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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百四十二章 重色轻友

都市透视医尊(都市妙手医尊)
    接下来,万码更加认真的教刘乐,恨不得把所有的功法都倾囊相授。
    一招一式,都亲自演习,让刘乐记住他的姿势,拳势和腿势。
    他说,势,很重要。
    只要有势,弱者就可以战胜强者;还能绝地反杀,反败为胜。
    在演武的过程中,他给刘乐讲了许多道理。
    所谓修炼的境界和实力。
    并不是说你有足够的天才地宝和丹药功法,就能一直不停的突破。
    除这些之外,其实还需要心境,需要稳固,需要根基,需要夯实和锤炼等等。
    万码特别欣赏刘乐的心境,那淡然的神色,仿佛一切尽在掌握。
    然后是根基。
    刘乐才灵境小成,就能打败他,可见根基是多么深厚,可见境界是多么稳固。
    他觉得刘乐一定有自己的夯实和锤炼之法,他希望刘乐可以分享出来,让大家都学习学习,人也学习学习,也好提升战力,弘扬华夏武道文化。
    刘乐却摇了摇头。
    因为他真的不知道这些,更是没有夯实和锤炼过自己。
    他之所以这么强,都是因为他修炼的功法高级和体质特殊。
    再者就是小黑龙和医柆。
    这些东西,怎么分享?
    特别是小黑龙和医尊,都是他的奇遇,也是他最大的秘密,他不想告诉别人。
    再说,就是他说了,别人也无法再找个医尊和小黑龙啊!
    最后,万码做了总结。
    他说每一位修武者,要想成为真正的强者,甚至是超级强者,必须满足三点。
    第一,天赋。
    第二,努力。
    第三,头脑。
    他觉得刘乐的天赋是有了,而且还是旷古烁今,前无古人。
    要不然,绝对不会这么强横。
    努力也有了,从刘乐跟着他学习苍龙拳就能看出来。
    刘乐非常努力,也非常聪明。可以说一学就会,简直让人嫉妒得发疯。
    没多久就能一拳打出三朵拳花,一转眼就又能打出了六朵。
    “刘乐,你最缺乏的就是头脑。”最后,万码无比肯定的说道。
    刘乐把他打伤,逼着他道歉,他觉得这就是没有头脑的表现。
    刘乐哪怕有一点头脑,也不会下手那么重,逼的那么紧,让他那么没面子。
    当然,要不是刘乐一拳把他打成重伤,他也不会这么欣赏刘乐。
    天快黑的时候,万码这才终于停了下来。
    因为刘乐已经学会了,一拳打出了十二朵拳花,直接拳法大成,闪耀全场。
    马岩相摆都嫉妒死了,她学了三个月啊,三个月才学到刘乐这样的地步。
    万码觉得没有什么好教的了,再教,也没有什么意思了。
    而且该说的都已经说了,再说,也没有什么意思了。
    同样的苍龙拳,马岩相摆学三个月才到大成,刘乐只学三个小时就到大成了。
    比着他也没有多少差距了。
    马岩相摆心里突然升起一道挫败感。
    和刘乐这样的妖孽比,真的能把她气死。
    周凯军、黄月皎和丘衣也是万分羡慕、仰慕、崇拜,甚至是嫉妒和气愤了。
    都觉得刘乐实在是太天才,太妖孽了;刘乐活着,就没有别人的活路了。
    刘乐很开心,毕竟学会了一套拳头,而他刚好没有拳法。
    既然比赛时要赤手空拳上场,到时候他就可以用上苍龙拳了。
    “哈哈哈……”
    最为开心的就是万码,他从来没有教过像刘乐这么妖孽的学生。
    这辈子能教到刘乐这样的学生,他觉得就是他的荣耀。
    特别是刘乐喊他万教官的时候,他把嘴都笑歪了,仿佛一下子年轻了二十岁。
    天快黑的时候,万码看了看时间,吩咐道:“今晚,大家好好休息,明天上午咱们乘飞机去米国参赛,我要去准备一下,咱们明天上午八点在广场集合。”
    说完,万码就走了。
    这次由他带队,他要去做些最后的准备工作。
    “大哥,咱们一起出去吃饭吧!”
    田珍惜建议道:“我请客,大家认识认识,交个朋友。”
    “还是我请客吧!”丘衣看了刘乐一眼,美眸里充满感激。
    是刘乐帮她争取一个参赛的机会,要不然她就已经退出了。
    “谁请客都无所谓,大家都是华夏武者,交个朋友是真的。”田珍惜笑道。
    “对,咱们要团结。”周凯军急忙应和,他崇拜强者,也想和刘乐结交。
    还特别好奇刘乐修炼的功法和修炼的方法,他很想请教请教,取长补短。
    黄月皎和马岩相摆一起看向刘乐,眨动着美眸,等待刘乐答复。
    “咱们不是已经是朋友了吗?”刘乐笑问道。
    “哈哈,对,朋友之前出去吃个饭,大家共度一个美好夜晚。”田珍惜笑道。
    “不了。”刘乐拒绝了,因为他已经答应了秦浩绮,要请秦浩绮吃晚饭。
    就像一句话说的那样,为朋友两列插刀,为了女朋友插朋友两刀。
    在他心目中,女朋友还是更加重要的。
    “大哥,那你去哪里?”田珍惜一脸失望问道。
    刘乐很想问,我去哪里管你什么事?你怎么像老妈子一样,什么都问?
