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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是野人

    第五十四章我不当老二
    巨鹰裹挟着狂风从空中俯冲而下,最后落在地上的时候,所有人都跑去看绑在竹筐里的玄一,其中,以阿布最为热心。
    玄一还活着……也就是还活着而已,他的眼睛似乎都被冻住了,身体上覆盖着一层冰壳。
    脸上的鼻涕,口水也早就凝结成冰,就连眉毛上也连着两坨冰块。
    云川让人用厚厚的麻布毯子将玄一包裹起来,送去陶窑,那里有一间很热的房子,正好拿来解冻。
    阿布对玄一的模样非常满意,对跟过来的元绪道:“怎么样?我家族长的话从来都不会有错。”
    元绪“嘿”地苦笑一声,对阿布道:“广成子就是因为给他自己制造了太多的神迹,我才开始不相信他的。”
    阿布摇头道:“我可没有给族长制造神迹,全部都是真的。”
    元绪无奈地道:“族人们已经够喜欢族长的,也足够信任族长,没必要再弄这些事情,以后啊,族长要多给族人谋福利,少弄一些射死太阳这样的怪异事情。
    只要让族人都过上好日子了,他就算不是神,我们一样把他当神一样地对待。”
    阿布听了之后很是愤怒,想要喝骂元绪两句,想起族长要求礼遇元绪的话,就哼哼唧唧地离开了。
    很快,元绪说得那一些话就进了云川的耳朵。
    云川当时正在跟夸父一族下棋。
    之所以说是一族,完全是因为给夸父支招的人全是些巨人,他们将棋盘围拢之后,云川就像是被一群阿拉斯加巨型犬围住的一只小猫。
    阿布挤进来,喋喋不休地把事情经过说了一遍之后,云川就举起马吃掉了夸父的一枚炮。
    趁着一干巨人在吵吵嚷嚷的时候,云川对阿布道:“元绪说的话非常得具有远见。
    我们的部族不是不能有神,不过呢,我们的神不能是虚无缥缈的,必须是有真实功绩的人。
    比如,为部族血战到底的可以为神,为部族谋福利的可以为神,心地善良为人楷模的可以为神。
    等我们的神多了之后,我们就可以制定一个神仙谱系,将神灵的地位固定下来,反正人们都喜欢找一些奇异的东西来膜拜,不如就膜拜这些好人算了,比如巨人们就可以成为开山劈石的巨灵神!”
    阿布对族长突然改变有些不解,但是族长这样说了,他就只能遵从,先是看了看为了一枚棋子快要打起来的巨灵神们,一脚跺在一只巨灵神的小腿上,气咻咻地走了。
    夸父最后用他的力量夺回来了那枚棋子,放在被云川吃掉的位置上对云川道:“刚才没看见,重来。”
    云川毫不在意地收回自己的马,等夸父修改好棋路之后,又举起车吃掉了夸父的一匹马。
    然后,他就端起茶壶慢慢地啜饮,等着夸父在一边抓耳挠腮地继续想借口悔棋。
    云川很喜欢这样的日常,反正夸父们下棋的水平也就是刚刚学会规则的地步,经常找他们下棋,是一种解放疲惫身心的好事情,尤其是当全族加在一起也下不过自己的时候,云川就有一种飘飘然的感觉,很舒坦。
    跟阿布下棋也可以,就是没有那么容易赢,云川不喜欢跟下一代人下棋,不论是夸父的儿子苍鹰,还是小苦儿,亦或是书房里别的孩子,这些孩子进化的速度非常得快,尤其是,苍鹰跟苦儿,云川跟他们两个下棋的时候基本上就没有赢过。
    所以呢,云川在面对苍鹰,苦儿他们的时候,往往再看阿布,夸父他们,就会觉得自己面对的是两个物种。
    云川愿意把这些变化归结于教育的作用。
    云川部的新生代孩子们没有经历过野人的饥饿感,没有经历过野人世界的残酷,他们从生下来的那一天,就居住在房子里,吃着婴儿该吃的东西,而不是像云川小时候需要自己依靠本能去抓虫子。
    所以,这些孩子对大自然没有敬畏感,他们从小看到的就是父母们在如何地征服自然,创造自然,等他们长大了,懂事了,就会把征服自然,创造自然这样的事情看成是一件理所当然的事情。
    云川在棋盘上虐待夸父的时候,这个家伙终于知道自己还有一个聪明得过分的儿子。
    于是,一群巨人就鸦雀无声地瞅着族长跟苍鹰两人在棋盘上杀得烟尘滚滚。
    杀到最后,棋盘上只剩下四个棋子了,分别是将帅与黑炮红马,这样的残局自然只有和棋这一条路可走了。
