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深夜来电之三
- 小说名称:疑路寻踪
- 作者:那天我不在
- 更新时间:2024-11-23
疑路寻踪
白雨菲,时年25岁,但她看起来比实际年龄要年青许多,像一个还在校园里的高中生一样。
她是一个爱笑的女孩,笑起来左边脸上一个小酒窝,那个笑让他似曾相识,好像在哪里见过似的。
后来,他想起来,太像记忆中的那个女孩,记忆深处的她也是如这般美好的年纪,笑起来左边脸上也有一个好看的酒窝。
女孩很健谈,见面一点陌生感都没有,好像见到老朋友一般熟络。
一杯热气腾腾的拿铁摆在他面前的时候。
对面的白雨菲呷了一大口自己面前的焦糖玛奇朵。
然后笑呵呵地说:“大叔,其实我根本不知道你长啥样,我家里有我没有见过面的父亲的照片,我照着父亲的样子瞎胡诌的,没想到你和他还真像。”
咖啡苦中带着一丝甜意,可不嘛,自己这个年纪,当女孩的父亲也不为过。
“从来没见过面的父亲?为什么?”
女孩脸色一黯:“他早就不在了。”
不过,她脸色变得很快。
“改天,我将他的照片拿给你看,除了胡子,你们两个还长得真像。”
“好吧!尽管我很好奇,你父亲年青时候的照片长得像我,他真的长得那么着急吗?但我还是想说,我真希望有你这么大的一个女儿。”
他说的是实话,年青的时候,云淡风轻的,总觉得一个人活着自在轻松。到了这个年纪,有的时候还是十分羡慕老友们,一家人其乐融融的那一种生活。
这一天,他是一个忠实的听众,女孩喜欢倾诉,说她从小和母亲相依为命,高中还没有毕业,就没有上学了。
他很惊讶,问女孩为什么没有上学?
女孩笑了笑:“其实很简单,我病了。其实到现在我也不想承认我得了那一种病,我认为我并没有病。”
其实他已经猜到了,女孩大晚上的害怕,总说门外有一双眼睛在盯着她,还有那个黑衣人。
如果不出意外的,他猜,女孩得的应该是幻想症,最常见的精神病,精神病一般都不会承认自己有病的。
老天就是如此不待见人,女孩看起来完美得有些脱离现实,有人说完美本身就是一种缺撼,有残缺的美才是最美。
所以,女孩在他的眼里是完美的,是那一种很纯净的完美。
女孩说,自从她和妈妈搬到新家,那一双眼睛总是在夜晚的时候出现,透过门上的猫眼窥探着里面的一切,总是不肯离开。
母亲在的时候,她想了很多办法,譬如将猫眼堵起来,从外面就看不到里面了。但这样让她更害怕,那双眼睛是看不到里面了,但她也看不到外面了,她不知道那双眼睛有没有走,甚至白天的时候,她也总觉得那双眼睛就堵在门口似的。
母亲没有办法,只得又将堵猫眼的胶带纸给拿开。
在白雨菲的眼里,母亲总是很强大的。
当她害怕的时候,母亲总是毫不犹豫地打开门,大声喝斥着将那个人给赶走。
有母亲在,她觉得安全多了。
但在两个月前,母亲在卫生间滑倒之后,就再也没有起来。
母亲出事之后,家里来了好多人。
她在那些人中间看到了那一双眼睛,和那双眼睛的主人,那个黑衣人。
那个人走遍了房间里的每一个角落,然后眼含深意地瞅了她数眼,临别时对着她阴冷地一笑,然后拿手比了一个倒立的心。
人群散了之后,大热的天,一阵又一阵的寒意袭来,那个人的影子充斥在房间里的每个角落。
妈妈不在了,每当夜色降临的时候,那双眼睛和那双眼睛的主人,就肆无忌惮地逡巡在家门前。
所以,夜对于她来说,是一种煎熬。
白天,她可以尽情地在房间里做自己喜欢的事情,写一些东西,画画,追剧。
高兴也可以出去吃好吃的东西,买衣服逛街。
母亲不在了,她可以养活自己,她的文笔不错,在给某网站写专栏。
在某宝上开了一个专门卖帽子的小店,生意不算好也不算坏,但养活自己完全可以。
女孩兴奋地告诉他。
“大叔,最近我在写一本书,现在写到三分之二了,到时第一个拿给你看。”
春阳的夏天就是这样热情,星巴克的冷气开得十足。
他很放松,也很欣赏地看着对面那个生动的女孩。
寂寞了好久的灵魂似乎也跟着生动了起来,一颗跳得半死不活的心好像也跟着年青了起来。
西阳在对面那栋高楼的一侧渐渐隐没,最后只剩下金色的云朵。
对面的女孩,一张生动的脸瞬间变得黯淡了起来。
“对不起,大叔,夕阳下去了,我要回去了。天黑了,我就回不去了,那个黑衣人一定在门口堵着我。”
多好的一个女孩,一种急切地想要改变她的生活与想法油然而生。
“晚饭还没吃呐,你喜欢吃什么?我请你。”
“我喜欢吃火锅,尤其是这样的夏天,淌着汗烫火锅那一种感觉简直不要太爽了。”
女孩脸上的光只如昙花一现,瞬间成了遗憾。
“可惜,我真的要走了,再不走就来不及了。”
“我知道一家新开的火锅店,老板是我朋友,他店里的牛羊肉都是从内蒙空运过来的,不光新鲜,份量还很足。”
女孩咽了咽口水。
“我真的该走了。”
“夜生活还没有开始,大好时光你真的就想这么辜负啦?朋友的店里冰啤可是买一送一。”
女孩咬了咬嘴唇,一咬牙一跺脚。
“好,大叔请客,我不能驳了你的面子。去他的黑衣人,去他的眼睛。我今天还就真的不怕了。”
“是的,怕什么,辜负美食是一种罪过,你放心,有我在,你什么也不怕。”
女孩歪头傻笑:“大叔,你这个样子,半截身子都埋到土里的人了,你能保护我吗?”
这句话多多少少有些伤自尊。
“别小看大叔,大叔当年也是混过社会的人。不信你看,我后脖颈子上还有一个黑鹰的纹身呐。年青的时候,我还真就具有一夫当关,万夫莫开的气质。”
女孩笑了笑,凑到他的身后,直接掀开了他的衬衣领子,仔细瞅了瞅,半晌道。
“还真是有一只,可爱的小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