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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四十四章 道友请留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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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想着,他心中浮现一个主意。
    犹豫了一下,他冲常玄的背影喊道:“等一下!”
    “嗯?”闻言常玄心中一喜,觉得收服此人的转机可能就此出现了,不过在回头的刹那他还是云淡风轻,甚至眼中的那一抹疑惑也出现的非常巧妙。
    第一次求人,叶钧天的脸色有些发红,不过既然开口了,就没有犹豫着的道理。
    三两步来到常玄面前,他认真看着常玄道:“道友,我想请你送我一趟,不知可行否?”
    有门!
    常玄心中一喜,但表面却露出为难之色,欲拒还迎道:“抱歉啊叶道友,我还有一桩买卖要去做,实在是……”
    “一万灵石!”叶钧天直接比出一个数字,“我给你一万灵石,只要道友送我三天,我就奉上一万灵石!”
    听他这么说,常玄心中的喜色更浓了,但表面脸色屈却阴沉了下来。
    “你拿常某当什么人了,我是为了那区区一万块灵石的人吗?!”
    说这句话,他就像是被人侮辱了一趟,二话不说的掉头就走。
    见此,叶钧天心中“咯噔”一声,明白自己这算是好心办坏事了。
    不过仔细想想也是,人家既然连金丹中期也能随手抹杀,区区一万灵石又算的了什么?
    就好像他自己一样,如果有人用一万灵石聘请自己,他不当场发飙才怪!
    意识到自己错误,他急忙忙拦住常玄解释起来。
    “道友!道友请留步!此事是我不对,急忙之下没想到什么求助道友的好主意,还望道友不要与我一般见识才好。”
    他说这话的时候,脸上的神色很诚恳,搞的常玄都不好再为难他,毕竟要将对方收入通天教的话,那对方以后也是他手下之一。低头不见抬头见的,架子没必要端得太高。
    “嗯?你刚说求助,莫非是有什么事需要我帮忙吗?”说话间,常玄眼中恰到好处的划过一抹好奇。
    这抹好奇被叶钧天清楚的看在眼中,他叹息一声,道:“不瞒道友,我本是问水城叶家之人,只因对手要覆灭我家家族,我爹又昏迷不醒,我娘又脱不开身,只能让我去找外公一族求援,可如今看来,我这一趟的行迹已经完全暴露,就算侥幸得道友相助,战胜了这三个魔修,可后面的路上定还会有其他人等着我。”
    说到此处,他向常玄抱了抱拳:“俗话说双拳难敌四手,我自认实力不差,但狼多了咬死虎,对能不能走过解下来的路我半点把握没有,所以我想请常道友随我走一趟。”
    他想了一下,又说道:“至于报酬,只要是我叶家有的,道友随便拿!”
    说完,他用诚恳的目光看着常玄,等到答复。
    听他说完这番话,常玄心中差点乐快了花,这真是瞌睡来了就有人送枕头啊,他还正愁没有接近此子的机会,对方就自己送上门了。
    但心喜归心喜,表面之戏还是要演下去的。
    于是他装出一番沉思的模样,最后在叶钧天都快要失望的时候才堪堪突叹息道:“唉……我这人啊,坏就坏在心肠太软,你说那些报酬本尊看不上也不稀罕,可我就是见不得活生生的这么个小伙子就此命丧黄泉,罢了罢了,我随你走一趟就是了。”
    这番话,常玄说的时候将他一股惜才之意展现的淋漓尽致,看的叶钧天一愣一愣的。
    犹豫了一下,他问道:“道……敢问前辈今年贵庚。”
    常玄闻言,顿时知道需要装的时候来了,于是他背负双手,满脸沧桑的叹息。
    “年龄吗……记不清了啊……我只记得在我年少的时候,这沙漠还是一片海呢……”
    嘶……
    叶钧天倒吸一口凉气,眼珠子都差点惊掉了出来。
    他曾在叶家藏书上看过这片沙漠的形成,确实是由一片海演变而来,可那……是百万年前的事啊……
    莫非这个看上去年轻的道人,实际上是个长生不死的老妖怪?
    还有,他浑身气息不露的原因,莫非就是传说中的返璞归真?
