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名字你的姓氏周姿江景程
江朝云要把沈沅从浴缸里抱出来,一动她,她的头微微动了一下,她面色苍白,嘴唇发干,“别动我,让路一尘来。”
“我要送你去医院!”江朝云说到,咬着牙对沈沅说。
“我不能去医院,让路一尘来。”沈沅的眼睛根本睁不开,脸色苍白苍白的。
江朝云不听,非要坚持,沈沅说,“你不怕我咬舌自尽的话,就尽管抱。”
江朝云咬了自己的牙一下。
他第一次面对沈沅,如此无措。
她的倔,他是知道的。
如今的情况是,他想压倒沈沅,却很明显,被沈沅压倒了。
沈沅用自杀,告诉江朝云,她的态度,死也不从。
其实昨天晚上她什么态度,就已经告诉江朝云了。
要么是东风压倒西风,要么是西风压倒东风。
江朝云已经彻底被沈沅压倒了。
他从自己的口袋里,拿出沈沅的手机,给路一尘打电话,让她快点来。
路一尘根本没说话,不到两分钟,就跑来了。
她是带着药箱进来的,沈沅的职业,注定了她家里有紧急药箱。
而且,路一尘家里是开医院的,有基本的急救常识。
路一尘进洗手间的时候,对着江朝云说,“麻烦江总出去!”
在这种情况下,江朝云忽然就没了脾气,心里非常沮丧。
他以为他这样强势,她会屈服,可是没有,她给了他这样一份答案。
路一尘进了洗手间以后,把沈沅的手拿了过来,然后,和她对望了一眼,两个人什么都没说。
给沈沅包完伤口以后,又打电话叫医生,让医生快点儿来。
路一尘又把江朝云叫进来,让江朝云把沈沅从浴缸里抱出来。
江朝云看到沈沅的手已经包扎住了,她还是虚弱的、楚楚可怜的样子。
这是江朝云认识沈沅以来,第一次看到她这么楚楚可怜的模样。
以前的她,是光彩照人而妩媚动人的,永远充满了活力。
路一尘给沈沅擦干净了身子,穿上了白色的睡衣,放到了床上。
不多时,医生就来了,他打开沈沅手上的纱布,重新给她包扎了伤口,说幸亏没有伤到大动脉,生命无恙,不过,要好好休养。
他给沈沅开了点儿葡萄糖的方子,让喝点儿补一下身体。
医生没多留,便走了。
路一尘一直在看着沈沅,说到,“你何必呢?这种时候你自杀,前途还想不想要了?”
“无所谓了。”沈沅侧着头,看着窗户。
江朝云一直坐在沙发上,看着沈沅这边,他刚才在抽烟。
“江总,能不能请您别抽烟了?”路一尘不满地对着江朝云说到。
江朝云没做声,只把烟蒂熄灭了。
沈沅是很想红的,现在命都不要了。
他苦笑一下,可见她恨他到什么程度了。
他忽然感觉到好绝望,从未有过的绝望。
在心里默念着她的名字:沈沅,沈沅——
怎么被一个女人折磨成这样?
路一尘看了江朝云一眼,说到,“江总,您还打算在法国吗?”
“法国我也不能待了吗?”江朝云微微皱眉反问。
路一尘讥讽地笑一下,“我意思,您还想跟沈沅纠缠吗?没意思。真的,江总,您觉得有意思吗?”
江朝云没说话,头又往那边偏过去,“你照顾她,我做饭。”
路一尘说到,“你认为用的着吗?今天沅沅是因为自己身份的问题,没去医院,怕事情闹大了,不好收场,她这是没死掉,既然没死,就要做继续活着的打算,活着,演员是要做的,声名狼藉了,以后红更难,我们在美国已经失败过一次了,这次不能再失败,江总,你是习惯看别人的笑话了吗?”
江朝云的双手一直在弄成镂空的形状,并没有说话。
“医生要给沈沅打葡萄糖,也只能在家里打了,麻烦江总您把沈沅抱回家去。反正地方近,江总您也有的是力气。”路一尘又说。
说江朝云有的是力气的时候,挺嘲讽的。
江朝云现在,竟然半点儿高傲的神态也没有了,站起来,就把穿睡衣的沈沅抱在了怀里。
他低头看了她一眼,心里竟然都是不忍。
他说,“我送你回去?送你回去,我以后,就不来了,你好好的。”
沈沅没应声,只微微闭上了眼睛。
江朝云咬了一下自己的唇,脸上愁云密布。
进电梯的时候,江朝云又说,“现在感觉怎么样?”
沈沅还是微微闭着眼睛,没回答。
江朝云苦笑一下。
能感觉怎么样?
脸和唇都白成了那样,像是一个好小好小的人儿。
所以,还能怎样?
路一尘快速出了电梯,她要去前台办理手续,解释一下,沈沅要把睡衣穿走了,江朝云没多说什么,径自往沈沅的家里去。
路上的时候,他并没有觉得沈沅多重,反而轻飘飘的。
“瞧你整天不吃饭,身上都没有二两肉。轻飘飘的,风一吹,就走了。”江朝云面色也非常惨淡,他皱着眉头说到。
沈沅还是闭口不言,可能是没有力气,又可能是真不想理他。
沈沅这种如同石头的态度,让江朝云的眼圈又红了。
这样的求而不得,这样的油盐不进。
宁可死也不顺从。
酒店和沈沅的家本来离得也不远,江朝云要进沈沅家单元门电梯的时候,路一尘从后面紧追了两步,跟上了。
电梯一开,她就疾步从电梯里走了出来,开门,然后去了沈沅的房间,收拾东西。
江朝云慢慢地把沈沅放下了,依依不舍的样子。
因为他知道,他放下她,在她的眼里,从此以后,情缘就断了。
江朝云的身体没有立即起来,一直弯着身子,看着沈沅。
路一尘走了过去,坐在了沈沅的床边,对她说,“好好休息,饿了吧?”
江朝云什么都没说,就进厨房给沈沅做东西吃的了。
其实江朝云并没有特意练过厨艺,几乎没有正经做过饭。
之所以,沈沅和路一尘觉得他厨艺还不错,可能一方面因为做饭是祖传的手艺,他骨子里就带着吃饭的基因下来的,也可能因为,他给沈沅做饭的时候,是用了心的。
天赋加用心,以江朝云,怎么会做得不好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