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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91.折剑

封神之我要当昏君
    邓秀几人脚程很快,不一会儿便来到了皇宫。
    百越五王俯首,唯唯诺诺。
    “废物,真的废物。”
    子受心情极糟,见过废物的,没见过这么废物的。
    邓秀也废,总是中伏,可好歹他不会拖累别人,太鸾每次都跑出来了。
    这百越五王比邓秀还不如,一被俘就是五个人整整齐齐。
    “怎么?说你们废物你们还不服气?”
    子受越想越气,越想憋屈。
    百越五王则在这谩骂之下一声不吭,他们....确实废物。
    好好一个计划得完美无比的伏击诱饵之计,给一群不知道什么玩意破坏了,还来了个反埋伏,直接把他们全部生擒。
    他们有什么办法?他们也不想啊!
    子受拿着邓秀刚刚送上的顺天剑,在手中掂了掂,道:“这就是顺天剑?持此剑者,即为百越之主?”
    南越王献媚道:“这剑乃海外寒剑所铸,吹毛断发,剑锋三尺三,初代雄王持此剑一统百越,一向是百越之主的象征,陛下持此剑,就是天定的百越之主啊!”
    他毫无下限的拍着马屁,反正现在谁也不知道他们在宫里,只要将纣王舔舒服了,大家各自安好,到时候放归南疆,纣王遥统百越,天高皇帝远,以前的日子是怎么样,还是怎么样。
    即使纣王有顺天剑在手,那也是徒有虚名,没有其实,百越绝不可能就这么轻易归入大商疆域之内。
    不过即便顺天剑只是个名头,百越五王依然很馋这剑,这剑在别人手里,就是个虚名,在商王手里,也只能遥统百越,求个名。
    可在他们某一人手里,那就是名副其实了,甚至可以借着这柄剑整合百越,与百越最南方不问世事的文郎国相交,成为新的百越之王。
    可惜了...可惜了.....
    子受觉得很头疼。
    他手上称得上宝贝的东西,倒是不少。
    太阿剑不错,削铁如泥,多使点劲还能捅仙人,而且太阿剑只是所谓的威道之剑,并没有什么特殊含义。
    大鼎也可以,能操纵气运,算是最后底牌,不过平时就是个吃火锅涮羊肉的鼎,一股子烟火味洗都洗不干净。
    再就是崆峒印,平时就砸砸核桃,偶尔会自启当个投影仪,据说这是人族至宝,不过没多少人知道,也没有得崆峒印者得天下的说法。
    但顺天剑不一样,有这种东西在手,就是名义上的百越之王,这让子受如何不头疼?
    他看向邓秀,你真是带来了几个大麻烦。
    忽然,子受发现邓秀也留着小辫子,还垂在脑后。
    他招招手:“秀儿,过来。”
    “啊?”邓秀走上前,一拜。
    子受就着将他的辫子提起,唰一下给砍断了。
    邓秀看着地上散乱的发丝,有些懵逼。
    我的头发....我精心编织,十几年如一日打理的辫子.....
    他先是很悲愤,这才来朝歌几天,又是挨了一顿打,又是被剪了头发,哪有这种待遇?
    可再一想,这也实属正常。
    他中伏给大商带来的危机,说是死十次都不够,区区剪头发,也算不得什么了,李靖不都有割发代首的故事?
    想通透后,邓秀一拱手:“谢陛下不杀之恩!”
    子受摆摆手,算是稍稍出了口气。
    他是真的想再把邓秀打一顿,这孩子就会给自己添麻烦,现在好,百越五王和顺天剑都难得处理。
    南越王见此一幕,心中微动,问道:“敢问陛下,我在街上见到不少百姓都剪了短发,可是陛下强行要求?”
    子受没多想,只是回到:“是啊,留辫不留头,大男人扎辫子成何体统?短发多好,干净利落,可惜啊,人们都不懂朕的良苦用心,只以为剪发会短寿,是不敬父母,哎....”
    长叹之下,却是一阵无比的欣喜。
    剪头发是件挨骂的事,都被骂了好一阵子了,便是朝臣也颇为不满,尤其是余化,本来主刀包皮环切名声坏了,生育率上升名声好转还没多久,又来个剪头发,名声又臭了。
    邓秀却是撇撇嘴表示不明白,男人扎辫子怎么了?夏商以来千年,男人不都是扎辫子的?推崇短发的,恐怕也就只有被视作蛮夷的越人吧?
    等等....
    邓秀忽然觉得自己忽略了什么,越人....短发.....
    他惊骇的望着百越五王,从五人的表情之中,发现了不一样的东西。
    南越王等人心中,五味杂陈。
    纣王说的轻巧,不过是区区短发,可在之前路过市集的时候,他们就都看出来了短发如何不讨喜,也隐约能听到暗骂之声。
    就连那些隶属朝廷,泼皮闲汉出身得了莫大恩赐的玄鸟卫,偶尔也会议论一二。
    这得是多大的压力啊?
    可纣王还是这么做了,甚至还喊出了留辫不留头的口号,给朝歌百姓剪了头发。
    百越五王便是再蠢,也知道纣王这是为了他们。
    是纣王为了收服百越之心,以这种剪短发的形式,表达了最真的诚意。
    甚至.....南越王抬头看了看,纣王同样是短发。
    如果说纣王只是要求平民百姓剪短发,那可能只是做做面子功夫,可连纣王本人都这么做了,那不管是演戏还是刻意,这份付出,这份决心都值得认可。
    五人眼中,甚至隐隐有泪光闪过。
    越人就真的是蛮夷吗?
    他们也是三皇五帝之后啊!
    百越之主初代雄王的父亲是雒龙君,雒龙君的父亲是禄续,禄续的父亲是神农三世孙,根红苗正。
    已经身死的前任于越王,就是夏代姒少康的庶子姒无余之后,他也是因为这个身份,才有胆子率先称王。
    还有吴越,吴越中一直流传着泰伯奔吴的传说,说是古公亶父的儿子泰伯创建了吴越部族,古公亶父,就是姬昌的爷爷,现任的吴越王,如果论及血脉亲缘,他甚至和姬昌是表兄弟。
    有着这样的亲缘,为何被归为了蛮夷呢?
    就因为断发文身,就因为凿齿漆牙?
    他们不过是因为地处偏僻,文化不发达形成了各自的习俗罢了,依旧是正统的三皇五帝苗裔。
    他们也是人,不是什么张牙舞爪的妖怪,为什么没有人尊重他们的习俗呢?
    子受却还没发现百越五王的异常,兀自挥动着顺天剑。
    剑身光洁无比,很是反光,直晃人眼。
    子受皱眉,真是个麻烦,最讨厌这种有附加价值的玩意了,剑在手里,不就相当于站在了道德的制高点吗?
    他从桌案上拿起一个苹果,拿着剑在苹果上比划了一下,道:“什么破剑,连皮都削不掉。”
    说着,就一手拿着剑刃,一手拿着剑柄,微微一用力。
    咔嚓一声,剑被折断了。
    子受将断刃随手往地上一扔:“就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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