    想着,叶钧天心中犹如惊骇海浪般的震惊起来,连带对常玄的态度也变得恭敬了几分。
    见他这幅模样,常玄就知道这小心是上钩了,心中微微一笑,道:“走吧,本尊这次就送你一趟。”
    叶钧天闻言心中巨喜,急忙忙的追上去道:“多谢前辈。”
    常玄摆了摆手:“别来那些虚的,本尊嫌烦。”
    “是,前辈。”
    “……”
    常玄翻了翻白眼,有点懒得理这个傻小子。
    这片沙漠,叫北荒沙漠,处于莽荒与玄洲的交界处,具体多大多广,从来就没人知晓,只传说此漠的尽头,是与苍天连在一起的。
    这北荒沙漠,不止是沙族的领地,还是玄洲附近个冒险者的乐园,因为这里不止有能够炼丹的沙漠之虫,还有埋在沙漠之下的无数宝藏。
    当然,这像是地球一样,这宝藏只在传说之中,从来没被人挖到过。
    一路走来,常玄从叶钧天口中得知不少下玄洲和北荒沙漠的信息,不过他最喜欢的,还是吃那美味可口的沙漠之虫。
    这沙漠之虫,虽然叫做虫,但并不是真正的虫子的模样,形状,就想是前世地球的小龙虾,只不过其是黄色,藏在茫茫黄沙之下,很难捕捉的到。
    听叶钧天说,这沙漠之虫除了味道可口外,之血还有入药之用,据说是能炼制一种补血丹,在下玄洲的一些大城市中,都有专门的药铺收购这些沙漠之虫。
    一斤,就能卖到三千灵石的天价。
    但相对沙漠之虫的药用来说,常玄更看中的是它味道可口,用来烧烤的话,滋味比前世那些顶级龙虾还要美味三分。
    而且这沙漠之虫对别人来说或许难捕捉,但对拥有小龙的常玄来说根本就不是那么回事,之需小龙将化神的气息微微展露,那些藏在黄沙之下的沙漠之虫便无不惊逃。
    再配合着叶钧天的极致速度,最强只堪比筑元境的沙漠之虫完全就是常玄的囊中之物。
    想吃多少,就吃多少。
    而且在犹如小龙虾的烧烤诱.惑下,叶钧天与常玄的关系迅速拉近,尤其是见到常玄随身携带的血龙后,从此对他更是敬若神明,若不是有言在先,他现在都向带这尊大神回问水城,那里用得着求什么赵氏一族。
    也因为常玄这尊大神的存在,这一路上所有的危险都变得不再危险,在截杀的队伍中,最后有一名金丹后期出手,也都被这尊大神的宠物轰成了渣。
    不知是不是消息传出去的原因,自从那金丹后期的杀手被轰杀后,他与常玄的这一路上就在没遇到什么杀手。
    不过虽没人拦截,但因为常玄的贪吃,二人的行走速度也并不快,本来用三天就能达到的赵氏一族,生生被常玄拖成了五天。
    对此,叶钧天只有乐意没有不满。对他来说,每和这样的绝顶大能呆上一天,就是一种可遇不可求的变化,就算对方不会收他为徒,随口一两句指点也足以让他受益终身。
    但不过路途总有结束的时候,这一天,赵氏一族便就到了。
    赵氏一族,是沙族八大族的一支,占据着方圆百里的地盘,族内有分魂老祖坐镇,规模和六品宗门不相上下,但整体做风便和宗门之类有着本质区别。
    赵氏一族的主城,城名不坠,寓意永远辉煌,城内人口数百万,有修士有凡人,但都归赵族统治管理,犹如是这里的土皇帝。
    赵族额不坠城中虽然沙风弥漫,但民风彪悍,就算在这黄沙滚滚中,也都有穿着皮袄或光膀汉子在露天喝酒,一口气就是一坛……
    这幅场景,让常玄响起了前世的大西北,又像是走了传说中的楼兰古城,整个人都被浓浓异域风情包围。
    因为经常有掏宝者来的缘故,城内众人对常玄、叶钧天这样的异族到来并不奇怪,但叶钧天对这里的场景也不熟悉,手里捧着一份地图给常玄带路。
    对此,常玄也并不奇怪。
    在来的路上,他便对叶钧天的家事有所了解。他母亲当年虽是赵族族长之女,但因为公然违背婚约,不管不顾的和其父私奔成家,早就被赵族族长怒而驱逐。
    后来他出生,但一直生长在问水城之中,从来就没来过北荒沙漠的赵族之城,要不是这次家族危难,母亲让他前来求援,他甚至连有这么个族长外公都不知道。
    “到了!”按着地图连拐几个弯后,叶钧天带着常玄在一处气势磅礴的宝府前停了下来。
    这宝府,占地面积少说都有几十亩,就和前世电视里的那种奢侈王府一样,尤其是那门匾上的大大“沙”字,更是极为奢侈的用极品灵石粉书写而成,无论白天黑夜都是一片珠光宝气,充满尊贵奢华的意味。
    而站在门口处的两名守卫,同样透出了沙家的浑厚底气,别的不说,就单单是筑元巅峰的实力,就能让无数宵小望而却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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