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王富贵
人,终究不是猪,不是每一个士兵都能迅速适应战场的杀戮。相反,如果给这位百户一个选择,他也不愿意这样。
他今年不过虚岁二十,可是从他七岁那年,爷爷被鞑子掳走开始,十几年的时间,他先后失去了近十位亲人。
伯父、伯母、堂兄、姑父、父亲、兄长、嫂子,还有不满一岁的侄子……每年都有鞑子南下打草谷,他们抢掠,杀戮,无恶不作。
他们把这种恶行称为打草谷,在他们的眼里,大明的百姓就是地里的庄稼,随时过来收割,只要抢夺大明百姓,才能维持得了生活。这帮人丝毫没有负罪感,既然他们这样做,就别怪大明的武人,把他们当成猪狗一般杀戮!
一百多名鞑子,在连续的火铳射击之下,丢下了三十几具尸体,狼狈逃窜。
百户攀着梯子,登上了堡垒的顶端,掏出了一支千里眼,向远处眺望。即便以王岳的豪横,也只能做到每一个堡垒,一支千里眼。
在没有烧制出完全透明的玻璃之前,只能用水晶作为材料,价格倒是不算什么,要命的是工艺,真的很麻烦。
百户举着比同等重量的黄金还贵重的千里眼,向远处眺望,鞑子已经跑得很远了,还不知道他们会不会回来……
百户咬了咬牙,“走,跟我出堡!”
他带领着士兵们冲到了外面,遍地的尸体,可不只是一堆没用的蛋白质……“把他们的脑袋砍下来!”
坦白讲,士兵们是犹豫的,而百户却已经抓起了一把利斧,猛地劈了下去……血液凝固了,寒冷的天气将尸体变成了冰棍,砍头出乎预料的顺利,就像是劈柴一般。
百户提着狰狞瞪眼的人头,恶狠狠啐了一口!
“瞧见没有?这有什么难的?这帮畜生活着都不怕,还怕死了的?”
士兵们脸上泛红,纷纷按照吩咐,将人头砍下,他们没有客气,将这些脑袋堆在了城堡的顶上,甚至还把无头的尸体堆起来,变成了一道防御用的矮墙。
唐顺之出现在小堡的时候,发现的就是这样的一幕,他的胃也不那么舒服。
“你们有什么困难没有?”
百户立刻道:“大人,我们一个小堡,只有五十人,鞑子若是在百十人之内,或许还能挡得住。可若是几百人,上千人,甚至更多……必然会冲到堡垒前面。”
“他们冲过来,你们打算怎么办?”
“拼!”
百户答应非常干脆,“我们的堡垒十分坚固,鞑子只要找不到破绽,我们就可以一直攻击下去,直到杀光他们!”
“可若是鞑子攻破了堡垒呢?”
“那,那我们就血战到底!”
“不!”
唐顺之终于摇头了,“有血战牺牲的勇气很好。但是不要忘了,我们还有其他的堡垒,还有独山堡,后面还有喜峰口……我们是一个整体,是一起作战的袍泽兄弟,刚刚提督大人已经到了喜峰口。他告诉大家伙,每一个经受战火洗礼的士兵,都是最宝贵的财富!以后扫平草原,灭掉所有鞑子,还要靠大家伙呢!”
听到这话,许多人都是一愣,什么,提督大人也到了?
就为了他们这个小堡?
这是何其有幸啊!
士兵们顿时鼓起了斗志,一扫疲惫,准备迎接下一轮的攻击。
他们还不知道,岂止是王岳,全天下的目光都落在这以独山堡为核心的十一座大小堡垒上面……
差不多过午,从远处传来一阵阵沉闷的声响,宛如闷雷,大家伙下意识抬头望天,并没有任何异样。
是鞑子!
鞑子的主力来了!
尽管经历了一次小胜,谁也不敢大意,或许真正的考验,才刚刚出现。
很快,成千上万的鞑子骑兵,犹如潮水一半,在远处集结,战马不耐烦地踱步,人们的脸色也因为看到了那座尸体堆积成的矮墙,而变得疯狂。
好个狂妄的明军!
多少年了,还没有人敢这么干。
“大汗,让臣去杀光这些该死的明狗!”
卜赤脸色阴沉,看不出喜怒。
如果说别人觉得王岳用兵,那就是个笑话,但卜赤却不敢这么想。几年前,他精心布局,借着朱厚照驾崩,人心混乱,弄出大同兵变。
说实话,卜赤并不想打进京城,恢复大元朝的无限风光。
他的目的只有一个,那就是打疼大明君臣,逼迫明朝同意通贡贸易。
事情就这么简单!
