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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百四十七节 没节操的齐郡太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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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拜别隽不疑等人,张越走出兰台,回首微微叹了口气。
    “齐郡太守王豫,如今似乎在长安……”
    “或许,我该去与这位王明府好好谈一谈!”
    齐郡是青州的核心。
    经济核心、文化中心和政治中心。
    故而,在汉季,齐郡太守一般是超规格的。
    就像河南郡太守人选,一定是从有资格担任九卿的重臣中选拔一样。
    齐郡自独立为郡以来,便一直是由天子亲自挑选合适的大臣,拜为太守。
    且其秩比,高于一般的郡国太守。
    是实打实的真两千石。
    在汉季,两千石之间,也是有等级的。
    一般郡国太守,是比两千石,所谓比两千石,意思就是准两千石。
    他们月俸五千钱,加米三十四斛。
    而在比两千石之上的是真两千石,月俸六千五百钱,米三十六斛。
    大多数九卿和野战军的将军,属于这一序列。
    真两千石之上,是中两千石,月俸九千钱,米七十二斛。
    目前汉室,有资格享受这一待遇的,仅有贰师将军李广利、执金吾王莽以及太常卿商丘成等三人而已。
    换而言之,其实所谓比两千石是高官,真两千石是高官,而中两千石则属于副国级到高官。
    以地方太守而享受高官待遇,可以想象这位王明府的来头了。
    其地位,就相当于后世的直辖市市高官兼任政治局委员,是大汉帝国权力核心的一员。
    事实上,这位王太守的履历,确实很好看。
    历任淮阳太守、河东太守、河南太守,五年前拜为齐郡太守,任职至今。
    履历真的是漂亮的不像话!
    尤其是其曾担任过的河南太守一职,是汉季所有文官们孜孜以求的目标。
    能成为河南太守的人,必须具备三个硬条件。
    第一,有能力!
    没有能力的人,在雒阳一天也待不下去!
    雒阳人民的挑剔和聪明,整个汉室,赫赫有名。
    第二,你还得有文采,能写得一手好文章、好诗赋。
    不然,也待不下去。
    雒阳人民的傲娇,天下皆知。
    而雒阳更是天下文青聚集之地,文采不好者,根本不可能被雒阳人接纳。
    毕竟,雒阳是贾长沙的故乡。
    天下诗赋和文青的理想乡。
    自贾长沙后,有志于诗赋之道者,没有去过雒阳,接受雒阳人民的熏陶,几乎不配写诗作赋!
    同时,雒阳还是《春秋》系两个支流邹氏春秋和夹氏春秋的传承地。
    天下学者,想要触类旁通,就必须去雒阳,求阅邹氏和夹氏的原本。
    第三,河南太守,必须有靠山。
    而且是足够硬扎的靠山,才能镇得住场子,才能压服河南的贵族士大夫们。
    毕竟,河南郡治所在雒阳城里的列侯宗室子弟,甚至比长安城还多。
    号称一个板砖下去,都能砸到一个贵戚之后。
    故而,在汉季,能当过一任河南太守的人,必定可以胜任其他任何工作。
    讲道理,当官当到了这个地步,哪怕只是中庸之姿,这位王太守也已经可以成为一方巨头,地位不下于一般九卿了。
    张越哪怕再强,也很难再威胁和胁迫他了。
    只是……
    张越在回忆了一下这位王太守的出身和履历后,就笑了起来。
    他微微想了想,就径直出宫,乘上马车,直奔大鸿胪给入京地方两千石们安排的官邸群——位于嵩街北部的大鸿胪迎宾署。
    一到迎宾署,亮明身份,表明来意后。
    负责接待的官员,立刻就将张越带到了一处雅居前,道:“侍中公,这里就是大鸿胪给王明府安排的居所了……”
    “要不要下官去通传一二?”
    张越摇摇头,从怀中取出一块金子,丢给这官员,道:“就不必劳烦阁下了,吾自去拜访就好了!”
