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穿:这个女配很邪门
高兴了一会儿,云初就冷静下来,现在钱已经要回来了,大可以跟傅凯直接撕破脸,她手里有傅凯撺掇她贪污公款的录音,所以傅凯就算想要回钱,也不可能报警,但是云初觉得这个法子并不算完美,她还没跟傅凯玩够呢,现在要是撕破脸了,她就没机会见傅凯的父母了。
还在傅凯的那个干妹妹,原主不仅恨傅凯,也恨那个干妹妹,她当然不能放过。
云初很快想好了对策,不打算撕破脸,而是快速去准备了一些假的购房合同这些东西拍下来发给了傅凯,以证明自己真的是在买房。
傅凯那边收到合同后,还仔仔细细的看了好几遍,回复云初没有问题,让她办手续。
云初的确去办了手续,不过都是些假的证和文件,但做得却像真的一样,为了以防万一,云初还悄悄去租了一套房子,说来也是巧,云初被中介带去看房时,开门的不是别人,竟然是荆余。
荆余看到云初也是一愣。
中介看看这个,又看看那个,“你们认识啊?”
“邻居。”
“朋友。”
中介浑不在意的笑了笑:“即是邻居,又是朋友,那你们这关系不错啊,正好,邬小姐,你有什么要求,就跟房东聊吧。”
荆余:“你们先进来再说吧。”
云初本来只是打算租个房子,以防傅凯回来要突击检查,怕到时候露馅,但没想到这一选就选中了荆余的房子。
奇怪,荆余既然有房子,那为什么还要搬到她现在住的那个小区。
荆余的房子很大,有两百平,正好又是在一楼,虽然跟云初给傅凯看的照片不太一样,地址也不同,不过傅凯到时候要是问起来,云初可以直接说这是屋主的另一套房子,那一套被他卖掉了,两套房子差不多,所以她就定下了。
荆余给云初倒了茶,“家里没有别的东西,还剩了点茶叶。”
“没关系没关系。”云初不以为然的摆摆手,反正她又不是专门来喝茶的,“既然你有房子,那为什么还会住在现在这个小区啊,我觉得这里更好吧。”
“那里离我工作的地方更近一点,而且这房子也是最近才改成了我的名字。”荆余简单的做了解释。
一般这么说,都会引得其他人好奇的问下去,但是云初却什么都没问,喝了一口茶,真诚的做出评价:“这个茶叶还挺香的,这是红茶吧。”
荆余泡茶的时候也没有注意是红茶还是绿茶,过没过期他都没注意,只是在家里找到了这个就直接泡了这个,“你喜欢的话,家里还剩了一点,我不带走。”
这意思就是说,你喜欢可以随便喝。
云初从荆余的只言片语中,看出了他对这栋房子不怎么热忱,加上他又说是最近才改的名字,所以猜测应该是哪位长辈给他的,他应该不是很喜欢那位长辈,但不喜欢却要收下对方的房子,以荆余的性格来看,十有八九是对方过世了,他是唯一继承人,所以才继承了这栋房子。
但他又不太喜欢住在这里,所以才决定出租,别问为什么不喜欢不直接捐掉,不是人人都那么伟大的,荆余就算不差钱,也没那个义务把这么大一栋房子捐出去,再说了,他可能不喜欢那位长辈,那位毕竟是他的长辈,人的感情是很复杂的,不清楚内情,不予置评,也有可能是那位长辈想让他留下,所以不管这栋房子做何处理,那都是荆余的决定。
云初其实也不太喜欢喝红茶,不过这个红茶香是真香,荆余都这么说了,云初当然不会拂了他的好意,笑眯眯的说:“那真是谢谢你了,我对房子挺满意的,那我们现在就签合同吧。”
荆余看着她,沉默了几秒后,点了点头。
中介随身都携带着合同,一听定下来了,当即就拿出合同给两人签,本来租房合同就不复杂,签了字,付了钱,中介拿好合同和钱就走了。
云初没有跟着一起离开,而是在院子里看起了花,小院里种了许多花,光是玫瑰就种了好几种颜色的,另外还有月季,菊花,蔷薇,百花盛开,姹紫嫣红。
云初在看花,荆余则在看云初。
自从两个人认识以来,云初有事没事都会找荆余聊两句,言语之间倒是没什么出格的地方,但能看出亲近,荆余不是一个喜欢和别人亲近的人,但是每次他和云初待在一起的时候,总会对她生出一股亲切感,就好像两个人认识很长时间一样。
想到她租了这里,那是不是就要搬出现在的小区,荆余心里就有点不舒服,明明他们同住一个小区,也没见过几次面,但一想到她要离自己这么远,荆余的心就有些异样。
“你什么时候搬过来?”荆余一脸冷淡,说这话时像是闲来无聊,随便问问的,特别漫不经心。
“我不搬过来啊。”云初头也不回的回道。
荆余一愣:“不搬过来?那为什么要租?”
一不小心,把心里话问出来了,但意识到的时候已经晚了。
好在云初并没有多想,回过头来冲他嫣然一笑,“我是帮朋友租的,我就一个人,不用住这么大的房子。”
不知为何,荆余松了一口气,绷紧的面部肌肉放松了许多,冷冷淡淡的说:“哦。”
两个人聊天,一直都是云初在主导,荆余偶尔回应一句,大多回应都是‘恩,哦,啊。’这种简单的单音节词,像这种人,别人一般都不爱跟他聊天,但是云初却一点也不介意,没有觉得他话少,也没有觉得他态度不好,两人一起回了小区,因为回去的时候天都黑了,云初还提议一起吃个饭,荆余想拒绝,但也不知道云初是不是有某种魔力,等他反应过来时,已经被拖进了淮南牛肉米粉店里,还以为起码要去一家像样的餐厅,没想到只是来这样一样小店。
这家店之前云初无意间来吃过一次,发现店里的米粉特别好吃,米粉有韧劲,汤也很鲜美,牛肉也好吃不塞牙,吃了一次就爱上了。
她想让荆余也尝尝,就带他来了。
吃过晚饭之后,两人就各自回了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