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日不落当海盗
深夜,新奥尔良的街区人声鼎沸,灯火通明,各种喧哗与歌舞的嘈杂透过夜空传递到港区,在彰显出活力的同时,也让希望追求平静的人极易生出厌烦的情绪。
这是法兰西人特有的风情。
法国人建造了这座城市,也在她的每一砖每一瓦烙印上及时行乐的标签,哪怕被西班牙人统治了十年之久,这种标签依然没有丝毫的清减。
可惜的是,今夜的洛林恰恰就是渴望寻求平静的那一波人。
他坐在船艏的甲板,望着街景,满头纷乱。
北美的基本盘似乎开得有些太大了。
牙买加岛的商会,即将开始的走私,两个身份,两种纠葛,现在又意外沾上了海盗皇帝的宝藏……
他有信心面对大部分局面。
可毕竟都是拼命的事,谁也不能保证自己永远游刃有余。所以他急于要放空自己,让脑子尽可能地清楚,至少想明白所有事情的轻重先后。
只有这样,当危急真正来临时,他才不会陷入迷茫,错失掉破局的关键。
然而新奥尔良似乎并不打算给他这个机会。
这座城市……
“和亚查林一样讨人嫌。”
他郁闷地呢喃了一声,背手一躺,恰好靠在一双笔直柔软的腿上。
能这样无声出现在他背后的自然只有海娜。
洛林直起身,拍了拍身边的空位:“什么时候来的?”
“刚刚。”海娜应一声,张开臂,轻轻把毛毯盖到洛林肩上,依从地坐下来。
洛林摆出一个感谢的笑脸:“水手们都风流去了?”
“新上船的散兵游勇们去了大半,不过他们身上没什么钱,估计待不了多久。老人们都呆在船上,他们知道轻重,不会在办正事前徒耗体力……哦,亚查林除外。”
“听起来,似乎只有他才像个真正的海盗。”洛林撅了撅嘴。
“我们本来就是商人。”海娜脑袋一歪,理所当然地占用了洛林的肩膀,“为什么要蹚海盗王这趟浑水?”
“因为我们需要船。”洛林笑了笑,“这两张海图就像捕鼠器上的奶酪,可以把海盗吸引到我们身边。他们的座驾大多是合适的远洋快船,和我们的需求不谋而合。”
“就没想过做皇帝?”
“暂时来说,腾不出手。”洛林无奈地叹了口气,“而且看得出来,卡特琳娜对这件事情的了解很有限。光凭现在的情报,我们能破开这场阴谋的可能性很小。”
“阴谋?”
“亨利.摩根把上百万镑的遗产藏进了无人的秘窟,又无私地把海盗皇帝的宝座让出来,不允许自己的后代染指。你不觉得很奇怪么?”
“哪儿奇怪?”
“第一,他是圣人么?”洛林自设一问,“不是,因为圣人不会成为海盗。”
“第二,他把自己当成过海盗么?也没有,他对自己人生的安排与弗朗西斯几无二致。我就是弗朗西斯的后代,所以我知道,哪怕在被称为海盗王的年代,弗朗西斯也从未把自己当做过一个海盗,就像我们一样。”
海娜皱了皱眉头:“还有么?”
“第三,巴夫洛缪几乎触及了海盗皇帝的宝座,可就在最关键的时候,他的最后一个对手失踪了。直到他死亡两年之后,剩余的海图才出现在世界上。我猜想那时他的遗产应该已经被分割,六个新的海盗王重新鼎足在加勒比海,且趋于稳定。这未免太巧了。”
“你觉得有人在操纵夺桂的过程,不想让新的皇帝出现在加勒比海?”
“或许吧。”
“谁?”
“最大的嫌疑是海上兄弟会。”洛林玩弄着自己的手指,借由和海娜的交流清理自己的思路,“海盗帝国参考了罗马帝国的古旧制度,只有在没有皇帝的时候,元老院才能拥有领袖的权威,兄弟会有理由这么干,也应该有能力这么干。”
“那摩根家族呢?”
