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魂小说网 > 李朝万古一逆贼 > 12.对半来投小聪明

12.对半来投小聪明

李朝万古一逆贼
    九个汉子不用问,一身的腱子肉,个顶个的好手,上山擒虎,下海捉鳖。
    没在怕的!
    但如今在洪景来面前,却像刚刚犯错的小学生一样。带着局促,也带着些微的不满。
    商量了一夜,九个人得出了一个完全只是妥协的方案。
    此前在平山野店与洪景来一同奋战过的四位,完全相信洪景来的人品,愿意投效到洪景来的名下。至于剩下五个当初没有参与的,则朴素的怀抱着对两班的不满,不是太乐意。
    当初要不是在乡两班和贪官污吏百般逼迫,他们怎么可能会背井离乡,结契自保。如今在这过朝不保夕的日子,还不都是拜两班们所赐。
    但是他们契兄弟九个人歃血为盟,抱团得很,赤诚相待,从未有什么隐瞒和欺骗。所以剩下五个人对洪景来到没什么敌意,只是习惯了自由,不想做奴婢。
    仅此而已!
    其中最为持重的老三李济初表示愿意相信李在朝的判断,投入洪景来名下。
    于是九个兄弟,一三五七九,这五个人投效,剩下的二四六八,则希望继续保持良民的身份。
    他们契的三百多人会集体搬迁到铁山郡五峯里去,契里的汉子也一样供洪景来调用。相对的,洪景来承诺的钱粮要提前给付一年,还要给他们一片宅基地。
    人总是这样,面临抉择时,总想着方方面面都顾及到。
    只不过他们比五峯山的六孙更了解洪景来,算是有过命的交情。所以一半人可以无条件的相信洪景来,另一半也愿意接受洪景来的庇护。虽然没有投效,但也算是形成了微弱的人身依附关系。
    屁股决定脑袋!
    可以理解他们这种鸡蛋不放在一个篮子里的想法,完全无可指责。
    没什么不好答应的,一半人肯投效就已经算是洪景来比较满意的结果。几十条敢战的汉子,不过只要洪景来一年五百两,外加五百石米。如果这算是交易的话,洪景来不亏,赚的大了。
    既然洪景来答应,也没什么说的。这些山民本来就是各处逃来的,对吉州没有太大的留恋,换个地方讨生活而已。
    集体搬迁,也不是什么太难的事。因为没有家当可以带,就是字面意思。
    寒窑破屋不必去提,很多人除了身上那身衣服,就没有别的衣物了。至于什么头面袜子?对穷人而言,完全是奢侈品。
    棉被?也不是人人都有的,大冬天往铺满了稻草的土炕上一缩。也就是靠山吃山,柴火不要钱,不然要不了两个冬天,这几百人就冻死了。
    绝大部份人还光着脚,李在朝这位契首就是整个里的排面。家里还养了几个鸡,有两间北房,勉强吃得饱。
    除开他,想带些瓶瓶罐罐都带不了,因为除了一条烂命,以及吃饭的家伙(刀枪棍棒弓箭)外,身无长物。
    早上敲锣说搬家,吃过早饭就可以出发。
    这还是因为洪景来挑三十个好手,拖延了时间,不然更快。
    当然说去会一会大鼻鞑子的时候,人群还是很明显的骚动了一下的。不过好在都是刀头舔血过来的人,到没有退缩的。李在朝指了三十个人,和洪景来保证都是能翻山越岭开弓放箭的好手。
    没什么不相信的,一人发五两,算是安家费。让他们的家眷或者兄弟带走,人马便分作两波。
    契里的老二尹厚验由刚刚跑回来的韩五石带路回铁山,一行三百人,倒也不算臃肿。只要回了铁山,林尚沃会帮他们好好安置。
    剩下的李在朝五兄弟以及三十个汉子,带上洪景来五个人,共计四十人,往北进发。
    过吉州以北的明川郡鬼门关岭(真的这个地名嗷),就算是进入大明故地了。这地方理论上讲,其实可以叫铁岭。不过被李朝或明或暗的侵占下来,如今成了既定事实。
    再走一天,就能到镜城,这地方原本在明朝也设有卫所,不过早就改换了颜色。满城的尽是操着全罗道口音的鲜人,并没有些许女直的样子了。
    按理说,到了镜城,最好的北上选择是在海边的浊津或者更北一些的青津坐船。可以直接抵达土门江口的雄基济或者西水罗,下来直接就是土门江口。
    但是如今是台风季,虽然台风刮到咸镜的概率不算太大,但洋面上仍旧不是那么安全。
    再加上四十人的队伍,七八头牲口,等闲李朝的小破木船也带不动。
    向李在朝问明了道路,不坐船的话,就要有翻山越岭的准备。
    全程大约五天,自镜城北上,过轮城、富宁、会宁,然后折向东北,抵达庆兴郡,对面就是清国的吉林将军辖下。也抵达了土门江。再往东南走半天,沿途有不少村落,就到江口了。
    洪景来依稀记得,土门江口往北些,就是将来的海参崴,又叫符拉迪沃斯托克。沙俄在远东最重要的政治经济军事中心,将来的滨海省政府,远东舰队的驻地(不提旅大)。
    想来如今可能还完全只是一片荒芜,或者有些鄂伦春、达斡尔的百姓在此渔猎。
    想的太多,还是拔腿赶路吧,没有牲口代步很是辛苦。尤其不是走平坦大道,经常还要翻山越岭。这一块的山脉起伏连绵,仅有的那些城镇都在沿江或者山中的盆地,往来不易。
    人家李在朝走的和飞一样,如果是他这种速度的五天,洪景来保证自己跟不上。
    这不就是小四在河边问带黑镜框老爷爷河水有多深,老爷爷说河水很浅,都没有淹过我的裤腰带,结果小四下水就淹死了的故事吗?
    撇开身体素质谈路程,就是耍流氓啊!
    花了七天赶到庆兴郡,洪景来觉得自己小腿都要肿了,走平地和走山地差别太大。
    结果李在朝还笑,他们居然是故意放慢速度走的,说四五天已经是体谅洪景来读书人了。不然只要三天人家都能在庆兴吃午饭。
    回应他的,只有洪景来一个大大的白眼!
上一章 12.对半来投小聪明 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