    那官员接过金子,也没有多说话,喜滋滋的离去。
    张越则提起绶带,走入院子之中。
    门口,两个负责警戒和执勤的卫兵,在看到张越的貂蝉冠后,非常明智的选择没有看见,任由张越长驱直入。
    ………………………………………………
    滋滋燃烧的连枝灯,将书房照的宛如白昼一般。
    王豫端坐在案几前,绞尽脑汁的思考着明日一早上朝朝拜天子的奏疏文字。
    虽然,其实这篇奏疏,他在半年就已经写好了。
    内容和格式,也经过了无数次修改。
    但……
    他却总是觉得不满意。
    给刘家当差,可不是什么轻松的活。
    特别是当今这位陛下,对齐郡和青州郡国,有着异乎寻常的关注和关心。
    犹记得当初,天子拜自己为齐郡太守,陛辞之时的训话:“保民以仁,爱民以德,此太公之治齐也;授民以渔,教民以材,此管子之所以兴齐也!汉之兴,实赖于合太公、管子之遗风,今公为齐太守,牧民以百万计,公此去当保民循义,恭朕之命,懋哉!懋哉!”
    他也确实想要做一些事情,好实现天子的意图。
    可……
    根本就没有办法啊!
    齐郡事务的复杂,比河南郡还要混乱!
    不独是权贵豪族,还有富商大贾。
    光是临淄城里的百万人口,每天所需的柴米油盐酱醋茶就够他喝一壶的。
    在齐郡想要做事,就不得不考虑临淄城。
    尤其是那些控制临淄物资供给的势力。
    他们要是打个喷嚏,百万人口缺衣少食。
    这上面怪罪下来,挨板子和训斥的,不是身为齐郡太守的他,难道还能是别人?
    治齐五年,近乎一事无成。
    反而几乎被齐郡的胥吏权贵和商贾们驯化。
    王豫感觉也很惶恐。
    更让他惶恐的是,自己的靠山倒台了。
    丞相葛绎候公孙贺父子下狱死!
    这对他来说,几乎是石破天惊一般的大事。
    他是公孙贺的嫡系,在三十年前,就在公孙贺身边做事。
    因为做的好,而被公孙贺举荐出仕为官。
    身上有着挥之不去的公孙贺标签。
    而现在,曾经的丞相葛绎候,已经被定性为‘倚旧故乘高势而为邪,兴美田以利子弟宾客,不顾元元,无益边谷,货赂上流’。
    新任的太仆上官桀,还没有上任呢,就已经发公文给太仆衙门,严正指出:公孙贺父子朋比为党,祸乱国家久矣,今公孙贺父子虽明正典刑,以正国法,然其流毒不可谓不深矣!本官受天子之命,既为太仆,首任之要,务在清除公孙贺父子之余毒,上谢天子,下安黎庶,中利国家,有司当肃而慎之,即刻清查上下所属公孙贺父子朋党……
    简直就是杀气腾腾,让王豫看的心惊肉跳。
    太仆这么玩,岂不是等于告诉天下人——公孙贺父子余毒不清,陛下就不会满意吗?
    要知道,这位新太仆,可是从侍中转任而来。
    他的态度,在某种程度上,就是当今天子的意志。
    若真的是这样,那他王豫是不是也算公孙贺父子党羽,属于要清理和清楚的‘余毒’?
    所以,作为一个政治生物,王豫知道,生死与否,就在明日一早的大朝会上了。
    他必须表明态度,而且是立场坚定的拥护和支持天子的果断行为。
    必须告诉全天下,当今天子果断清楚公孙贺父子这样的奸邪,真的是天下之幸,社稷之幸。
    身为齐郡太守,他和整个齐郡上下,都为天子的英明神武和明见万里感到振奋。
    国家有救了!
    天下有救了!
    社稷有救了!
    然,仅仅是这样还不够!
    他必须揭发和揭露公孙贺父子这样的奸邪的恶行。
    还得深刻的表明,自己早就已经和这些奸臣,分道扬镳了。
    只是……
    道理是这个道理,但怎么写和如何组织措辞,就成为了一个大问题。
    这个度该怎么把握?
    该如何让天子和朝臣,都认可自己的表态,确认自己已经不是奸臣一党了?
    再一个,如今,公孙贺父子倒了,他该去找谁来当新的靠山?
    这几个问题让王豫真的是脑子都要炸掉了。
    “唉,为官之难,难于上青天!”王豫叹着气,放下手里的笔。
    在齐郡五年,自己近乎一事无成。
    天子本来就很不满了。
    现在,又要面临与公孙贺父子进行切割的难题。
    恐怕,此番自己是很难过关了!
