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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12章、断人财路

迷失蔚蓝
    黄东贵从后门进来径直走到吧台那,他是这家酒吧的老板。
    先前在吧台里干活的酒吧仔见老板来了,于是赶紧凑了过去。
    丁修将酒吧里的客人看了个遍,没有发现一个合适的人选,他失望地摇了摇头去,准备再到工会去看看。
    酒吧仔看到丁修往外走去,便指着他的背影对黄东贵说了几句。等丁修走出了酒吧,黄东贵便点了点头。
    得了黄东贵的应允,酒吧仔放下手里的活计,从酒吧的后门那离开了。
    “苟升。”
    “东哥怎么说?”
    躲在酒吧后门外交谈的两人赫然便是酒吧仔和先前偷钱袋的小偷。
    “你刚才偷钱袋的时候我看到了,你的确已经得手。”酒吧仔说道。
    “全哥,这……我可真没私吞啊。”小偷名叫苟升,他急着便要解释。
    酒吧仔打断他的话道:“先听我说。”
    苟升沉住气点了点头。
    “你偷走钱袋之后,钱袋又被另一个人偷了,所以刚才去见东哥的时候,你找不到钱袋一点都不奇怪。”
    苟升心里一松,缓了口气,“只要东哥别误会我私吞了那钱就行。我可是仰仗他老人家混口饭吃,平时得手的钱财全都会按规矩交一部分出来孝敬他,万万不敢有什么私心。”
    “东哥心里有数。”酒吧仔说道。
    “那个偷我钱袋的混蛋是谁?哪个孙子敢在东哥的场子截我的活?”
    “看穿着是个当兵的,不过不是咱们芦墟镇的兵。”酒吧仔将丁修的模样描述了一遍,苟升也有了点印象。
    “东哥的意思是给那小子一点教训,他到酒吧来也不消费,还要断咱们的一条财路。”酒吧仔目露凶光,手掌做出个刀子的姿势,“手尾料理干净点,别惊动了那一位。”
    “好,我明白了。”苟升点了点头,“我去找浩哥和磊子。”
    酒吧仔阿全交代完之后就回了酒吧,苟升则去外面寻丁修去了。
    丁修来到酒吧外,本打算找人打听工会的方向,不过他的目光突然被远处一块块长方形的田地吸引住了。
    这些田地里种满了一种植物,植物的茎秆上垂吊着一串串橙黄色的果实,绿色的叶子衬托在底下。它们不是水果,而是小镇上大家都喜欢的一种主食——稻铃薯。
    稻铃薯含有马铃薯和稻米的基因,是人类基因工程技术发展的成果之一。
    当初为了适应缺水且贫瘠的土地,许多食物、蔬菜以及水果的基因被拿来进行融合试验,最终马铃薯和稻米的基因特性在众多基因当中脱颖而出,两者的融合度极高,且产生了1+1>2的结果。
    稻米中含碳水化合物约为75%,蛋白质7%~8%,脂肪1.3%~1.8%,且含有丰富的B族维生素等。
    马铃薯的主要成分是淀粉,另外它也有蛋白质、脂肪、粗纤维以及钙磷铁等营养元素。
    稻米的基因可以中和马铃薯里的龙葵素,这样龙葵素的致毒成分苏碱会被进一步削减,远低于最初的0.01%,即便发芽,也对人体构不成任何危害。马铃薯抗旱,而且能适应各种土壤以及不同的气候,它是利用块茎进行无性繁殖,种植颇为简便。
    在基因融合之后,新物种稻铃薯不但完美地承接了两者的优点,还填弥补了不少缺陷。
    它的果实产量很高,而且不再生长于土里,是成串地挂在茎秆上被叶子托住。
    果实皮薄肉厚,和葡萄差不多大小,摘下来不用去皮就可以直接食用。
    说起来,黄东贵的酒吧也是沾了稻铃薯的光,因为这种食物就是他酿酒的原材料。他虽有不俗的酿酒手艺,但若无稻铃薯的话,就只能是 “巧妇难为无米之炊”了。
    “浩哥,磊子,就是那小子。”悄悄辍在后面的苟升指了指站在田边的丁修,对自己找来的两名同伴说道。
    被称作浩哥的人是一名身高体壮的男子,他皮肤黝黑,目光凶狠,半边脸上纹着夸张的刺青。
    旁边另一个人的块头看上去要比浩哥小上一圈,他就是苟升口中的磊子,两人都是帮黄东贵看场子的人。
    “东哥让我们教训的人就是他?”浩哥掰弄着拳头,将指节弄得“噼啪”直响。
    “是个当兵的,会不会……”磊子看到丁修身上的装扮,心里稍稍有些忌惮。
    “东哥说了,手尾料理干净,他不想惊动那一位。”苟升将酒吧仔全哥的原话复述出来。
    “那只能弄死他了。”浩哥冷冷地说道。
    “弄死后,尸体丢远点,最好是埋掉。”苟升点了点头。
    “去吧,动作快点。”他在浩哥和磊子的肩膀上拍了拍。
