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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百八十二章 神庙掠夺者与圣咏骑士 二

蒸汽时代的旁门剑仙
    “神庙掠夺者?”
    见到约翰翻看那只记录该传承的精美宝石匕首面露惊讶,一旁的大法师伊格拉姆笑着对他用心灵传讯说道:
    “神庙掠夺者是游荡者的进阶职业,比普通的游荡者职业要多出不少的职业天赋和能力来,尤其是在探险或者寻宝方面,这个职业的能力还要远远超出一般宝藏猎人,只是这个职业有个比较大的限制,那就是前提必须要依附神灵选择一位神灵作为信仰,才能就职并且晋升到传奇的高度,而自从创造了神庙掠夺者的那位神灵陨落之后,就很少有神灵会赐予这样的力量,一些传承也都被毁,再加上唯一有着掠夺、盗窃等神职的神灵也基本上都是邪神,所以目前主世界这边还没有听说过有着这个职业途径的超凡者现世。”
    约翰自然明白,同样是达到传奇境界,进阶职业往往要比传奇实力的普通职业者更加具备强大的战斗力,并且保命能力也更强。
    这个职业对约翰自己没有什么用处,不过约翰却对这个收获很满意,因为这不就是他手下的哈奇斯小队最适合的进阶职业吗?
    哈奇斯小队在曾经的世界时,就是类似那种考古和探宝的小队,有天赋也有经验。
    至于神灵信仰方面的就职条件,也不是没有替代办法。
    约翰明白他这个命运卡牌的主人跟那些卡牌生物之间那就是绝对忠诚的关系,比神灵和信徒之间的牵绊也不遑多让,只要自己成为了传奇境界的元神人仙,就可以像神灵一样初步赐予信徒力量,何况还有自己塑造的黄金十二宫圣骑士的存在,虽然没有掠夺、盗窃等属于邪恶领域的神职,可是自己最大的金手指命运卡牌也不是吃素的,一应神性、领域甚至神职、神力等力量都可以任意吸收转化。
    这种情况他觉得自己完全可以支持哈奇斯小队进行神庙掠夺者这个职业的晋升。
    “有了神庙掠夺者职业,完全可以让哈奇斯他们一边修炼一边去发掘主世界各处的古老神庙与神殿遗址,说不定还能给我带来很多神性、材料甚至是神器方面的收获呢!”
    约翰想的很美好,对于这一次交易就越来越满意了。
    再拿起一枚古朴的盾形徽章,这是那门传奇骑士的职业传承之物。
    根据传承里的内容,约翰了解了这个职业名为圣咏骑士,是通过将歌颂自己奉行的骑士美德和赞美该美德的诗篇与歌谣,以特殊的方式铭刻到身体上来加强自身的力量,战斗时还能歌颂出来带来各种效果的一个骑士职业。
    他暗自点头:
    “总的来说这比较类似于玄门的发誓愿之法或者僧侣的戒律修持那一类修行,只要秉持自身的意志不动摇,就能一路修炼到传奇。”
    约翰却明白这听起来很简单,做起来却非常的难,他的黄金十二宫圣骑士也是走的类似的道路,以十二种美德来转化自身意念和信徒信仰为圣光力量。不过约翰进行了取巧,主要是依靠信徒对于这些美德的美好向往和感同身受的意念化为自身的力量,而不是单纯依靠化身的奉行。
    因为要一时秉持原则丝毫不动摇不违背不难,可要一辈子坚守那就难了。
    “这门传奇骑士的传承就拿给亚瑟和布兰登、马克还有圣骑士佩德罗他们去试试好了,让他们选择是否选择转修……”
    不过约翰觉得这几个手下骑士之中,估计也只有圣骑士佩德罗能够最终有所成。
    “或者亚瑟也可以,其他人估计不一定能够最终成就传奇圣咏骑士。”
    “佩德罗在另外的世界的时候,就是从小苦修的教会骑士,心灵纯净又有恒心毅力,且也习惯了秉持戒律清心苦修的这种生活,所以他是最适合的人选。”
    “亚瑟因为从小的经历,一心复兴家族,有恒心也有毅力,性格沉稳也耐得住寂寞,布兰登的话看起来粗豪实际上心思灵活,反倒不适合这样的职业!”
    “不过也没关系,我得到的骑士传承虽然没有达到传奇的,最多只能修到黄金境界,但是骑士与剑圣职业是可以互相转换的,九剑之术和三大剑道互相之间组合,可以衍生出好多条学派,其中有着好几个适合布兰登这种肉盾和大力型的剑圣途径。”
    尽量一碗水端平、按照各自的条件来为追随者分配职业传承的约翰,在心里做好了这些打算。
    除了这两门传奇传承,传奇法师的传承说起来价值应该是最高的,但是对约翰自己反倒是没什么用。
    “倒是可以赠予海伦娜姑姑,要是家族再出一位黄金法师甚至是传奇法师,那就彻底奠实了一个强大王国甚至是帝国的根基,海森赛尔家族虽然不是选帝侯出身,但是本身就是王室,来历古老又跟诸多选帝侯家族以及皇室联姻过,说不定……,也不是没有机会……”
    约翰很快有了一些遐想,连伊凡帝国皇室都能通过与末代东神圣帝国公主联姻而获得神圣帝国名义上的继承权,成为仅次于双头鹰家族的古神圣帝国正统继承人,将基辅大公国打造成为伊凡帝国,他们海森赛尔家族起点可要比当初被评为野蛮人的基辅大公国强的太多了。
    不过很快他就掐灭了这些想法,对于埃姆斯丹王国来说,与其独立成为一个新帝国,反倒不如躲在神圣帝国和双头鹰家族的羽翼下接受庇护,坐看世界风云起落来的稳妥。
    什么帝国和皇帝封号,在约翰看来都是虚妄,真正的实力和拿到手的好处比那些虚名要实际的多。
    即使他现在已经有基础成立一个帝国,包括金沙州、弗朗明哥大公国和海加尔这些地盘加起来,已经多达数百万平方里,比弗兰茨第三帝国和神圣帝国目前的面积都大,仅次于伊凡帝国这个横跨东欧罗巴和近东的大帝国。
    这还没有算是暗中掌控的白鹰联邦那样大的土地。
    但是如果真要独立成一个大帝国,那势必会与神圣帝国和双头鹰家族等旧盟友有了利益冲突,而且统合这些地盘和治理国家也是个麻烦。
    所以约翰很快就把这些抛到了脑后。他本身也不是那种有很大野心、权力欲望很重的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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