    “或许,我该考虑如何体面的致仕了……”王豫心里想着这个问题,但又有些不舍。
    他花了三十年,从一介布衣,爬到现在的位置。
    付出了不知道多少努力和心血,就这样放弃?
    如何甘心!
    但理智告诉他,或许致仕是唯一的出路。
    这样,才不会惹人嫌弃,被人厌恶。
    正想着这些事情,忽然门外传来了自己的管家的声音:“主公,有贵客来访!”
    “谁?”王豫闻言,好奇的问道。
    “据贵客自己自称,乃是‘侍中领新丰令,钦命京畿全权除疫大使张子重’……”管家轻声说道。
    王豫闻言,仿佛屁股被针扎了一样,猛地跳起来,急忙道:“快快有请……不,吾要亲自恭迎!”
    回京的这几日,王豫听说最多的,就是那位张毅张子重了。
    这位汉家最火热、最受宠的新贵!
    长安城中,如今权柄最大的大人物!
    别号张蚩尤,据说有三头六臂,万夫不敌之勇!
    又据说,博览百家之术,无所不知,无所不晓,一身所学臻于化境,连太学祭酒董越,也是战战兢兢,不敢教也,只能是代父收徒,打算让其成为已故的董江都的再传弟子。
    更有传说,这位张侍中在兵法军事领域,也有着让人膜拜的造诣。
    连汉家大将,甚至贰师将军李广利也要求教!
    更要命的是——王豫的旧主与靠山,就是栽在此人手里。
    葛绎候公孙贺父子,屹立朝堂,富贵三十年。
    却在不到四个月里,被这个从南陵杀出来的布衣扳倒。
    只能说恐怖!
    只能用可怕来形容!
    如今,这位侍中官赶在大朝议之前来见自己?
    王豫深深的吸了一口气。
    他知道,这恐怕是自己最后的机会了。
    抓住了,或许就能平安落地。
    若不能抓住……
    那或许找个白绫,自己上吊,可能还会有些体面。
    …………………………
    于是,王豫连鞋子也顾不得穿,光着脚踩着冰冷的地面,来到了门口。
    然后,他就见到了一个年轻的不像话的男子,站在门口,朝他微笑。
    他头上的貂蝉冠,就是最好的标识物。
    “下官齐郡太守豫,恭问侍中公安……”王豫迎上前去,纳头就拜,毫无节操的道:“侍中公星夜来下官住处,真是令下官荣幸之至,深感惭愧啊!”
    “下官本该再去侍中府邸请安问好,奈何回京日短,琐事缠身,不得空闲,又心念侍中公日理万机,辅佐陛下,事务繁多,不敢冒昧打扰……”
    这一段话说的王豫自己都感觉是肉麻无比,鸡皮疙瘩起了一地。
    他今年五十有六,二十年前就已经是两千石,贵为一郡太守了。
    彼时,这个年轻人恐怕还在娘胎里。
    但……
    没有办法!
    与节草和面子相比,小命和仕途前途,显然更重要!
    他做了三十年的官,宦海沉浮,亲眼目睹了无数人的起起落落。
    早就已经知道,在这个世界上,节草与面子,是最不值钱的东西。
    就像曾与他一同出仕,被认为汉室百年难得一见的刑罚专家的咸宣。
    就因为要面子,想要节草,所以灰灰了。
    而他这个不要面子,没有节草的家伙,虽然才能不及咸宣一半,三十年的政绩加起来,还不足咸宣在内史任上一年的成绩——咸宣担任内史,第一年就干掉了长安五十个为非作歹的贵戚子弟,顺便修了漕渠。
    第二年就让整个长安的犯罪率降到了有史以来最少的地步。
    哪怕是那些恨咸宣的人,也不得不承认,咸宣是汉室有史以来最好的内史官。
    可他不是死了吗?
    而且是被族诛!
    而自己,这个当初被咸宣讥笑为‘王无用’的家伙,却活到了现在,拜为齐郡太守,秩比真两千石,在整个汉书都属于绝对的高阶官吏。
    所以呢,王豫没有任何负担的一见面就直接跪舔起来。
    这就让张越尴尬了。
    “明府实在是太厚爱了!”张越赶忙拉起对方,道:“晚辈受之有愧啊!”
    但内心却是很喜欢,很受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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