    当云川与苍鹰相互交换了战俘之后,一群巨人们就欢呼起来,还把小小的苍鹰往天上丢,丢得老高了,看得夸父心惊胆战,他很担心这些混蛋把儿子丢到半空会忘记接住。
    玄一苏醒过来了,整个人看起来有些兴奋,尽管他的脸,耳朵手上有很多地方都冻伤了,却还有心情对围观他的侏儒们讲述他在天上的见闻。
    看他如此地高兴,云川就没有进去,而是回到了天宫,再一次坐在他平日里常坐的那张椅子上,俯瞰着生机勃勃的云川部。
    轩辕此时正在追逐一头野猪。
    这是一头奇大无比的野猪,在人群中横冲直撞,眼看着族人被这头野猪撞得人仰马翻,轩辕就纵身一跃骑在了这头野猪的背上。
    野猪开始疯狂地跳跃,嘶鸣,轩辕却在它的身上坐得稳稳当当,一尺多长的匕首刺进了野猪的脖子,趁着野猪跳跃的功夫,轩辕握着刀子在野猪的脖子上环切了一刀,随着神经被切断,野猪一头杵在地上不动弹了。
    轩辕从野猪背上下来,将沾满血的手随意地在麻布衣服上擦拭一下,就对英招道:“怎么弄得,连一头猪都杀不死,还让它差点毁掉整个井田村。”
    英招一瘸一拐地走过来道:“这头野猪太大,也太狡猾了。”
    轩辕叹息一声道:“你们要尽快地变得聪明起来啊。”
    大鸿从旁边走过来对轩辕道:“云川部的人之所以聪慧,是因为他们部族中的聪明人本来就多,咱们轩辕部人口虽然多,聪明人却很少,遇到事情的时候,云川部的人习惯用计谋来解决问题,咱们轩辕部多数喜欢依靠蛮力。”
    轩辕摇摇头道:“我现在有些后悔杀了素女,玄女,她们虽然目的不纯,到底是两个聪明人。
    我把她们放在了一个错误的位置上了,如果不是让她们来服侍我,而是让她们给轩辕部人开智,结果就会好很多。”
    大鸿皱眉道:“王,她们存心不良,留不得。”
    轩辕挥挥手道:“她们是可以控制的两个人,只要安排妥当,就翻不出什么太大的水花来。
    大鸿,跟提高部族人灵智这件事比起来,她们带来的损伤我其实是可以接受的。”
    大鸿吃了一惊,连忙问道:“王,您的意思是说,可以与广成子结盟,借用伏羲氏人的智慧,来提高我们本族人的灵智?”
    族人将那头巨大的野猪拖走,轩辕就在水渠边洗了手,眼看着他沾满血的手把水染红了好大一块,就对大鸿道:“没有广成子的伏羲氏,才是一个好的伏羲氏。”
    大鸿瞪大了眼睛道:“王,你要去杀广成子?”
    轩辕笑道:“我在云川那里看到了广成子的一颗人头,那颗包裹在松胶里面的人头没有什么出奇的地方,他死前还不是一脸地惊恐之色,这说明,他很害怕死亡……”
    “王,传说,广成子是不死的。”
    “云川其实说得很对,多杀几次,多砍几次广成子的头颅,他也就死了,了不起,只要他出现一次,我们就杀一次。
    我以前以为伏羲氏没有什么了不起,从现在不断传来的消息来看,伏羲氏确实是一个很厉害的部族。
    他们知晓四时阴阳,有琴瑟,埙发出优美的声音,他们有自己的文字,有自己的农时,会盖高大的房子……算起来,这是唯一一个可以与云川氏媲美的部族。”
    “我们可以等云川氏与伏羲氏大战之后再动。”
    轩辕看看大鸿,嘿嘿笑道:“捡便宜?大鸿,这世上就没有平白可以捡到的好处。
    依靠捡便宜绝对成不了太大的成就,轩辕部终究是要一统天下的,我们不正面应对伏羲氏,处处以阴谋事人,是成不了大事的,而我轩辕,也不屑于躲在背后食人唾余。
    轩辕部是猛虎,是蛟龙,不是野狗,不是乌鸦,我们不吃腐肉,要吃,就吃最鲜美的部分。”
    大鸿连忙道:“王,您已经想好办法了吗?”
    轩辕瞅着伏羲氏所在的东南方慢慢地道:“广成子迟早要远征云川部,这对我们来说是一个很好的机会。”
    大鸿道:“广成子远征云川部,我们远征伏羲氏?”
    轩辕道:“这一次我们不需要带太多的战士,只带最精锐的武士去。”
    大鸿笑道:“我们可以带上那些黑油一起去。”
    轩辕笑道:“我们虽然还没有弄明白云川部的火油为什么那么清亮,我们的黑油这么粘稠,不过没关系,有了这东西,我们终究能烧死无数个广成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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