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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零五章 清君侧,诛奸臣

大宋之五好青年(灭宋)
    “杀进天牢,营救冠军侯!”
    “清君侧,诛奸臣!”
    ……
    就在里面一帮土匪快快乐乐收起梁方平给兄弟们带来的那些礼品同时,外面伴随着各种混乱的吼声,已经在这座军营里养精蓄锐三天的士兵们,纷纷顶盔掼甲冲出营房冲向校场。那些早到的,甚至都已经开始武装他们的战马,在夜晚的灯火中,一片反射着火光的钢铁洪流就这样迅速汇聚起来。
    然后……
    然后梁内侍就出来了。
    “侯爷,您就放过我吧!”
    梁方平被两个军官架着,一边向外拖行一边哭求着。
    “又认错人了?”
    王跃喝道。
    “杨兄弟,杨老爷,杨祖宗,您就高抬贵手,把我当个屁放了吧!
    小的与您无冤无仇,就是奉命行事而已,要对付您的是蔡攸,是谭稹,是梁师成那些人,这个计谋就是蔡攸亲信吴敏搞的。”
    梁方平毫不犹豫地卖队友。
    队友嘛!
    那就是用来卖的!
    都到这种时候了,不卖队友那就只能卖屁股了。
    “蔡攸,我与他有仇吗?”
    王跃意外地说道。
    “据说王安中在燕山府查出蔡攸在卢沟浮桥落水一事,其实是您故意设计的。”
    梁方平说道。
    “诬陷,绝对诬陷!”
    王跃义正言辞地说道。
    “对,对,绝对是诬陷,侯爷,不对,是杨老爷乃是英雄豪杰,又岂会做这种事!杨老爷,小的真不是他们一伙的,就是官家让小的来的,小的在宫里倒是与太师亲近,您又是太师的亲信,咱们都是一家人。”
    梁方平哀求。
    “一家人?”
    王跃拖长了声音说道。
    “对,对,一家人!”
    梁方平赶紧堆出谄媚的笑容说道。
    这时候他已经被拖到了校场,前面五百具装骑兵正在集结。
    他们已经完全进入交战状态,一个个全身铠甲套着顿颈,拎着冲击的锥枪带着各种混战用的兵器,骑着乘马牵着他们的具装战马,五百人,一千匹马,在宽阔的校场上汇聚成一片钢铁反光。这五百人分五哨,每哨再分五队,每队两列纵队,所有士兵背后插着区分哨的不同颜色旗帜,倭国的设计还是值得借鉴。各队队长在自己的队前面,背后同样插小旗,不过旗帜上是队长的标志,也就是简单的两颗星。
    战场上认这个就行。
    相同颜色找相同颜色,凑起来以星为主,没有星的听有星的,一颗星的伙长听两颗星的队长,两颗星的队长听三颗星的哨长。
    哨长……
    哨长就是屋子里那些梁方平的兄弟们了。
    当然,也包括了副哨长。
    那两个拖着他的好兄弟都是副哨长。
    “一家人。”
    王跃满意地点了点头。
    然后他在梁方平期盼的目光中,又将目光转向了列阵的士兵。
    “兄弟们,都听到了吗?梁内侍说咱们是一家人。”
    他喊道。
    “听到了!”
    五百具装骑兵齐声高喊。
    “既然是一家人,那就请梁内侍带着咱们去救冠军侯好了!”
    王跃高喊。
    梁方平哀嚎一声,直接扑过去抱住了他的腿……
    “杨老爷,您就饶了我吧!”
    他悲号着。
    “不做?想清楚,做就是兄弟,就是一家人,不做就不是一家人,不是一家人就是仇敌,就是奸臣同党,兄弟们,把他剁成人棍,然后挂起来算是祭旗了!”
    王跃很干脆地说道。
    “剁了他!”
    “人棍,我最喜欢人棍了!”
    ……
    那些士兵们吼叫着。
    然后附近几个好兄弟拎着刀,狰狞地走向梁方平……
    “我做!”
