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百零一章 你究竟是真降还是假降啊?
- 小说名称:汉明
- 作者:八无和尚
- 更新时间:2024-11-28
汉明
看到新式火枪威力的清将们,他们的脸色开始凝重。
他们开始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但固执的他们,依旧坚定地认为,或许这火枪确实能克制步兵,但对清军骑兵,依然无用。
因为骑兵的速度更快(轻骑战马的时速大概40公里左右,但骑兵作战在于整体配合,也就是说,一支骑兵中不可能是所有战马都是优良马,得按速度慢的战马来,能控制在时速30已经算不错,能到35就是精锐了,这是短板原理,一只水桶能装多少水取决于它最短的那块木板)。
时间流逝,四分之一的香,很快就燃烧完了。
洪承畴的脸色已经很阴沉,他在心里默默数了,火枪兵总共击发了十六次,这代表着,如果从一百五十步(约二百米)起算,冲锋的步兵在接触火枪兵之前,至少得承受三次火枪齐射,这对于步兵是非常恐怖的。
因为从遭受第一次射击时,冲锋的步兵就会有停滞的情况出现。
毕竟是人嘛,恐惧会引起下意识的停顿。
承受三次火枪齐射还是理论上的,真正上了战场,至少是四轮。
四轮,很可能根本坚持不下来,而全军崩溃。
内侍们将立在一百五十步外的铠甲卸下,抬至殿阶上,供君臣验看。
这不是重甲,是普通的步兵甲,以皮革和棉麻布制成,在胸腹等关键位置缀以铁鳞片防护。
而此时,皮革和棉麻布的弹孔,显示着已经弹丸洞穿,而被击中的铁鳞片上形成了一个个凹坑,这说明,一百五十步外,弹丸依旧具有强大的杀伤力,将铁鳞片打成凹坑的动能,足以对穿甲的士兵造成伤害,甚至打成骨折。
看过之后的清廷君臣,默默地返回殿内。
进殿之后,福临的第一句话就问道:“沈卿家,吴争麾下有多少火枪兵?”
沈致远答道:“吴争已经囤有三万杆火枪,只是因为连续征战,缺少时间训练,才一直没有组建起大量火枪军。但在臣北上之前,江南军校已经成立,火枪兵已在训练……。”
岳乐这时不再气焰嚣张,他长吁一口气道:“好在训练未久,成军怕是需要时日。”
沈致远微笑道:“这位将军可知道,吴争在丹徒全歼灭一千骑兵所用的火枪兵,仅仅训练了不足二十日,其中一半时间,还是在行军路上……。”
这话让所有人,包括福临、洪承畴,乃至一直对沈致远不屑的满臣武将,都脸色剧变。
不足二十日,这太不可思议了,可事实摆在眼前,又不能不信。
那边钱翘恭原本已经不悦,听到沈致远侃侃而谈,脸色气得铁青。
沈致远却继续补了一刀,“可以想见,如果与义兴朝和谈,吴争就有了足够的时间去训练火枪兵,不用多,一个月时间,便会有三万火枪兵聚集在他的麾下。这就是臣之前回答洪大人该战的理由。”
殿内一片死寂,这绝对不是小事。
关乎大清朝的战略和目标。
洪承畴适时奏道:“臣恳请皇上暂时辍朝,留待明日再议。”
过了一会,福临应道:“就依洪卿所言。”
……。
沈致远、钱翘恭及随扈被安排在了明照坊的贤良寺。
要说起来,明未亡时,这儿可是大名鼎鼎的十王府。
雕栏玉砌今犹在,只是朱颜改。
沈致远、钱翘恭自然不会去感叹这事,也没那心情。
明朝地方官员进京,是不能随便住客栈酒肆,但凡有人大胆违反,等于给科道言官送子弹,必被弹劾,轻则打五十下屁股,重则罢官去职。
再则,有明一朝,官员的俸禄相对是低的,这是明太祖仇富的结果。
京城的客栈酒肆消费又高,所以,一住进客栈酒肆,那就明摆着是个贪官,谁能傻到这地步,不打自招?
那不能住客栈酒肆,住哪呢?
各地设在京城的会馆?
那就更不行了,这等于是地方官员与京官拉帮结派、互相勾结,这可是大罪,不是打几下屁股能完事的。
有道是“旅馆清尊日复斜,鹧鸪啼处客思家。晚来墙角胭脂雨,落尽山桃满树花。”
说的就是这种地方官进京,凄凉无助、担惊受怕的感觉。
那住哪呢,寺庙、道观。
有明一朝,皇帝修道走火入魔,所谓上有所好下必甚焉,京城的寺庙、道观绝对比客栈多,与想象中的“青灯枯佛”没有一丝关联。
出家人之地,清静、悠闲,风景如画,关键是伙食也不错,就算有同僚前来探望,也可回赠一杯清茶,显示出自己坦坦荡荡的胸怀,让皇帝十分放心,让御史无话可说,何乐而不为?
原本沈致远、钱翘恭的级别还住不进贤良寺。
只是今日原本要下的恩旨,被沈致远这厮一本正经地胡说八道了一番,生生给弄黄了。
礼部没辙了,无奈之下将他们塞进了贤良寺。
反正大明也亡了,十王府也早已成昨日黄花了,就不存在越制不越制了。
走在贤良寺的碎石小道上。
见周围没人,钱翘恭早已憋不住了。
“沈致远,你倒是讲讲,你究竟是真降还是假降啊?”钱翘恭确实很恼火,沈致远将火枪之利完全透露给了清廷,这说起来,就是出卖军事秘密啊。
如果不是知道沈致远的心性,换一个人,钱翘恭说不定当场就掐死他了。
沈致远眯着眼,看着双目喷火的钱翘恭,嘿嘿一乐。
然后背负双手,迈着八字步,颠啊颠地往前走。
口中还哼着小曲,这气派倒是可以配上一句“我本是卧龙岗散淡的人,凭阴阳如反掌保定乾坤……。”
可这架式更惹恼了本就窝火的钱翘恭。
钱翘恭终于使出一招,在吴争身边看多了的正蹬腿,可惜啊可惜,沈致远受习惯了吴争的踹,如今早已形成一种闪避的本能,就算是吴争在此施为,也难一脚踹中,真要是被踹中,要么是猝不及防,要么是沈致远想拍马屁,故意被踹中。
试想,学吴争初使“绝招”的钱翘恭,又怎么可能如愿以偿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