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品兵王在都市
虐仙记 !
密云谷,雪中三尺之处,江城“目睹”了薛冲一行人离开之后,终于喘了一口大气。
目睹。
自然是目睹,以江城现在的境界,神魂可以随时的离开躯壳,察觉周围的情况。
他刚才就将自己的肉身,埋藏在厚厚的雪地之中,灵魂出壳,目睹了薛冲带领手下进行的一系列的搜捕。
幸好,幸好自己想得周全,藏身在一望无际的雪地之中,如果是藏在附近的山洞、树木之中,说不定就难逃毒手。
现在的他,十分的后悔,肠子也青了。
为什么?
为什么我最初的时候不祭出豹文针?
看来,薛冲的境界,并非很好,居然只是区区第五重大力,不像伐脉境界的高手,身体的灵敏度极高,能躲开许多厉害的刺杀!
江城自然是在元壁君的驱使下,来到这险恶无比的大雪山。
不过,以他的自负,哪里想到会有危险,不停的和师妹谈谈说说,把这次执行任务当做了一次逍遥的旅行。
也难怪,他们的师傅元壁君威震天下,呼风唤雨,左右天下的生杀大权。久而久之,他们也养成了目空一切的骄傲。
因为发现纳兰忆君被擒,所以他对薛冲高看了一眼,但是那晚在黑夜之中的交手,薛冲差一点死在自己的幻术之下,又使他大为宽心。这才敢在救人之后还敢留名,准备大摇大摆的将纳兰救回,好在师傅面前显示自己的能耐。
他深知魔门的规矩,第一次任务,只许成功,不许失败。不然的话,会受那比死还惨的万毒噬心之苦,活下来的机会,小得可怜。
并且,魔门弟子都清楚,即使能活下来,以后在众同门和师傅的眼里,也会是一个无足轻重的人。
第一次的任务,相对都比较的轻松。
可,正是这样轻松的任务,我都没有完成。
江城的心开始流血!
他号称是元壁君年轻一辈弟子中最杰出的人物,居然如此的栽在薛冲这样一个仅仅肉身第五重大力境界的人手里,而他不仅在武功上还是神魂的修炼上,都大大的强于薛冲,也难怪他愤怒!
他现在自然不能回去,他不能这样两手空空的回去。
他必须要救出两个师妹,而且最重要的,必须杀了薛冲,将这天下十大恶人之一的人的首级带回京城。
否则的话,他这一辈子,修行都永远不能上一个台阶。
这些,已经不必多想,现在,是恢复我功力的时候了,九九八十一日之后,我就用耳朵里的这只豹文针,杀了薛冲,悄悄的救了两个师妹,回去向师傅复命。
看来,我真的是小看了天下英雄!
不说薛冲使出的那种惊世骇俗的柴刀刀法,就说萧玉章和许明。
光是这两人联手,自己就不一定能活着离开。
肉身八重天纵之境,以自己现在的实力,肯定不是对手。
一个境界的差别,就是霄壤之别。
这就是为什么饕餮境界的人肯定斗不过锻骨的人,而掌握了运力技巧肉身第四重yin阳境界的人肯定会稳稳的压住第三重**境界的人。
像薛冲这样的异类,可以越级挑战,居然可以不死的,一百万个修炼的人之中,也未必会有一个。
不管是武功秘籍还是道法秘籍,都是大陆上最珍贵的东西,人类有些肮脏的本性,即使过一百万年,也许仍然不会改变,比如,秘籍自珍,比如,希望自己永远比别人强。
血红的丹药出现在江城的掌心,将他的脸色映出一种诡异的苍白。
天山血印丹!
十枚,足足有十枚。
江城忽然一仰头,一起吞服!
可以清晰的听到肠胃搅拌的声音。
可怕的是,江城畅胃的吞吐能力,居然和薛冲不相上下!
一柱香不到的时间,江城的脸色红润起来,而且越来越红,渐渐的变成深红,最后变成猪肝一样的黑红。
“附体在一头死狗的身上,既要激活它的生命潜能,又要耗费神魂假装,只差一点点就到了油尽灯枯的境地,好险!”