    他悲怆地嚎叫着。
    然后他抱着王跃的腿,瘫在那里哭的就像个泪人,仿佛一个小鲜肉在一群肌肉大汉包围中,不得不同意他们的丧心病狂要求。
    不过紧接着两名副哨长就把他拖起来,然后直接架到了一匹马上,可怜的梁方平就这样哭着成为了锄奸军的统帅。就在同时王跃也在手下帮助下,完成铠甲化,而且还是三重重铠,全都是从辽国武库弄出来的冷锻甲,三重重铠的他估计这时候除了床弩,已经没什么弓弩能够射穿了。
    “拿我的兵器来!”
    王跃喊道。
    紧接着两名士兵抬着一件造型夸张的兵器走到他身旁。
    这是一柄巨型陌刀。
    准确说就是一个一米半长柄,再加上一个一米半长双刃剑,真正的陌刀是不是这个样子王跃不知道,反正他这东西就叫陌刀。
    刀身加宽加厚防止变形。
    战场上武器用久了变形是常事,所以这时候武将都喜欢鞭锏,不仅仅是因为铠甲的完善需要钝器,还有很重要的一点是这东西更耐用,不存在卷刃,折断等战场上致命的意外。
    刀柄也是铁的。
    整个巨型陌刀重达七十斤,加上他的三重重铠已经无法骑马。
    所以他紧接着跳上了一辆马车。
    而这辆两匹马拉的车上,除了他以外还有一面架起的战鼓,鼓手就站在他身后。
    全身一片钢铁反光的王跃,威严地看了看面前列阵的士兵。
    这些早已经憋了很久的家伙,此刻眼睛里露出的是杀戮的渴望,他们就像来自荒原的野狼般,突然来到这座城市,然后就仿佛踏入了一片丰饶的牧场,放眼望去全是肥羊啊!更重要的是,保卫这片牧场的那些牧羊犬哪是牧羊犬啊,简直就是群吉娃娃啊!在这样的地方不大干一场简直天理不容,他们早就想杀人放火抢钱抢女人!
    这些死人堆里爬出来的家伙没有什么规矩,或者说他们的规矩只有四个字。
    弱肉强食。
    王跃强!
    王跃可以一个人殴打他们所有人。
    那他们就对王跃忠心耿耿。
    黄金田地女人都收买不了,因为他们都知道,这些东西有命拿没命享用,他们在辽东见多了那些锦衣玉食的富贵人家,是如何死的卑贱如狗,皇帝可以给他们富贵,但给不了他们性命。
    而背叛王跃那随时都会像郭药师一样。
    王跃杀郭药师就像杀鸡一样,杀他们估计比杀鸡更容易。
    所以命才是最重要的。
    同样在他们的规则里,守着这么多肥羊却不下手,那真的就是天理不容了。
    这座城市遍地黄金,到处都是美女,一座座豪门府邸恍如梦幻,而这一切又是那么脆弱,恍如一个精美的花瓶般一锤就能砸碎,那为什么还要忍着,为什么不去抢?明明可以去抢的,为什么还要等人家施舍?为什么要听那些弱不禁风的文官的,而不是直接过去一刀砍死?谁都知道砍下他们的脑袋就是手起刀落!为什么非要给赵家人当狗,而不是让赵家人做狗?
    皇帝算个屁!
    天子,兵强马壮者为之!
    忠心?
    他们又不是宋人,他们是汉人的确不假,可他们生在辽国长在辽国几个月前还是辽国人。
    南朝皇帝?
    对他们来说难道不就是个从小就在嘲讽的笑话吗?
    王跃单手拎着陌刀,就这样站在马车上满意地看着他们脸上的渴望……
    这就是一群等待出笼的野兽啊。
    “打开营门,杀出去,让这座城市在你们的脚下颤抖!”
    他吼道。
    紧接着他手中陌刀向前一指。
    就在同时,他身后鼓手敲响了那面巨大的战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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