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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13章 激动人心(二更)

侯府小哑女
    距离刘氏江山轰然倒塌,已经过去了一年。
    区区一年,只不过沧海一粟。
    就算是短暂的人生,一年时间也翻不出多少风浪。
    许许多多的人,一年时间,生活并没有多少变化。
    但……
    这不包括西京府,以及京城周边的居民。
    一年的时间,他们的生活,他们的眼界,他们熟悉的家乡,可谓是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
    变化之大,许多老人都说,平生第一次见到这样的场面,这辈子没有白活。
    是啊!
    有幸在战乱中活下来,并且活到今日的人,都没有白活。
    亲眼看着残垣断壁,荒草丛生,野兽奔走,活人退避的京城……
    一天一天,荒草被清理干净,砖石一匹一匹码得整整齐齐,倒塌的房屋被夷为平地……马车驴车骡车牛车拉走一车一车的垃圾出城填埋,又拉着一车一车砖石木料进城。
    野兽绝迹。
    害虫除灭。
    人间灯火,时隔近二十年,再次出现在京城夜空。
    灯火璀璨,一街一巷,连成一片。仿佛闻到
    了人味,肉味,烟火味。
    这才是人间啊!
    沉沦地狱,背负枷锁,无数文人墨客叹息不已的京城,重现人间。
    这是何等的美妙,何等的醉人。
    消失多年的读书人,文人骚客,世家儿郎……
    他们再一次出现在京城,不顾尘土飞扬,不在乎暂住茅棚,不理会满地泥泞,道路不通。
    他们吟诗作对,高声呼喊,击鼓而歌!
    引来广大民夫,匠人纷纷侧目。
    “好!再来一个!”
    一歌终了,有好事者高声大呼,分明将这帮文人墨客当做了卖唱调侃。
    言下之意,就是嫌弃这帮人碍事,碍眼。
    不料……
    一群文人不以为意,反而兴致盎然,再次击鼓而歌。
    就像是在为这场盛宴而歌,为变化而歌,为大世而歌。
    兴之所至,直接抚琴作曲,人人争相写词。
    谱一曲传世之歌。
    身处其中之人,每日都能感受到,亲眼看见京城的变化。
    这份变化,有他们的一份功劳。
    对于偶尔来一趟京城的人,看见废墟变凤凰,都能惊掉下巴。
    “那是京城的老城墙,对不对?”
    “咦?我记得以前这里是个破庙,现在建成了酒楼。”
    “不知是哪位豪商有如此大手笔。京城还没建好,就提前修建酒楼。”
    “这你就不懂了吧。人家这是有眼光。最近京城来了很多读书人,其中不乏豪门子弟。这时候修建酒楼,京城独一份,正好用来招呼那群有钱子弟。”
    “言之有理。不愧是胡二,读书多,就是比我们有见地。”
    几个老伙计,相约来京城见识一番。
    当年的莽汉陆沉舟,自从剃了胡子后,人也跟着变得成熟稳重。
    胡二,当年的懵懂少年,为求一口吃的不远百里投靠富贵山庄。
    如今已经是独当一面的军中将领。
    沈小哥,当年可是十里八乡数得着的好人才,脑筋灵活,手艺精湛,还和陆沉舟做了连襟。
    如今,沈小哥成了沈老哥,已经是知名大匠,领着高额薪水。
    这一回,这群老伙计相约来到京城,其他人都是为了游玩,想一睹新京城的风貌。
    唯独沈老哥是公干。
    他身为大匠,来京城负责筹建纺织工坊。
    他们这群老伙计,当年都有幸来过京城一次。
    只可惜当年来京城的时机不合适,正赶上大魏江山风雨飘摇,朝廷决定南迁的时候。
    来去匆匆,忙着搬运物资,京城的风貌只得走马观花,匆匆而过。
    但是……
    关于那段时光的记忆是鲜活的,是彩色的。
    平生第一次到京城,天下间最富贵的城市,即便只是匆匆路过,也留下了一辈子无法抹灭的记忆。
    这一次……
    是这群老伙计第二次来到京城。
    正在建设的京城,就是个大工地。
    但,已经初见雏形。
    朱雀大街,可以并排行驶十六辆马车。
    铺路面的石板,每一块大小一致。
    一样的长度,宽度,厚度。
    走在建成的朱雀大街上,几个人顿时生出一身豪迈气概。
    瞧,这是京城,是他们的袍泽打下的京城,是燕夫人的京城,是他们所有人的京城。
    兴不兴奋?
    骄不骄傲?
    何止是兴奋骄傲。
    由内而外散发出来的分明就是主人翁的气质。
    他们都是主人翁,京城也有他们的一份。
    瞧……
    一群从南魏来到京城的狂士,又在当街裸奔。
    也不嫌四周工地灰尘漫天。
    这群狂士是真的狂。
    每日吵闹噪杂,还喜欢指手画脚。
    “这地方不该这么建。”
    “那地方不能那么建。”
    “这栋宅院怎能如此建设,毫无格调可言。”
    “残留着烟火焚烧痕迹的老城墙就是京城的耻辱,所有人的耻辱。为什么不拆了这段老城墙?为什么要修建新城墙?”
