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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87章 我想娶她3

田园悍媳
    “没事,少喝一点,本官今儿个高兴。”阎烈嘴角都快咧到耳根去了,看得出来是真高兴。
    “大人,什么事这么高兴?”
    “咱们大河郡知府大人昨儿个被人打了,脑壳子让敲碎了,胳膊腿被打折,肋巴扇也骨折了,差点就没命。伤得厉害,就算治好了,这一把岁数,估计也不怎么中用了。”阎烈一脸幸灾乐祸。
    已经有人给他递了信,等大河知府被撸,他立马就会走马上任,成为下一任大河知府。
    不过现在还未定,要等上任书来。
    噗!
    司昭一口酒喷了出来,幸好他转得快,要不然得喷阎烈身上。
    “这,这么严重啊?”司昭咳咳了几下。
    阎烈觉得他的反应有点怪,但并没有太过在意,美滋滋地吃着炒花生。
    幸灾乐祸地说道:“严重着呢,这会还昏迷着,听说就是醒来了,也有可能会变成个傻子。”
    该,狗知府给他使绊子,现在遭报应了。
    司昭一脸意外,竟然这么严重吗?
    不自觉地就摸了摸脑瓜子,某个姑娘报复心挺重,出手也挺狠的,他下次是不是该注意点,尽量不把人得罪太死?
    司昭眼珠子转了转,说道:“大人,有一件事我一直没说,现在听到这么个消息,我觉得得拿出来说说才行。”
    “啥事?”
    “就是我到县城来那天,我们村,跟赵家村,还有山坳那边,发生了件怪事。两死一伤,听说是遇见怪物了,要请人回去做法呢。”
    “死人了?这两天可没见有人来报官。”
    “死的那个不知道是哪里的人,谁也没那个闲心帮他报官,直接丢义庄去了。活着那两个,是我们村子的人。其中一个还是我小妹,在赵家村被伤的,两个都让开瓢了,差点没救过来。”
    “噗………”
    阎大人也喷了。
    还好司昭反应快,把花生跟猪蹄端走了,要不然得被他喷个正着。
    “你仔细说说。”
    阎大人抹了抹嘴,见司昭说起小妹时莫得感情,也没有什么好奇怪的,毕竟把司昭招来当捕头之前,早就查过了,十分了解司昭的情况。
    司昭喝了一口酒,才缓缓道来。
    其实司昭怀疑,这些都是余夏儿干的,但他没说。
    阎烈抓了个猪蹄起来,狠狠啃上一口,眼皮一个劲地在跳着,他心里头有点发毛。
    “照你说,这究竟是人是鬼?”提到鬼,阎大人个本来不怕鬼的,还有些虚,朝四周扫了一眼。
    他娘的,大晚上讲鬼,还是在中元节。
    “说不好,反正挺奇怪的,两个受伤醒来的人都说是有怪物。可什么怪物如此奇葩,不吃人肉,却爱伤人,该都是胳膊腿打折,脑壳敲碎那种。”司昭说道。
    “你怀疑知府大人那个案子,也是那怪物所为?”阎大人一下坐直了身子。
    “是这么怀疑的。”司昭点头。
    让他们怀疑是怪物干的,总比怀疑是余夏儿干的好,就让他们查怪物去。
    只是他很好奇,余夏儿是怎么做的,才让他们一个个看成是庞然大物。
    “回头我给你个批文,你回去查一下。毕竟死了人,不能由着下面这么简单处理了,省得回去闹出什么事来。”阎烈说道。
    先把死了的人的身份查清了,之后若真查不出什么凶手来,就按出现妖物来处理。
    反正那两个侥幸捡回来一条命的人说了,确实是看到了妖物。
    司昭点了点头,心头一阵激动,这个活他爱干。
    有几天没见人了,他甚是想念。
    可事情就是这么的巧,不等阎烈写下批文,上头就来了急信,让阎烈暂待知府一职,带人到大河郡去主持大局。
    因为秋闱将至,大河郡必须严格控制起来。
    于是司昭没来得及回家一趟,就跟着阎烈去了大河郡。
    到了大河郡后,司昭又发现大河郡流传着有关于凶手的一件事,民间暗传这凶手其实是个好人,当众揭发了包子铺使用豆猪肉的恶行,让无数人不至于被骗。
    但这个凶手可能跟知府大人有深仇大恨,又有可能是看中了知府大人的第十七小妾,所以才打伤知府大人,将小妾偷走。
    不知知府大人是幸还是不幸,受那么重的伤竟然没死,但活着也好不到哪去,挺惨的。
    还给起了好几个外号,比如卖狗肉的,野狗杀手什么的。
    几下下来,司昭都有点懵,怀疑自己是不是有什么误会,大概事情不是余夏儿干的。
    毕竟余夏儿回村的消息他是知道的,并没有带什么美女回去。
    因着司昭现在在大河郡当差,来参加考试的司父跟司锦,就得了些便利,无需在外头高价租房子。
    这大大解决了父子二人如今的窘迫,虽说上次司锦要治眼睛,并未花多少钱,但也花出去了点,使得银钱少了不少。
    只是钱是少了,司锦的眼睛却没好。
    对这种眼睛有毛病的,李老经验已经很是丰富了,直接就给司锦来了一句:治不了。
    得这种眼病的,不止一个人有,一百个念书的人里头,总有那么几个眼神不太好的。
    一直以来李老也在研究这个问题,后来经余夏儿一说,他又醍醐灌顶了,是眼睛本来就不好,又夜里挑灯看书看多了的原因。
    越是爱夜里挑灯念书的,就越容易坏眼睛。
    简单来说,是近视了。
    ……
    大宝现在的速度可谓神速,耐力也变强了许多,因此沈青花了不到十天的时间,就回到了上京。
    并未迟到,刚好赶在一个月的期满,回到大理寺报道。
    以为会被分派任务,但最近没什么事情,让他先回去休息。
    沈青总觉得不对劲,可上头让他休息,他只好先回家去。
    “逆子,你给我跪下!”才刚进家门,迎接他的又是父亲的怒火。
    沈青蹙了蹙眉,屈膝跪了下去。
    这次连沈母都不帮他说话,反倒一脸严肃地问道:“上头给你一个月的假期,你没有回家,去哪了?”
    沈青怔了怔,说道:“爹,娘,我喜欢一个姑娘,我想娶她。”
    ------题外话------
    身体不太舒服,写得少了,中午看看,说不准会补两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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