…………
密云城县衙。
宏伟堪比盛京皇宫的大殿里,薛冲和一众将领济济一堂。
自从许明归降以来,四方闻风前来投靠的豪杰已经近万,其中的大部分都不是十恶不赦的jiān徒,被无枪、萧玉章、许明等人吸纳到军中,委以重任。
这次集会,邀请在列的就有上百位新纳豪杰,和萧玉章、许明以前手下的将领的数量差不多。
黄宫。
四周都用黄色的颜料,布置得和盛京皇宫一模一样,显示了修建此宫的人昭然若揭的野心。
曾叔宝在密云经略数十年,的确是志向远大。
一旦进了此地,就有一种庄严之感,近三百位将领进入其中,各自按照自己的座次入坐,鸦雀无声。
薛冲今天金盔金甲,腰间别着一把柴刀,眼神犀利,高居在县官升堂时候的宝座上,柴刀的的刀锋从刀鞘中露出一线,耀眼生花,显得十分的雄壮和强悍。
以往的时候,他的柴刀都别在腰带上,但这一次,他刻意修饰了一下。
待所有人都到齐,薛冲首先开言:“各位,今天召集大家来,是要完成一件大事情,常不偷何在?”
“末将在!”
“国有国法,家有家规!大匈帝国无道,法令不行,我等啸聚山林,正是替天行道,今日之会,就是立法度,正名分,所以可称为‘名法会’,它日我等如果得了天下,必将此法发扬光大,兼济天下苍生,我任命你为今日会议之执法官,带领八百精兵,若有胡言乱语者,杀!”
薛冲本来坐在座位上,说到最后一个字的时候,忽然站了起来,神威凛凛,有种天神降临的感觉。
以他的年龄,根本说不上威严,但是金盔金甲之中的他,显得很有威势,出口惊人,一下子就震慑全场。
全场落针可闻。
“古人云:子yu为一国之政,必先正其名!名不正,则言不顺;言不顺,则事不成;事不成,则礼乐不兴;礼乐不兴,则刑法不中;刑罚不中,则民无所措手足。我白云城聚义雪山,占据密云等四座县城,并非只是为了打家劫舍,带领大家一辈子都做强盗,做那伤天害理,无恶不作的勾当,而是要为天下万民谋福利,推翻元华这个傀儡,以及清除元壁君、元洪这些外戚的势力,还天下人朗朗乾坤。我们现在的兵力,虽然不甚强,但是只要我们来年能够抵挡住官兵的进攻,让天下的豪杰看看,我们是能战的,自然会有人投靠,壮大我义军,到时候,一旦时机成熟,进军盛京,夺取天下。”
“说得好!”许明大叫起来,“进军盛京,夺取天下!”
就在不久之前,元洪在得知许明投降的消息之后,派兵将他的家眷全部捉拿,在菜市口刑场,一家219口,全部砍头。
元洪和他,自然有不共戴天之仇。
“进军盛京,夺取天下!”
众将领听许明一呼,一起大叫,三遍方止。
不少的将领热泪盈眶,因为其中绝大多数的人,都是受尽欺凌,最后才投身义军的。
“此言差矣,以我之见,树大招风,我白云城兵力不足,要是提前称王称帝,恐怕招来大匈帝国最强悍的兵马,我们现在不宜大张旗鼓,而应该养精蓄锐,待三五年的修养之后,才有和大匈帝国精兵一拼的实力!”
靠!薛冲的牙齿痒痒的,真想杀了这个家伙!
庞修,又是庞修!
不过,他这番话,倒也不是完全没有道理,薛冲其势也拿他没有办法。只得道:“诸位将领,今日这名分,一定要定!不过,称王称帝还是其他的,大家讨论之后再定。”
顿时,黄宫之中议论纷纷。有人主张称帝,理由是白云城在弱小的时候,尚且能击败萧玉章和许明,何况现在兵多将多。有人则主张称个什么将军之类的就行了,以免引来朝廷的大军。有的则主张什么都不用变,仍旧叫薛冲为百云城主,只需要加固防守,到时候不怕官兵就行了。众说纷纭。
“住了!”
薛冲忽然大喝一声,挥柴刀将县衙的案桌砍掉一角,满殿皆惊。
“萧玉章将军,你怎么说?”
他的眼睛鹰一样的看着他。
“我以为,您可以称大将军,既并不引起朝廷最大的嫉恨,又可以打响我白云城的名声,两全其美。”
薛冲的脸上露出一丝微笑。
的确,他有点担心萧玉章的立场。
“我支持城主做大将军!”
“我支持城主称帝,妈那膏子,皇帝算什么狗屁!”
“……”
“……”
在薛冲的询问下,在场所有的将领都表了态。
结果只有一个,大势所趋,深沟高垒,先坚固城防,徐徐称王。
“参见大将军!”
当下,所有与会的将领郑重的参见了薛冲,就任大雪山白云大将军!
“好好,很好,名既正!则一切都顺理成章,下面,我们讨论我大雪山义军的法令,庞修负责形成文字,十五日之后,待修改无误,颁行全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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