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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一三章 那大鸟又来了

一万年新手保护期
    林冲在水镜中瞧着,见大鹏王又站在白羽山洞府门口,大声喝道:“把白骨大圣给我叫出来!”
    洞府门前那两只小妖,都认识大鹏王了,一旦见到这个身着多彩围裙和亮光短裤的大汉,立马‘哎呀呀’的叫着往回跑。
    “那大鸟又又又来了啦~”
    没多久,头上插着白羽装饰的七尾天鸡走出洞府,她穿着一身绫罗,模样不比电影明星差,款款而来,口中却是毫不客气:“大鹏你这厮,要找大圣,为何闯我洞府?”
    “你敢去万骸山么?!”
    面对七尾天鸡的质问,大鹏面色一变,“莫非白骨大圣不在此处?”
    “自己好生瞧清楚名字,这是白羽山,不是万骸山,他今日没来,送客。”七尾天鸡一拂袖子,转身便要关门谢客。
    仍然摆着脾气,以为能赶走大鹏王,但刚刚转身,七尾天鸡就听到背后‘噗噗’两声响,愕然转身,就发现那两只要送客的小妖,已然被大鹏王一棍一个打成了烂西瓜。
    “你……!”七尾天鸡怒不可扼。
    “我已非昨日之我!此刻我乃洞中仙人门下大鹏,妖物,纳命来!”大鹏王操出金丝纹龙盘身棍合身便上。
    七尾天鸡怒容转惊容,下一刻便是一阵鸡飞狗跳、羽毛漫天飞舞的残忍画面。
    要说大鹏王这一身装备,都是奔着白骨大圣使劲的。
    七尾天鸡虽说也是妖王,但背靠白骨大圣,纯是靠着各种珍贵灵物成了王,当然其天赋神通也不错,乃是一种音波类武器,与传说中的卯日星官可能有几分关连。
    但大鹏王可是号称闭着眼睛也能凭感觉打的强妖,都没亮出混元天兵的第二分身,只凭一根金丝纹龙盘身棍,便将七尾天鸡打成了一只半死的鸡。
    同时也用风火毒雷蘑菇炸死了一票大妖。
    一颗蘑菇炸过去,青罡风席卷如割、绿毒液穿梭蚀骨、炽焰爆裂焚身、紫色闪电无孔不入炸个通透,一只大妖被卷入其中,顷刻间便化做飞灰尸骨无存了。
    林冲在水镜外看了,都吓了一跳。
    这四属性蘑菇雷制作起来非常不易,所以也只给大鹏王配了十颗,曾测试过威力,当时就觉花花绿绿红红紫紫十分好看,却没想到威力也是这般好看。
    到最后,大鹏王指着已然浑身是血,倒在地上的七尾天鸡,逼问她手中有无白骨大圣的秘密。
    大佬一般都有点东西放在小三处。
    比如牛魔王的芭蕉扇。
    林冲也佩服大鹏王这辣手催花的本事,那是真不把七尾天鸡当女人看啊,要说妖族不好色也是假的,不然白骨大圣一身全是骨架子,为啥还要找小三呢?
    “哼,便是有,我也不会告诉你,你若敢杀我,大圣必将你这厮挫骨扬灰!”
    七鸡天鸡还蛮有骨气。
    “既然你一心求死,那我就送你上路!”大鹏王也是耿直,便要一棍锤死七尾天鸡。
    便在这时,一纸信签电闪而至。
    白羽山乃是昆仑山脉中的一座小山。
    整片白骨大圣的领地,也不过就是昆仑山东南方向的一片疆域,虽是方圆几千里,但地广人稀,算不得丰腴之地。总之林冲一纸飞符,大鹏王不到一分钟便可接到。
    飞符上写着二字:用枪。
    大鹏王亦知林冲用仙家手段,随时可以看到他的究竟,也不意外,用便是了,遂向半空拱手:“谨尊仙命。”
    继尔大鹏王解开腰上所悬幻术手枪。
    说是手枪,模样更近似于信号枪,也未曾有弹夹。
    因为如果加上弹夹,就必须将火蘑菇雷所制的底火装置,制于子弹之中。
    相当于做出火蘑菇雷的子弹底火,用于模拟火药推动,但是子弹前端,又将是幻术蘑菇弹尖。
    也就是一颗子弹,弹尖是幻术蘑菇,底火是火蘑菇,这难度有点高,林冲还在试验阶段。
    但是一旦成功,将之放大几十上百倍,就是导弹了。
    这却是现实世界不能比的,现实世界如果将子弹巨型化,得到的不过就是巨大子弹,在这里,一旦巨型化一颗子弹,那就是自带发射装置的导弹。
    现在,大鹏王拿着只能发射一枚子弹的幻术枪,瞄准七尾天鸡的额心。
    “大鹏,这是何物?如此短小无力,便是你屈身为奴获得的奖赏,甚是可笑!”七尾天鸡不屑言道,妖怪们崇尚力量,神越是广大、武器越是庞巨,便越是强横,大鹏王手中这柄小枪,的确有点小。
    “仙家之宝的威力岂是你这种无知妖辈可以揣测?”大鹏王冷哼。
    砰!
    幻术手枪发射。
    一枚白莹莹的灵机子弹,从枪口一喷即出。
    击中七尾天鸡额心后,迅速化为蒲公英样的灵机光团,透体而入,一刹那,七尾天鸡原本清明的双目,便布满了迷茫之色,有小小蒲公英在其眼中飘浮不定。
    “白骨大圣的秘密是什么?”大鹏王沉声问。
    “他为了讨好我……向我示爱……将其最后神通……藏在我床底下……宝盒中……”七尾天鸡茫然言道。
    水镜之外。
    林冲不禁点头,效果真强。
    当然也可以将来自花妖的七情六欲四渎之术,制成蘑菇雷,但蘑菇雷是发散型的,作用较迟缓,集中力也不强,显然没有幻术手枪这样一发入魂。
    这玩意改叫自白手枪也是可以的。
    只见大鹏王听了七尾天鸡的自白,马上将其拎着进入洞府,找到其中布置得最华丽的房间,在床下一翻,果然有个箱子。
    箱子中尽是金银珠宝,显然无论是女人还是女妖,对于珠宝的魅力总是无法抵挡,其他有用的东西倒是很少。
    因为妖怪用不了人类修士制作的法宝,唯有像是武器和盔甲类,还勉强趁手,所以一柄好武器和一件好盔甲,是大妖们的毕生所求,他们又一般不爱好人类文化。
    因而就算是打杀了人类修士,也不会留下法宝书籍,像花妖这种啥破烂都留的,倒是例外,毕竟花妖脑子有问题,连土地仙都戳害。
    所以大鹏王只瞧了七尾天鸡的宝箱一眼,就将其中金银珠宝撇在一旁,摸出其中一个匣子来。
    这便是白骨大圣的最后神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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