    浩哥和磊子朝丁修走了过去,远远地就朝他喊道:“嘿,小子,偷东西偷到老子的地头上来了。”
    浩哥的嗓门很粗犷,他这句话里一语双关,既是警告丁修偷了苟升得手的钱袋,又像似栽赃他来地里偷粮食。
    “我只是凑巧逛到了这边。”丁修转过头来望了两人一眼,心里有些疑惑。
    “你他妈怎么不逛到别处去?”磊子嘴里骂了起来,脚底下没停,双手也探到腰间准备去摸匕首。
    “你可知道来这里偷东西是要挨揍的?”浩哥和磊子走到近前,两人一左一右将丁修回镇上的方向给堵住。
    他俩步步紧逼,目光中的凶意一览无余。
    “知道,看到偷东西的贼,我也想打人。”丁修点了点头,心里猜到了这两个人的来意。
    刚才浩哥和磊子靠近过来的时候,丁修的目光越过他俩已经发现了躲在远处树后的苟升——也就是在酒吧里偷钱袋的贼。
    “哈哈哈哈。”丁修的话让浩哥和磊子笑了起来,两人看他的目光就像是看个傻子一样。
    “但我不是来偷东西的,我只是路过这里。”丁修不想在外面惹事,但他也不怕事,这句话是给对方个台阶下。
    “我们不是来揍人的,也只是路过这里。”浩哥和磊子围了上来,手里都多出了一把武器。
    两人将铁棍和匕首亮了出来。
    “来吧。”丁修放弃了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的打算,他朝对方伸出手,示意两人一起上。
    “呼~”挥出的铁棍带着破风的声音朝丁修的脑袋砸去。
    丁修脚步轻移,让铁棍劈了个空。他想到陈建森说过的话,异能要在实战中锻炼,便不着急解决这两个家伙。
    “比吴莫他们差远了。”根据浩哥出手的速度和力量,丁修在心里对他的实力已经有了结论。
    “竟然被躲开了!”浩哥撇了撇嘴,神色有些惊讶。
    他朝地上吐了口唾沫,等磊子从侧面包抄过来,两人交换了一下眼神。
    “你们两个就这点本事?”见两人有些犹豫,丁修故意挑衅道。
    “艹了!”浩哥被丁修激怒,爆喝一声将手里的铁棍朝他颈部挥去。
    人的颈部是头和躯干连接的通道,内含颈总动脉、颈内静脉、颈部神经、喉返神经、气管以及食管等组织,属于人体的致命要害之一。这一棍如果打在实处,丁修的脖子就会断掉。
    浩哥打算靠这一棍将丁修一击必杀,但这可能吗?
    丁修的脑袋朝后仰去,他刚避开这一棍,旁边一个人影突然扑了上来。
    磊子扑向丁修的同时,手里的匕首直接朝他面门扎去。丁修侧过脸避开刃尖,双手抵住磊子的手腕。
    “浩哥,帮忙。”磊子偷袭不成,和丁修陷入了僵持的局面。“你把他按住,让我腾出手来好慢慢割开他的喉咙……”
    他话音未落,丁修瞬间就卸掉了他刺过来的力量,人像泥鳅一般从僵持中脱身而出。
    “见了鬼了!”磊子没注意丁修是如何脱身的,等浩哥上前时,丁修已经和他俩拉开了一小段距离。
    两人终于觉察到有些不对劲,但苟升帮东哥带的话是料理好手尾,双方既然动了手,那他俩就只能杀人灭口。
    “你们还上不上,不上我就要上了。”丁修继续刺激他们。
    “混蛋,老子要杀了你。”浩哥抡着铁棍又冲了过去,磊子则从旁策应,伺机寻找丁修露出的破绽。
    被激怒之后,两人的攻势一浪高过一浪。丁修并没有还手,只靠闪躲就全部化解了他们的进攻。
    浩哥和磊子虽然有些手段,但终归只是市井混混之流,要论搏杀之技,如何能跟整天和死神打交道的边防军士兵相比。
    更何况丁修吸收过一颗C级晶核的能量,并且还有异能“专注”的加持。
    外行人看上去会以为浩哥和磊子正压着丁修在打,可明眼人就知道,两边根本就不是同一个级别,而且交手的节奏也完全在丁修的掌控之中。
    也就是说,这场架丁修想继续就继续,想结束就可以马上结束。架打成什么样,丁修说了算。
    将二人戏耍了一番,丁修也失去了兴致。
    “差不多了,还有正事要办。”丁修趁浩哥手里的铁棍劈过来之际,伸手一把扯住他的武器,接着手臂发力,竟硬生生地将铁棍从他手里抽了出来。
    就在浩哥惊讶愣神的瞬间,丁修已经绕去他的身后,铁棍从他脖子前横过,两端则被用力朝后勒紧。
    浩哥的双手扯住封喉的铁棍,脸憋得通红,他不但喘不上气,嘴巴里也只能发出“呜咽”的低哼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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