    哪有那么多为什么。
    真是聒噪。
    上至监工,下至工匠民夫,都对这帮狂士心生厌烦,频频翻着白眼。
    只求这帮狂士能有自知之明,知难而退。
    然而……
    有自知之明的人又怎么可能成为狂士。
    身为狂士,一生行事,何须同尔等解释。
    他们的人生,从来没有知难而退,唯有随心所欲。
    所以……
    面对白眼,他们迎头而上。
    监工不理会他们,他们就去找总设计师吴道长。
    并且以不达目的不罢休的精神,天天跟踪骚扰吴道长。
    被侍卫驱赶殴打,也不能让他们改变丝毫想法。
    吴道长不厌其烦,干脆要求京畿临时衙门出面抓人。
    抓人?
    这事好啊!
    京畿临时衙门成立以来,只抓了一些小偷小摸,还没正儿八经抓过读书人。
    而且是一群自诩狂士的读书人。
    这事可以做。
    抓人!
    赶紧去抓人!
    于是乎……
    陆沉舟他们一行人走在朱雀大街上,就看见一群狂士疯狂奔跑。
    别说没衣服,连鞋子都没有了。
    一群衙役则追在后面,追啊追!
    一个跑,一个追。
    一个衣衫不整,甚至干脆没衣衫。
    一个全套制服,腰佩制式刀具。
    两群人在大街上呼啸而过,引得街两旁的人纷纷驻足观看。
    这一幕真精彩。
    精彩到叹为观止。
    恨不能追上去亲眼见证结局。
    嗯?
    这个想法好像还不错。
    只要有人带头,就有第二个,第三个……
    然后,就出现了十分荒诞又可笑的一幕。
    衙役追在狂士后面,吃瓜群众则追在衙役后面。
    呜啦啦一大串。
    那场面,看一回,能吹十年牛皮。
    吴道长站在城墙上,正在视察城墙修建工程。
    眼睛一望,乌泱泱的人,你追我赶,穿城门而出,引起大量围观。
    只需一眼,仅仅一眼,看见那群没穿衣服的人,他已经明白事情的来龙去脉。
    “无能啊!”
    吴道长差点气出心肌梗塞。
    衙役到底是多无能?
    抓不住人就算了,竟然还被牵着鼻子跑,还引起这么大的动静。
    全城围观!
    丢人啊!
    没眼看啊!
    无能之辈!
    “几个鼠辈,一群衙役出动都抓不住。到底是衙役太无能,还是那群狂士太厉害?”
    “定是那群狂士的阴谋。”
    吴局十分笃定。
    他继续说道:“今日这一出好戏,明显是故意的。
    那群狂士,为什么狂?凭什么狂?就凭他们行事惊世骇俗,肆无忌惮,随心所欲,就当得起狂士之名。
    别人视为丑事,他们却视为赞美。今天啊,衙役注定会成为陪衬,陪着那帮狂士演一出大戏。
    不仅能轰动全城,还能轰动全京畿,甚至能传扬天下。有了名,利自然是手到擒来。”
    吴道长蹙眉。
    他显然不满这帮狂士,尽耽误事情。
    “照你这么说,为父让衙门抓人,错了?”
    “儿子一开始就说了,对付这帮狂士,不能用传统手段。必须出其不意,方能克制对方。”
    吴道长挥挥手。
    他很干脆。
    一开始,他没接纳吴局的意见,才有今日这出闹剧。
    而今,见识了这帮狂士究竟有多狂,无需多言,他已经意识到自己小看了这帮狂士。
    知错能改!
    他果断说道:“这帮狂士就就交给你解决。为父不想在京城大街上看见这群人胡来。
    当然,他们若是愿意守着规矩,为父还是欢迎他们留在京城做客,甚至是定居。”
    吴局拍着胸脯保证:“父亲放心,儿子会尽快解决这帮狂士。看着他们奔跑的样子,儿子甚至有了一个绝妙的想法。”
    数日之后……
    京城前往西京府的官道上,奔跑着一群光膀子男人。
    他们当中,不乏赫赫有名的狂士,还有叫得出名头的世家子弟,甚至还有弱不禁风的白嫩读书人。
    他们在干什么?
    他们在奔跑。
    谁能第一个跑到西京府,无论用时几天,只要是凭自己的双脚到达西京府,夺取第一名,就能获得一百贯钱的奖励。
    区区钱财,自然不能打动这群人。
    真正让他们甘愿参与这场奔跑活动的原因,都是为了名。
    以后每年固定举办此活动,第一名的名字,将永久刻在京城书院大门外石碑上。
    哇!
    永久!
    石碑!
    书院!
    还是京城书院!
    只要有了这个因素,就算没有一文钱的奖励,这帮追逐名利之辈,也会趋之若鹜。
    有了奖励,则是锦上添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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