兵营队,三个骑兵营队轮调在那里做防务。
“没有收到大批蛮兵接近的消息,不过最近小股蛮兵经常出没在周边的村庄,看似在骚扰,不过更像是在做打探。”韩奋正色说道。
“哦!”我点点头,随口说道:“我对蛮族并不是很了解,能不能多讲一些关于他们的信息。”
我有兴趣听,韩奋自然不会吝惜口舌,立刻为我讲述起来。
听着韩奋的讲述,我皱起眉头,我本以为平原镇战事不利,是因为己方人少,而蛮兵众多。现在看来,自己把事情想简单了,双方真正的差距不仅仅是兵力,还有战斗力,以及心理上对敌人的畏惧。
战斗力可以通过训练提升,而心理差距就必须得用一场大胜来恢复,可是按照韩奋所讲,对阵蛮兵想要取胜也不是那么容易的。
我问道:“蛮兵的战马是什么样子的?他们的战甲又有多厚?我们手里有没有样本?”
韩奋点点头,说道:“有一些。”
“那就好,等会派人送过来让我看看。”
“是!大统领!”韩奋拱手应道。
守将府,规模没有管事府那么大,但也相差不远,这片大宅院称得上是豪宅。占地面积不小,里面的房屋少说也有四、五十间,另外还有后花园、假山、假湖等装饰、宅内的常用仆从就有二十多人,另外护院的护卫也有上百号之多。
这么大的宅子,我又没有家眷,独自一个人住起来还真有些不适应,不过也有一点好处,那就是我不用费心去帮陆武、韦刑等人去找住处了。他们都可以跟我住在一起,这样联系起来也更加方便。
平原镇的镇长本想举办一场盛大的晚宴,为我接风洗尘,但被我一口回绝了,在我看来,有举办晚宴的钱还不如多买两匹战马来得实在。
对我这种令人难以琢磨的行事风格,镇子上的管理者都不太适应,不过营中骑士们却很喜欢和赞赏,可以说我就职的第一天就赢得了平原镇骑士们的人心。
进入守将府之后,我忙的不可开交。
镇子的管理者、富商们要应付,堆积下来的事情也要及时处理,另外从梧桐镇拉回来的军资、工资都要发放下去。一番忙碌下来,天色已经大黑,我这才抽出时间吃饭。
现在我的职位提高了,但伙食却大不如前,平原镇的物产远不如白雾镇那么丰富,菜食缺少,肉食的种类也没几样。好在我不挑剔,只要能填饱肚皮,什么都无所谓。
草草吃过饭后,韩奋已让手下骑士将东夷蛮族特产的东夷马牵来,另外还搬来一些蛮兵的盔甲及武器。
东夷马确实雄壮,深棕色的棕毛短而光亮,体粗肉厚,比白苗族的战马至少大上一圈。
牟让云筝四人好奇地在战马边打转,东摸摸,西碰碰,啧啧称赞。
我走上前来,用力拍了拍马背,战马站起原地纹丝未动,稳如泰山。我点了点头,单手抓住战马的棕毛,翻身跃了上去,在院中转了两圈,感觉虽然没有伍媚儿送自己的那匹‘绝影’好,但比普通的白苗族战马要强上许多,就是马速稍微慢了一些。
我已经有了雷电麒麟,绝影自然让了出去,给了陆武骑。
下了马后,我没有表态,又走到东夷骑士的防具近前,随手拿起一顶头盔,头盔是纯钢打造,又厚又重,前面带有护脸的面罩,只留出双眼的缝隙。戴在头上,将人的面部完全遮住,再看铠甲,与头盔大同小异,相同的材料,相同的厚度,相同的封闭程度。这一副盔甲上秤称一称,少说也得有上百斤重,穿在身上,等于是罩了一层钢壳,如果不用重兵器,想将其劈开,难度真挺大。
我将铠甲扔掉,落地时发出嘭的一声闷响,问道:“韩队长,蛮兵都穿这种盔甲?”
“不是!”韩奋正色说道:“这是蛮族重装骑兵的盔甲,普通步兵的防具要比这轻便许多。”
“哦!”我点点头。
牟让手里把玩一段护臂,笑问道:“我恨怀疑,穿这种盔甲,在战场上是否还能走动。”
韩奋看眼牟让,说道:“蛮人的重装骑兵不会离开战马的,所以也不需要走动。”
牟让点点头,又拣起一把钢剑,此剑的剑身又宽又厚又长,别说用这种东西打仗,单单是拿着它都费劲。
韩奋解释道:“这种剑是重装骑兵的武器,另外还有这种……”说着话,他又从地上拿起一杆长枪,其长度快要接近我的重刀了,后面细,中间粗,前端尖,枪身异常深重,这样的武器,不难想象在骑兵全力冲刺中所产生的巨大杀伤力。
以白苗骑士目前的装备,和此等装备的蛮兵在战争上正面交锋,确实不占任何的优势。
我揉着下巴,低头沉思。
两军对垒和高手之间的对决没什么区别,无论对手防御有多强悍,但终究还是有破绽的,关键就是看自己能不能找出对手的弱点。
东夷的重装骑兵防御是很强,但也一定会有弱点,只是这个弱点在哪呢?
我微微皱眉,一时间也理不出个头绪,对韩奋说道:“这些东西你先不要带走,都存放在我这里,可以吧?”
“当然可以!”韩奋连忙说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