可越是简单的事情,做起来就越麻烦。
那些愚蠢的明人,以为靠着一点金钱就能买通蒙古可汗,他们真是愚蠢透顶!
蒙古人要的不是恢复原样,而是能够开榷场,进行贸易。
但是卜赤又不甘心老老实实做生意,所以必须打疼王岳,但又不能打死他,因为只有王岳,才有可能改变大明的国策……
“去吧,记得不要全都拿下,留一两个,给王岳一点脸面。”
这位说得轻描淡写,仿佛大举在握,一切都要按照他的设想发展下去……貌似也的确这样,区区几个堡垒,面对足足三万铁骑,连浪花都算不上,一个冲锋,就轻松淹没。
尽管之前损失了几十人,但是无关痛痒,在绝对的实力前面,任何的花招,都是没有用的。
冲!
铺天盖地的骑兵,撼天动地,倾泻而下。
他们的人数太多了,以至于几个小堡,同时面对敌人的冲击。透过观察孔,能够清楚感觉到,这些鞑子的骄狂。他们一边冲锋,一边表演各种各样,眼花缭乱的动作,还有一些神箭手,向着小堡进行胡乱抛射,压制明军的反抗。
虽然缺少攻城武器,但是他们并不担心明朝的城池。这只是一些坚固的乌龟壳罢了。
那些躲在里面的明军,箭术比不过蒙古勇士,火铳就更是玩具,不能伤敌,只会弄死自己。
这样的明军,实在是不值一提!
“杀!”
用人举起了弯刀,小堡已经不远了,马上就能冲进去杀戮了。
就在这个时候,一直沉默的小堡发起了反击,而且一次就是三个堡垒,喷吐而出的铅丸,构成了杀伤力惊人交叉火力。
尽管火绳枪准头不高,但是距离很近,敌方又是密集阵型,只要射出去,想打不中都难!
前一秒还自信十足的鞑子,下一秒就哭爹叫娘了。
只是一瞬间,就有近百人被击中落马。
愤怒的鞑子果断拉弓放箭,向着堡垒发起反击。
可很快他们就发现,弓箭根本没用。
每一个小堡,都罩着一层厚厚的乌龟壳。唯一的破绽就是那些射击孔。
可骑在马背上射箭,想要准确从射击孔打进去,难度差不多和以百米冲刺速度穿针相提并论。这要是能射中,那就怪了。
骑兵迅猛冲击,里面的火力反击更加犀利。
人仰马翻,尸体碎裂,场景比起之前还要凶猛数倍!
仓促之间,有些幸运儿躲过了射击,冲到了堡垒后面。
这下子好了,终于可以大显身手了。
总不至于后面也这么可怕的吧?
对于这些家伙,明军只想送给他们两个字:傻叉!
如果只攻击正面还好,若是绕到了后面,那就是三百六十度,无死角,全面绞杀了。
瞬间,棱堡向后的角,也喷突出火焰,又有两个稍后的堡垒加入其中,四面八方,攒射来的铅丸,顷刻之间,就把这些人打成了筛子。
一阵风过后,在明军的堡垒前,只剩下一片狼藉,几乎没有一个还活着的鞑子,失去主人的战马,或是发傻,或是狂奔。
还有一匹战马,肚子被火铳射中,奔跑的时候,内脏涌出,挂在身体的一侧,鲜血淋漓,好不骇人!
“王岳!真有你的!”
卜赤站在高处,看得一清二楚,他本以为明军的堡垒再厉害,也不过是一个冲锋,就能拿下。可结果呢,一个冲锋,对方毫发无损,反而是他们,尸体遍地!
该怎么办?
还打吗?
短暂的沉默之后,卜赤举起了自己的弯刀……蒙古勇士主动舍弃了战马,身披铠甲的勇士在前面,他们手里是狼牙棒,短斧,盾牌。
明朝的臣子常喜欢说,鞑子骑射无双。
其实他们的步战能力,也是不可小觑的,至少能打几倍的明军。
为首的那个家伙正是向卜赤请战的,他披着三层铠甲,提着铁锤,冲在了最前面!
“杀,敲开明狗的王八壳子!”
铺天盖地的鞑子再度冲了上来,而此刻的小堡之内,士兵手里多了一些拳头大小的铁疙瘩儿……
“既然鞑子不怕死,那咱们就跟他们玩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