    不过,他还是耐着性子回答道:“去请我女朋友吃晚饭。”
    “大哥,那我陪你一起去,也好认识认识嫂子。”田珍惜嘻皮笑脸道。
    “不用了。”刘乐可不想带个电灯泡,他转身就走,也不想耽误时间了。
    天色马上就要黑了,现在赶过去,都可能晚了,秦浩绮说不定都生气了。
    田珍惜无奈的叹息,等到刘乐走远了,这才对着刘乐离开的方向,狠狠鄙视道:“这个重色轻友的家伙,咱们祝他早日分手,还是被女友狂甩。”
    “哈哈。”众人一阵哄笑。
    都很佩服田珍惜的胆子。
    就不怕被刘乐一巴掌拍死?
    再说,像刘乐这么优秀,哪个女人会眼瞎的把他甩了啊!那也太傻了。
    田珍惜看向众人道:“咱们几个聚聚吧!就去御膳坊。”
    “好。”众人欢呼一声,就同意了。
    谁教田珍惜是大款呢?
    由田珍惜请客,自然是田珍惜说去哪里,大家就去哪里。
    再说,御膳房是京城最知名最豪华最昂贵的饭店,是土豪和大家公子小姐,以及社会名流的聚集地,去那里吃饭,才有格调。
    既然去吃饭,自然不能穿着灵兽皮衣,众人立刻就去更衣室更换衣服了。
    穿上个性得体的卫衣,田珍惜和周凯军一看就是高富帅。
    田珍惜是那种坦坦荡荡有一说一有二说二的性子,大大咧咧,不玩心眼。
    周凯军却有些阴柔,话不多,心里有事,性子偏阴冷;似乎爱惦记别人。
    换上牛仔裤和T恤,黄月皎、马岩相摆和丘衣,怎么看都是白富美。
    而且,黄月皎还特别美。
    是那种阳光明媚的美,开朗活泼,笑起来特别爽朗的美。
    马岩相摆也很美,是那种端庄气质美,美得高雅大气,贵气逼人,可以入画。
    她话不多,却很管用;每次开口,都是一针见血,起到定风波的作用。
    丘衣是那种温柔的性子,说话轻声细语,是那种江南水乡的诗意美。
    她穿着过膝中短裙,美腿上包裹着丝袜,脚上踩着高跟鞋;比着黄月皎和马岩相摆多了一些性感妩媚,也多了一些温婉迷人。
    但是,黄月皎比她多了一些阳光明媚的感觉。
    马岩相摆也比她多出一些端庄高雅的气质。
    不得不说,三女各有千秋和特点。
    最最重要的是,她们都是二十岁出头,非常年轻。
    而且,三女的身材也很完美,毕竟是武者出身,该凸的地方凸,该凹的地方凹,从上到下还有一种S型的线条美,美的不可方物。
    刘乐要是看到她们美得这么离谱,肯定会带着她们一起去找秦浩绮约会了。
    要怪就怪她们穿着灵兽皮衣的时候,连脸都包住了。
    初次见面,刘乐根本没有透视她们,只到现在都不知道她们长得这么漂亮。
    御膳坊。
    二楼靠窗的一个雅座上,秦浩绮正一边翻看剧本,一边等待刘乐。
    她慵懒的靠在沙发上,五官精致,面色红润,优雅高贵,给人一种富贵美。
    今天,她穿着一袭紫色长裙,束腰,露肩,带着轻飘飘的紫纱披肩。
    白嫩的肌肤若隐若现,非常性感迷人。
    自从中午开始,她就在这里了,整整一个下午,吸引了许多目光。
    每一个经过这里的人,不管是男是女,都会忍不住的回头望。
    “那位美女是不是秦大歌星?”
    “好像是吧!”
    “秦大歌星怎么会在这里?”
    “不知道啊!”
    “好漂亮啊!”
    “是啊,美得让人家嫉妒了。”
    “好想找她要签名哦。”
    “好想握握她的小手。”
    “好想拥抱她一下,闻闻她身上的香味……”
    有人真的跑去要签名和握手,结果还没来到秦浩绮身边,就被保镖拦住了。
    要不是保镖守在旁边,秦浩绮出现这种公开场合,别想有半刻钟的清静。
    整整一个下午,她听到了许多人对她的议论,也感受到了各种各样的目光。
    然而,她的心思都在剧本上面,根本不受外在目光和议论的影响。
    可是,随着时间的推移,眼看天色都要黑了,她就越来越看不进去了。
    不是剧本不够精彩,而是想起了刘乐,担心刘乐来不了。
    一个下午,她给刘乐发了十条短信,刘乐都没有回复一条,真害怕刘乐出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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