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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有人背宝剑 纵马过长街

华山神门
    余宇看了看他们,想了想道“你们等会儿!”他并没有怀疑眼前这人的话,因为也无从怀疑。如果要对自己不利……总要有个理由。虽说日后自己有可能飞黄腾达,成为高高在上的老爷,但眼下,这身份着实不够格!
    来到马车前,余宇将刚才那人的话对豆豆说了一遍。
    豆豆一脸茫然“少爷,你是少爷,为什么来问我呢?”
    “咳咳”余宇的老脸有点红“家里就你能说说话,这有事儿了,不是找你商量一下嘛,商量一下!”
    “哦”豆豆点点头“我不愿意和他们一起走!”
    “行行行”余宇扭过脸走向那些军人,嘴里嘟囔道“看吧,我就知道是这个结果,为什么非要去问呢,真是的!一边呆着去!”看着大黄摇着尾巴跟在自己身后,余宇没好气的说道。
    大黄涎着脸继续跟在他身后,并不介意!
    “这位军爷,实在抱歉的紧,我看我们还是各走各的吧,我家里那个小侍女不同意我们一路走,你也知道,女人总是很麻烦的!对不住,对不住了啊!”余宇说道。
    “小侍女?”那军人一脸惊愕“大人,您……刚才是在征求侍女的意见?”
    “咳咳”余宇觉得今天的嗓子似乎特别不舒服,“不是征求,不是征求,就是随便问问,随便问问。主要是我自己也觉得一路走不是很方便,再说给各位添麻烦,我也很过意不去心下难安。各位对不住啊,我和官府经常打交道,知道你们这也算是公务!”
    崔甘的脸上显出一抹不自然的神情来,但很快便消失了,余宇却是看得清楚仔细。
    “这个……大人,我回去后恐怕不好交代,再说我们的马车更大些,也更快更舒服些,既然大人您有女眷,如果她知道了想必会同意的。另外……”那军人似乎觉得下面的话不好说出口一般,卡在了嗓子里。
    “另外如何呢?”余宇饶有兴致的看着这为的军人,他很精准的捕捉到了那军人身后有几人眉头微微皱了皱。那眼神在自己衣服上停留的时间略微长了些,余宇一眼便明各种道理。
    “另外……”崔甘始终保持着谦卑的姿势,自从见到余宇,他的身子便一直呈弧形“另外,贵人交代我们,一路上一定要照看好大人,尤其是您的安危!”
    崔甘的脸上显出极真诚的神情,仿佛每一个字都想要表示出对余宇的善意来。这倒是引起了余宇疑心。
    崔甘身后那些人的神情余宇以为正常,于情合,于理通。但这崔甘……明显是头儿,为什么却这般谦恭?乾正学府虽然在焱国的地位然,无可匹敌,但他也知道,乾正学府和朝廷的关系并不大,为什么朝廷中人会派人来接自己?而且还是这种诚恳的态度!
    略微沉吟了一下,余宇手提长枪道“我不介意你们跟在我的身后,但离我远一点才好,如何?”
    “这?”崔甘有些为难,不知道该如何应对。
    “就这么定了!有劳军爷了!”余宇转过身摆摆手,不再理会。崔甘眉头也皱了起来。
    “哥?”崔甘身后一名年青军士面无表情的走了过来,压低声音说道“一个学生,何至于您如此低声下气?我看不如……”
    “混账话!”还没有等那年青军事说完,崔甘低吼了一句“这种话以后永远都不要再说了,焱国没有人能承担学府的愤怒,就是王爷也不行,你记住我今天的话。同时你这么做,让王爷何以自处?跟着吧!”
    ……
    ……
    路上无话,这一日一行人等来到了圣城的大门外!
    这是一座称得上伟岸的城市,这是一座金碧辉煌的城市;这里是理想实现的天堂,同时也可能是沉沦的地狱;这里是有钱人的销金窟,这里也是穷人生活不下去的噩梦根源。这里曾经留下过很多很多的传说,并将继续留下无数的传说。
    这座城市名为圣城!
    它最开始的名字不叫圣城,是为离阳。之所以改了名字,是因为不知道从什么时候起,焱国,甚至包括和焱国交好的一些国家的修道门派,世家开始在这开宗立派,越来越多的修士集中了这座城市。
    在焱国,百分之九十的修士生活在这座城市,或者是城市的周围。
    当然,之所以命名圣城,最大的原因还是乾正学府,一个在修士界名声显赫,无人不知无人不晓的修士圣地。因为它的存在,离阳改名圣城!
