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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2章 人民军

绞明
    “一二一!一二一!”
    踏踏踏!踏踏踏!
    伴随着有节奏的口号声,一个连包括方南和胡壮在内一百三十六形成三个队伍,围绕这一小块空地进行跑步训练。
    作为副连长,胡壮经常与士兵们一起进行训练,但是作为连长的方南,参与训练的次数就比较少了。
    连长不参与训练,士兵和军官们都不会有任何意见,一方面方南是士兵们认可的强者,有强者的特权,另一方面在这个时代里,将军不与士兵一起训练不是很正常的事情吗?能够与士兵一起训练一起吃饭的将军终究是少数。
    对于参加军事训练的事情,方南也是在尽量抽取时间,作为团队领袖,随着团队的扩大,方南是越来越忙碌,接受各方面汇报上的信息进行处理,同时将各种安排放下去,学生们暂时还没有成长到独当一面的地步,只有妻子胡筱雅能够给方南一些帮助。
    最近方南还有另外一件非常重要的事情进行忙碌,涉及到未来出山举起大旗造反。
    举旗造反,最起码需要一个名号,连山贼都有名号,什么黑风寨、血狼寨,这些山贼做下几次大事后,名号就在周围区域内流传,老百姓听到山贼的名号就会感觉害怕,也会有恶人顺着山贼的恶名加入进去。
    铁鹰锐士、魏武卒、黄巾军、玄甲军乃至现在明朝内赫赫有名的戚家军,方南团队也需要一个名号,不需要多么高深的名号,要简单易懂的。
    方南和胡筱雅说了十多个名字出来,经过方南仔细挑选后,只剩下两个,百家军和人民军。
    百家(姓)和人民都是差不多意思,指全天下的人,仔细思考一番后,方南选择“人民军”,对外说的时候,人民军是人民的军队,推翻明朝地主阶级是人民军的责任,保护人民是人民军的义务。
    人民军正式举旗造反后,建立的政权可以暂时称呼为人民军政府,建国的事情还远着呢,暂时不需要想。
    作为人民军最高统帅,方南给自己的称呼为“大都督”,大都督这个称呼在明朝以前经常以军事长官的官名出现,到了民国时期,也兼管民政,作为大都督,方南既是人民军最高统帅,也要负责民政。
    方南在确定好人民军、人民军政府、大都督的等称呼时,又对人民军和人民军政府内部进行细致划分。
    人民军在编制上实行三三制,即十二人一班,三班一排,三排一连,三连一营,三营一团,三团一旅,三旅一师,暂定师为人民军最高编制,满编时将超过一万人。
    在此基础上,人民军内部还要增加军衔制度,只要是一些部队人少,但可能比人数多的部队更重要,这个时候就要以军衔论高低。
    在人民军举旗时将会有两支军队,一支是一个团规模的精锐火器军队,一支是人数未定至少超过火器军队作为辅助的冷兵器军队。
    火器军队的军衔安排,普通士兵为下士,副班长为中士,班长(以及组长)为上士,副排长为少尉,排长和副连长为中尉,连长和副营长为上尉,营长和副团长为少校,团长为中校。
    冷兵器军队的军衔安排要比火器军队的军衔安排低一级到两级,冷兵器巨弩地的普通士兵为列兵,班长和副班长为下士,副排长为中士,排长为上士,副连长为少尉,连长为和副营长为中尉,营长和副团长为上尉,团长为少校。
    在少校之后还有中校、上校、少将、中将、上将,不算士官,一共九个品级。
    这就是人民军的大致编制,另外方南打算在人民军中加入指导员和政委两个重要的政工干部,指导员和政委一般情况下不参与军事指挥,主要负责做士兵们的思想工作。
    就比如人民军,指导员和政委们需要让士兵们知道自己是为了全天下穷苦老百姓去战斗,推翻明朝地主阶级,让全天下的穷苦老百姓不再受压迫,过上好日子。
    军队的思想建设非常重要,明朝的大多数军队的士兵和军官都抱着一个想法,升官发财,一旦军队死伤三分之一,很容易这支军队就会溃败,他们参军是为了升官发财,可不是想要去找死。
    明朝的军队中也有少部分不是为了升官发财或者兼有升官发财,就比如抵御沿海倭寇侵袭和边关抵御游牧部落侵袭的军队,有不少人参军就是为了保卫自己家园。
    这样的军队意志更强,就算死伤超过三分之一,也不会轻易溃败。
    而人民军要有更加顽强的意志,指导员和政委们要让士兵们为了自己的目标去努力战斗,说起来这样有些残忍,但是在战争中死人是很正常的事情,唯一能做的就是让战争胜利,尽可能减少己方的伤亡。
    连级和营级配指导员,指导员军衔低于连长和营长一级,但在连级和营级里属于第一副职,地位仅次于连长或者营长,高于副连长或者副营长。
    团级、团级以上、特殊的营级,配备政委,军衔安排与指导员一样。
    人民军之后是人民军政府的官员阶位安排,这里方南不但算按照现代世界的国级、副国级、部级、副部级这样进行安排,而是继续使用九品官职,与人民军的九阶军衔对应。
    不过九品官职的划分要等到建国时,在建国前,只进行县长、镇长、村长这些略简单的划分,而且和明朝官员大不一样,就比方知县和县长,明朝的知县是全县民政事务大小一起抓,人民军政府的县长会将事务按照分成各个部分。
    像明朝的知县,其是一县的最高民政长官,位列正七品,如果按照品级上看并不高,完全可以“芝麻绿豆的小官”来形容知县。
    如果以权力来说的话,知县的权力虽然在那些知府、知州、布政使的眼里不算什么,但是在县一级中,县令可谓是如同土皇帝一般的存在,正所谓“抄家的知府,灭门的知县”,想想看能让一个家庭被灭门的,知县在县里的权力可谓是惊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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