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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百零六章 懊悔不已

佛颂
赘婿当道 !
    台上的美女,对着麦克风说道:“各位大文豪,小女名叫牡丹。这场诗词大会,由我来主持。接下来我会出一个题目,大家围绕着这个题目写诗。如果哪位的诗,能技压群雄,就可以获得芙蓉才子的称号!要知道,芙蓉才子这个称号,那可是文人墨客,最高的荣耀。”
    牡丹的目光,环视全场:“现在已经是深秋了,这次诗词大会,大家就以‘秋’为题。谁作的诗最好,谁就能夺冠。”
    “我这有一首诗!”
    话音落下,只见一个中年胖子子,慢慢走出人群,爬到擂台上。
    霎那间,所有人的目光,都充满惊讶,聚集在这胖子的身上!
    题目刚刚说出来,就作好诗了?这,这也太快了吧?!
    大家心里都好奇,想听听他能写出什么诗。
    台上的牡丹,也是满脸震惊,浅笑一声说道:“那请您作诗。”
    那胖子点点头,沉默了一会,摇头晃脑的说道:“秋夜饮酒过度,今早醒来想吐,虽是心情烦闷,却又感慨无数...”
    读完,那胖子迫不及待的问道:“牡丹美女,我这首诗很有意境,是不是有望成为第一?”
    噗..
    话刚落下,小夕忍不住把糖葫芦吐了出来,莞尔笑道:“哈哈,公子,这个人的诗好有趣啊..这是打油诗吗,哈哈。”
    与此同时,周围也是哄笑一片。
    “哎呦,乐死我了,这什么破诗,哈哈。”
    “这小子酒还没醒吧。还想拿第一?”
    台上的牡丹,也是抿嘴一笑,冲着那胖子说道:“这位公子,麻烦你先去醒醒酒吧。”
    话音落下,只看见两个壮汉,冲到了擂台上,一脚就踹在这胖子身上,将他踹了下去。
    这诗词大会,岂是儿戏?这胖子纯属是来找事的,他刚才读的那两句,连打油诗都算不上。
    这一下,没有人敢贸然上台了。
    足足过了几分钟,终于,一个穿着长袍马褂的中年男子,缓缓走到台上。
    这中年男子,带着金丝眼镜,一看就是有些文采。
    “这不是吴志吗?”
    “芙蓉城的大文豪吴志!他是真的有才华!”
    “吴志!”
    一些女生无比激动,都掩着嘴惊呼。这个吴志,是附近有名的才子。写诗作对,绝对一流。
    擂台上的牡丹,上下打量着吴志,轻声道:“这位先生,请作诗。”
    “嗯。”吴志点了点头,拿起麦克风,在擂台上走了两步,缓缓开口:
    “秋来风雪声,三分入骨,七分酿月光。”
    “不好强说愁,夜夜难寐,只道夜未央。”
    “哗!”
    声音落下,全场一片惊呼!
    好诗,真的是好诗啊!不到一刻钟的时间,竟然能作出这种好诗,这个吴志,文学功底真的太深厚了!
    伴随着一阵掌声,吴志笑了笑,拿起麦克风问道:“今年的冠军,我要了。芙蓉才子的称号,我收下了。哪位兄台不服,能压过我这首诗?”
    一时间,台下几十万人,面面相觑。谁也不敢上台。
    说实话,吴志这首诗,真的是无可挑剔!谁也不想上台自取其辱。
    “公子!”就在这时,小夕拉了下岳风的胳膊:“公子上去试试吧。”
    之前公子作诗,把文宗长老都比了下去!今日诗词大会,小夕真的希望,公子再施展一下才华。
    岳风没想上去,但看着小夕期待的眼神,就点了点头:“好!”
    话音落下,岳风挤进人群,走上擂台。
    “这位弟弟,你上台干什么?这里是诗词大会,不要捣乱。”就在这时,台上的牡丹,看着岳风说道,满脸的不悦。
    这个小子,看起来其貌不扬,穿着奇怪的衣服,应该是电影城里,跑龙套的演员。他上台来,不会是捣乱的吧?
    岳风愣了下,紧接着笑了起来:“我没捣乱,我要写诗。我不叫弟弟,我叫岳风。”
    啥?
    这小子要写诗?
    哈哈哈...
    这小子是不是白天跑龙套太累,脑子出问题了?
    听着众人嘲讽岳风,小夕忍不住跺脚,回头喊道:“你们不许笑我公子,我家公子很有才华,他写的诗,你们都不一定比得上...”
    台上的牡丹,也是浅浅一笑,说道:“行吧,这位弟弟,那你就作诗吧。但是别怪我没提醒你,如果你是来捣乱的,后果很严重。”
    岳风也懒得说话,看见擂台的一个角落,摆放着毛笔,岳风直接走过去,将毛笔拿起来,沾了一下墨汁。
    “这位弟弟,你拿毛笔做什么?放下!”牡丹踩着高跟鞋走上去,她已经确定了,这小子就是来捣乱的。
    此时台下也是一阵骚动,三年一度的诗词大会,竟然有人来捣乱?
    岳风露出笑容,走到擂台上的石碑前。
    那石碑三米多高,本来写着几个大字:诗词大会,以诗会友。
    岳风手持毛笔,大手一挥,毛笔在石碑上飞舞,写下一首诗词!
    “你干什么,来人啊,有人捣乱。有人..”牡丹喊了一声,可紧接着,她的声音便嘎然而止!
    “这小子...字不错啊。”这个时候,只听见人群中,也不知道谁来了一句。
    就见岳风字体飘逸,极具观赏性,就算是书法大师出手,也不过如此。
    岳风在上学时期,家里曾请了书法大师,教授书法。
    虽然几年不写字了。
    但是拿起笔的瞬间,岳风一下子就找到了感觉。
    众人的目光,随着岳风的笔移动!终于,岳风将整首诗,都写在了石碑上。
    写完最后一个字,岳风将毛笔抛到擂台上,紧接着拉起小夕的手,转身离开!
    岳风走后,在场十几万人的目光,都一眨不眨的看着石碑!
    只见石碑上,龙飞凤舞的写着四句话!
    台上的牡丹,娇躯一颤,红唇微微张开,将岳风这首诗读了出来。
    “枯藤老树昏鸦。”
    “小桥流水人家。”
    “古道西风瘦马。”
    “夕阳西下。”
    “断肠人在天涯!”
    夕阳西下,断肠人在天涯!
    哗!
    这一瞬间,整个城市彻底沸腾!
    好诗,天下无双的好诗!
    整首诗中,没有一个‘秋’字。却处处是秋意,处处是秋风!
    所有人反复默念,不断的回味这首诗,一个个说不出的陶醉!
    牡丹只觉得腿都软了,盯着石碑,久久说不出一句话来!
    “刚才那位弟弟..不,刚才那位岳风大文豪呢!”牡丹急的一跺脚,四周环视一圈,哪还有岳风的身影?
    “他好像走了..”
    “刚才那个岳风,真的是诗仙,称他为诗仙也不为过啊!”
    台下所有人,爆发出一阵热议。
    牡丹紧咬着嘴唇,踩着高跟鞋走台下。今天无论如何,也要找回岳风!这一届的诗词大会,冠军非他莫属!
    牡丹懊悔不已,那个岳风,分明是一个绝世才子,自己却称呼他弟弟..
    “麻烦让一下,让一下。”牡丹脸色羞红,穿过人群,满城寻找岳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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