    看着城墙上盔明甲亮,手持长矛走来走去的军士们,余宇站在马车旁,沉默不语!
    “大人,既然圣城已到,我等这就离去,预祝大人在三月后的考核中取得一个好成绩!”崔甘来到余宇面前,躬身一礼道。
    “能说说那个贵人吗?”余宇饶有兴致的看着崔甘问道。
    “二皇子!”崔甘似乎对余宇的问题早有预料,竟然将那个人的名字脱口而出。
    余宇微微一笑“一路有劳,将军请!”虽然脸上没有丝毫变化,但当听到二皇子的时候,余宇的心,咯噔了一下。
    崔甘再次行礼,之后一招手,一行人扬长而去!
    城门外,守城的士兵很仔细的检查了豆豆的包裹,确认没有涉及能威胁王朝安危的秘密武器后大手一挥,放了行。
    ……
    “少爷,你看这,这花儿是真的吗,好漂亮;少爷,你再看看这个,是你说的泥人儿吗,这个还有这个,这是风车,啊,这胭脂好香。少爷少爷,这布庄好大啊,比陌城的李记可大多了……!”用十两银子卖掉马车后,余宇牵着豆豆的小手,游走于圣城繁华的街道之间。从未见过如此阵仗的豆豆百般好奇。
    她知道少爷是了解圣城的,少爷的一切她都知道。所以便忍不住问东问西,大黄跟在两人身后满脸鄙夷,心想自己的女主人怎生得这般没见识,亏得自己还那般重视她。摇摇头,大黄沉默的跟着。
    圣城的女人温柔贤惠;圣城的男人多数脸色凝重,脚步匆匆,像是在和时间赛跑一样,如风一般阔步而行。
    这里的街道是陌城的三倍宽不止,这里的楼是陌城的三倍高不止,这里的人是陌城十倍多不止,这里的店铺鳞次栉比,这里的叫卖熙熙攘攘,这里是是热闹的,这里没有不热闹的地方,和陌城相比,这里,是另外一个世界!
    “饿了吧,吃大餐去!”逛了很久,余宇豪气的对趴在他背上的豆豆说道。
    豆豆放下手中的冰糖葫芦,认真的说道“少爷,我们真的没有多少钱了!一路上已经花了十两银子了!”
    大黄一听,在身后汪汪叫了两声,借此表达自己的不满。
    “死开,我们都没吃呢,你就开始叫了!”余宇听了豆豆的话,没来由生气了一股子闷火,听见大黄的叫声,更加恼火起来。
    走街串巷,主仆二人终于在一个小巷子里找到了一个小饭店,在余宇的坚持下,要了一个青菜,一个鸡蛋汤,两只烧鸡——坚持的就是烧鸡,外加一壶烧酒。这是豆豆要的,给余宇喝。
    看着香喷喷的烧鸡端上来,豆豆两眼放光,一脸幸福与陶醉,干脆直接放弃了筷子,改用手。拧掉一根鸡腿,放到了大黄的面前。然后大吃起来!
    很快,两只烧鸡被豆豆吃的只剩下了骨头……余宇烧酒就白米饭……
    吃罢饭,主仆二人开始寻找客栈。圣城不缺客栈,但缺少能让豆豆满意的客栈。豆豆认为这里的客栈老板都太贪心,最便宜的住一晚都要二两银子,放在陌城可以住上十来天。
    正走着,忽然听见前面有大喊“让开,都让开,快开!”
    紧跟着一阵鸡飞狗跳,行人像是躲避抢匪一样,以惊人的度从街中央瞬移到两边,中间顿时开阔了起来。
    这里是步行街,严禁除“11路”之外的其他交通工具,比如……马。所以余宇并不清楚生了什么,豆豆更不清楚,但大黄不知道什么时候已经躲的没影儿了。
    只见从不远处三人三骑奔驰而来。骏马飞驰,余宇眯起眼,看着冲向自己的那三人三骑。马上端坐的是三个俊美少年,面如冠玉,目若悬珠,鼻正口方。一看便知是王公的后代,高官的子弟。并无表情的脸上,稚气犹未脱净。
    为的一人年纪似乎大些,看上约有十**岁,扬鞭打马,好不威风。
    一袭白色的衣衫在风中猎猎微响,好如人中之龙,世间之圣。少年背后有长剑,那剑显得格外长些,好像是在表明一种身份一般。
    事实上,这剑的确是身份的象征:圣城,李家!
    余宇静静的看着向自己冲来的三人三骑,默然不语。
    “那少年快快让开!”为的少年马鞭一扬,啪的一声打将过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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