“不好判断。从理性上分析,一个已经金盆洗手的富豪家族没有任何理由去做海盗帝国的幕后黑手。但我们对这个家族一无所知,对海上兄弟会也不熟悉。所有的一切都不过是瞎想,想得再多,也没有参考的意义。”
“也是呢……”
“总之先把关于海盗的鸡零狗碎放下吧。”洛林抻了抻懒腰,冲着新奥尔良比出个中指,“这里才是我们的舞台,相比于海盗帝国的龌龊,我更在意走私的路怎么走。”
……
第二天一大早,洛林就把所有能用的人手都洒了出去,因为他需要情报。
人多力量大,仅仅只用了不到两天,新奥尔良的商业状况就在他面前铺展开来。
这座城市有四大特产,砂糖和皮货远销于欧洲,谷物则是西印度群岛的必需品。
但若是考虑利润,这三件特产都比不过枪。
这里是火枪的天堂。
在市场上,可以找到本地枪匠生产的耶格尔短管线膛枪,口径巨大的双管滑膛枪,被称为猎枪之王的肯塔基线膛长步枪,甚至连在欧洲享有巨大名声,实用性却颇低的胡椒瓶手枪都有,种类之多,叫人目不暇接。
亚查林给自己买下了两柄造型精致的四管胡椒瓶手枪。
这种枪是后世左轮手枪的前身,可以一次装填四枚铅弹,通过转动枪管实现轮流打火,号称是世界上射速最快的火器。
只可惜它的打火率一直是个巨大的问题。
虽然枪匠信誓旦旦地向亚查林保证,由他手工制造的胡椒瓶可以达到85%以上的打火率,但亚查林试射了一百发,仅有70发成功发射,且最长的连续失火长达7次。
从可靠性来说,它完全不足以托付性命,但是亚查林喜欢。
皮尔斯也有收获,他为自己购买了两柄肯塔基长步枪。
这种步枪起源于耶格尔短管线膛枪,因为在枪管中应用了膛线,有效射程长达300米,远超过海事通勤的百余米射程。
可同样因为膛线的关系,这种枪的气密性极差。
为了保证打火率,其专用的纸壳子弹在材质上往往会选择厚重的油纸,而且把直径制作得略大于枪管,在装填时,需要用小锤辅助通条一点一点把子弹压到位。
这种缺陷极大地影响了它的射击效率。
皮尔斯使用海事通勤的射速稳定在每分钟两发,但使用肯塔基,大致需要三到五分钟才能装填一发。
射速如此缓慢,哪怕它在射程上远超,在大部分时候依然不如海事通勤实用。
但是皮尔斯有刚需。
出于保密的需要,此番所有的海事通勤都被留在了卢西庄园,在这个大前提下,有枪肯定好于没枪。
除此之外,洛林还在市场上打探到了法兰西查尔维尔式燧发步枪的信息。
这种步枪定型于1777年,是欧洲大陆现役枪械中最先进的燧发长枪,各方面数据都领先于英国的褐贝斯步枪。
更重要的是,它不仅是法兰西陆军现役的制式装备,还是美国大陆军装备数量最多的主战火器。
这是一个关键的信息,因为迫于英国的压力,法国本土从不向美国人提供这种新式兵器,美国人想要获取它们,唯一的方式就是走私。
法国人耍了个精妙绝伦的政治花招。
和平的法国本土把军火输送给战争状态的殖民地陆军属于内政,由于殖民地陆军没有交易军火的授权,英国对这种行为无可指责。
同理,****也是内政问题,殖民地的法国佬把自己的佩枪卖给走私商,英国人还是管不着。
至于为什么走私规模大到十余万支,法国陆军还有足够的军火打仗……
人家大陆第一强国,工业实力雄厚,人傻钱多不行么?
我憨我骄傲,你管得着么?
总之,查尔维尔式如今是新大陆军火走私中性价比最高的商品,没有之一,不仅货源充足,流量巨大,而且每单自带买家。
洛林唯一需要解决的问题是如何去获得它。
众所周知,这种枪在新奥尔良只有一个供货点,那就是驻扎在城市北郊的法兰西兵营,所有的订单都在那儿,志在走私的洛林不可能错过他。
情报整理到这儿,洛林从如山的纸堆当中探出脑袋。
“明天我要去一趟法国人的军营,卡门陪我去。对了,他们的最高指挥官叫什么来着?”
“加尔维斯伯爵,伯纳多.德.加尔维斯。”卡门迅速回答。
“居然是个伯爵?”洛林深皱起眉头,“一个尊贵的法兰西伯爵到西班牙人的港口经营走私……消息没错么?”
“肯定没错,有四份报告同时提到了这一点,其中一份是克伦的。”
“这么明目张胆,不会有什么隐情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