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四章 入华夏则为华夏
- 小说名称:唐土万里
- 作者:特别白
- 更新时间:2024-11-30
唐土万里
火烧城外,王校尉看着亲自来送他们归营的沈光,满脸的感动。
“郎君放心,待某解甲归田,必带麾下健儿来投。”
在安西四镇当镇兵的,大都是关内征募的健儿,自从当朝李相奏请罢各地折冲府鱼符,原本煊赫的府兵制算是正式瓦解。
王校尉手下那些服役超过六年的镇兵可以算得上是最后的府兵,他们大都年过三旬,在安西这边过惯了,很难再回到家乡当个普通人,可是大都护府虽说也鼓励老兵们解甲归田后留在安西落户。
可是给的那些田亩产出,根本不够他们过日子的,更遑论将老家的妻儿亲族接过来,可是这位沈郎君不同,出手阔绰大方不说,就连那些伤残的同袍和战死的军属都愿意将养。
便是不需要王校尉说什么,他那团的镇兵里,几乎都愿意在退伍后去沈光麾下效力,当个团结兵。
对于那些底层的军士们来说,在安西境内保着商队安全,可不就是团结兵干的活计,安西这边商队多,强盗也多。
往年退役的镇兵里,落草为寇的也不是没有,实在是他们在安西这等边荒地方为国戍边,常年于生死之际徘徊,哪怕军饷再多,最后也大都花在了酒和女人身上,能存下钱够衣锦还乡的寥寥无几。
甚至有更多人,死了以后都只能靠同袍们凑钱把尸首烧了,连个入土为安都落不着。
沈光虽然有私心,可他的举动对这些安西军的镇兵来说,便是天大的恩德,能把家人接来安西,他们也愿意,毕竟如今关内重文轻武,他们回去也只是个粗鄙军汉,倒不如在这边地当个雄赳赳的武夫。
“谢郎君。”
王校尉说完,扭头朝身后的兵卒们喊道,然后这一团的镇兵俱是齐声道,“谢郎君。”
这段日子他们在城中帮忙维持秩序,沈郎君着实没亏待他们,每日好吃好喝不说,怀里的钱袋也是鼓囊囊的。
“诸位,今日就此别过,等他日咱们再见面时,那烧刀子尽管放开了喝,某管够。”
沈光朝王校尉和镇兵们大声说道,这些行将退役的安西兵将,若是回到原籍只会寂寂无名,湮没于数年后的大乱,他们的家人也难以幸免,倒不如都接来安西,一来能充实人口,二来也能为大唐保留这批强兵悍将。
“那咱们可就等着日后来郎君这儿喝酒了,到时候郎君莫要嫌弃咱们这些粗人就是。”
王校尉哈哈笑着,和手下的镇兵们和沈光别过,全团向西,自往焉耆镇城的方向而去,他们要回镇守府复命,而他此次立下的功劳也够他酬勋三转,拿个告身解甲归田了。
送走王校尉他们,沈光回头看着满是斑驳伤痕的城墙,心中有种难以言喻的成就感,从今天开始,这座城市便是他的了。
伴随在沈光身边的王神圆忍不住道,“王校尉能遇到郎君也是福气,要不然某还真怕哪一天死于战阵……”
听到他的感慨,沈光亦是叹了口气,安西军里像王校尉这样超期服役的将校不少,他们不选择解甲归田,说穿了还是离开军中后没有更好的去处,在安西他们是百姓敬畏的大唐天兵,可是回到故里,他们便是只知道舞刀弄枪的杀才。
而且关内土地兼并严重,再加上繁重的徭役,他们与其回去忍气吞声,倒还不如在安西军里继续待着,今朝有酒今朝醉,把军饷最后都花在了那些白花花的胡姬肚皮上。
战死沙场,对那些不愿意回到故里的安西老兵们来说,不是什么坏事,反倒是种解脱。
沈光要做的,就是给这些老兵另外个活法,他们同样可以在安西成家立业,而不是做什么孤魂野鬼。
回到城主府,看着风尘仆仆的福卡斯,沈光没想到这个拜占庭的二世祖也有股狠劲,居然跟着薛珍珠他们骑马走北道连夜赶到这火烧城。
“拜见郎君。”
虽说咬字仍旧不怎么清晰,但福卡斯这句问候说得还是颇为像样,这让沈光暗自点头,只要这个福卡斯愿意主动学习唐言就好,夷狄入华夏则华夏之,对于这个时代的大唐文化,沈光有着强烈的自信。
宾主落座后,沈光再次审视起福卡斯来,在回转城主府前,薛珍珠已将福卡斯这一路上的表现全都讲给了他听,这个拜占庭的二世祖显然是打算把全部身家都压到他身上了。
“郎君,我愿意为您效力。”
福卡斯很光棍地说出了来意,他手上除了奥卢斯那二十个罗马老兵,还有十余万贯的货物外,便再没有什么资本和这位大唐的贵族谈条件,与其到最后自取其辱,倒还不如开始就坦诚些。
听着通译那纨绔子的话,沈光意识到眼前的拜占庭二世祖是个聪明人,清楚自己的处境,遇到机会敢于放手一搏。
虽说这其中有着他故意营造出来的误会,可是这个罗马人确实有些气魄,起码这份果决值得赞赏。
“大唐包容四海八荒,你愿意为某效力,某自然不会拒绝。”
得到沈光的答复,福卡斯莫名松了口气,他虽然自称是贵族,可是在君士坦丁堡,像他这样没有继承权的次子,可算不得真正的贵族。
因为语言的关系,沈光也没急着和福卡斯继续交流,既然这个拜占庭二世祖有意投效自己,那就先让他好好感受下汉语的博大精深。
“六郎,你好好教他,他学得越快越好,自算成你的功劳。”
沈光朝那担任通译的纨绔子吩咐道,说起来乌鸦他们这群人,也不是非得从军上阵才算报效大唐,人尽其才物尽其用才是正道么!
“郎君放心,我必定好好教这番人。”
康六郎满脸兴奋地说道,他在郎君跟前总算也是有名有姓,能被记住的人了。
他不似乌鸦那般知耻而后勇,这些日子和那些汉儿们那般发了疯似的练习刀枪,和那些马贼交过手后,他觉得自己还是安安稳稳地当他的纨绔子挺好。
要不是有了通译这身份,康六郎估摸着自个就得灰溜溜地逃回延城去,不过如今得了郎君的吩咐,自己可以光明正大地干这差事,不怕同伴们嘲笑了。
等康六郎和福卡斯离开后,沈光方看向白孝德道,“白校尉,辛苦了。”
“一家人,说什么辛苦不辛苦的。”
白孝德摆了摆手,大大咧咧地说道,自家那位侄女什么心思,他可是一清二楚,再说这位沈郎也确实是阿妮的良配,反正其余三国王室里可没有沈郎这般俊俏英武的子弟。
“这回某没有赶上平叛之战,真是甚为遗憾啊!”
长吁短叹间,白孝德朝沈光望了眼,当初可是说好的,他来这儿是能和大唐天兵并肩作战的,结果就是在铁门关外那戈壁滩里杀了些蠢蠹的蟊贼,后面他可是一直都跟着商队当护卫,这就有些说不过去了。
“白校尉,某已经派人去延城催促封兄,想来你的校尉告身很快便能下来。”
沈光这句话,顿时便让白孝德忘却了那点不快,虽说只是行客营的校尉,可那已是他多年求而不得的东西,不由他不欢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