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只选对的(我真是万亿大佬)
“我打听到这次企鹅QQ飞车的团队全部被保护起来了。”
李南君笑道:“每个人都被告知不能对外透露任何相关信息,哪怕是面对自己的同事,统一答复必须是:我只是执行项目,不清楚具体的情况。”
沈锋哈哈大笑,这次小马哥有点恶心喽。
事不大,一千多万对于大佬简直九牛一毛都算不上。可暴露出来的问题很严重,堂堂万亿巨头,每年几十亿养的所谓风控法务居然……
“至于那位洽谈老干妈合作项目的商务对接人,在内部企业微信里已经搜不出他的名字,但应该还没正式离职。”
沈锋一撇嘴,废话,没查清是否有利益输送能放走嫌疑人?
“这次老干妈的反转让巨头很尴尬,网友普遍认为这是被骗了,虽然多次PR活动,甚至在B站发布小视频,调侃自己老实巴交……发布内部食堂里的老干妈拌饭图片……悬赏1000瓶老干妈征求相关线索……”
“太过自信,感觉在老干妈发通告之前,都坚定地相信自己能赢?”
沈锋哑然失笑,估计企鹅从来没想过有被骗的可能性,不然不会选择去法院,现在丢人丢大了吧?
现在光靠抖抖机灵肯定过不去,只能拼命找线索,希望能挽回点脸面。
李南君收起笑容,严肃道:“千万级别的项目,涉及商务、市场、运营、产品、法务、财务等多个部门和层级,每隔一段时间都要进行业务进展汇报。”
“大金额的项目不会一次付款,通常会设置多个分期付款节点,每次延期也需要层层汇报。”
“足足拖了一年才去法院提起诉讼,通常情况客户延期付款,项目组会尽量想办法拖着,毕竟是自己的业绩,估计实在是拖不下去才会走法律途径。”
“其中太多猫腻值得玩味了吧?”
沈锋接过雷丽送来的茶,让李南君继续,听听还有什么内幕?
“首先1600多万的合作金额就不同寻常,类似这样的合作,很少会有真金白银的交易。双方都是大品牌,通常会采取资源互换的方式,或是联名商品的销售提成。”
“当然也有项目会付钱,最多不过几百万,不可能出现1600万这样的金额,企鹅目的是吸引更多游戏用户,而不是通过合作赚广告费。”
“更何况合作的成本也不高,就算是一个制作非常精细的游戏人物皮肤,撑死几十万搞定,加上邀请电竞选手来帮忙推广,多数时候也用不花钱的,谁敢不给大佬面子?”
“大家谈合作的思路都是能不花钱就不花钱,能用资源置换的,绝不出真金白银,尤其像老干妈这种国民品牌,为什么要花1600万在《QQ飞车》里打广告呢?”
沈锋点点头,品牌一旦走上神坛,广告基本可有可无,看看人家茅台,打个屁广告。
李南君喝口咖啡,继续道:“什么人物服装、道具以及一些游戏台词等,设计并不复杂,把老干妈的logo直接放上去就行,美术设计团队肯定偷着乐了,从来没遇到过这么好说话的甲方。”
“此后的项目推进过程中也有古怪之处,传闻合作项目完成后,企鹅年底开一个总结颁奖活动,想把老干妈公司的人请来现场参加,却联系不到对方?”
“陶华碧再神秘也不可能连一个公司员工都找不到吧?”
沈锋冷哼一声,还是招牌惹的祸。
合作开始之前通常会要求对方先支付预付款,然后不同时间节点再支付一定比例的合同金额。如果说活动邀请联系不上,没有深究,可以理解,但催款时联系不上,你丫的还等呢?
说白了还是大意了吧?
“按照这个节奏,我估计企鹅连一分钱都没收到!”
李南君调侃道:“忙前忙后跑半天,结果……”
沈锋忍不住问道:“要说销售运营专业不对口有情可原,毕竟都是底下干活的人,难道堂堂法务也?”
李南君回答道:“这也是小马哥最恼怒地方。”
“签订合同都会通过法务部门的审核,就是检查有没有可能对公司造成不利的条款,以及具体资质。”
“平时告别人一个准,这次阴沟里翻船了!”
沈锋皱起眉头,不理解道:“骗子也不是闲着没事,冒这么大风险为什么?”
“我也不太清楚。”李南君摇摇头:“如果不是中间吃返点回扣,那只有一个可能……”
“倒卖游戏道具!”
沈锋也是醉了,这是一件让人匪夷所思的事情。要说游戏虚拟物品交易很常见,稀有道具甚至会被炒到很高价格,但是飞车的游戏礼包并不值钱吧?
企鹅每次跟品牌合作都会推出限定游戏礼包,如果有实体产品,当用户在购买特定产品时会获得一个礼包码,在游戏中直接兑换。
这东西没有成本,不卖就不值钱,对后台而言就是一行代码。具体合作中给多少礼包,全部由项目组来定,不是稳赚不赔的买卖?
骗子为什么要大费周章地骗取并没有太高价值的游戏礼包码?
沈锋叹口气,作为管理者,这是一件值得警惕的危机。
经常有人将在大公司工作形容成是一颗螺丝钉,很少会去深究这件事到底合不合理。只要接到任务执行就行了。
自以为的层层把关,建立所谓牢固的架构体系,但外力轻轻一推……
瞬间崩塌!
“企鹅这两年一直加快整理广告业务的节奏,广点通、智胜、智汇推、微信,随着to B战略地位提升,这些产品逐渐走到一起。”
李南君继续深挖道:“现在只有两个平台,一是平台广告,二是微信广告,支撑庞大的流量帝国。”
沈锋品口茶,在自己眼里所谓分治格局恰恰是最大桎梏,让庞大流量未能高效地发挥出商业价值。
从经济学上看,广告是一种典型的自然垄断商品,也就是说规模越大,平均成本越低。而把流量分成两份,分别运行一套产品技术、销售运营的班子,这有点脱裤子放屁了吧?
从产品角度看,像微信这样的社交产品,即使有多个选择,一个用户一般也只会挑一个用。而广告产品的用户——广告主,要的不是挑一个最好的,而是泰山不让土壤,接入多个性价比合适的平台。
同一个客户,优化平台得练太极拳,优化微信又得练八卦掌,累不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