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0、9月28日 晴 我本楚狂人
- 小说名称:宋北云
- 作者:伴读小牧童
- 更新时间:2024-11-27
宋北云
金铃儿是个懂事的女子,她没有什么太多拖拖拉拉,她之前的确是将宋北云的话当成了玩笑,就如平时说的那些一样,而如今她却是知道宋北云真的不会随父王一起走了。
不过好在之前的玩笑话倒也算是给她注了一记预防针,她倒也不是那种无理取闹的人,只是一时之间心情有些低落,毕竟女孩子多少是有些伤春怀秋的意思在里头,再加上对这里的确也是不舍。
“我一生当真是坎坷,从汴梁到金陵又来到庐州,这转眼却是要去福州了。”金铃儿靠在宋北云身上看着天上的月亮:“明月照南北,不知几时归……”
“不用担心啦。”宋北云环抱住她的腰:“我呢,肯定会去找你的,说不准以后……”
宋北云看了一眼不远处坐在那编着狗尾巴草的小鱼,凑到金铃儿耳边小声说道:“还记得我说的想让你成个女皇帝这事么?”
金铃儿身子一颤:“玩笑罢了,你可……”
“我不是开玩笑,只是我现在最担心的就是应验了一句皇家无情,若是你真的走到了那一步,我说不得却是要成你的眼中钉,那时该如何我还没想好。”
金铃儿用力摇头:“不去想那些事……”
“你得想。”宋北云用手戳了戳金铃儿的头:“如果真的有那一天,你要做好跟我对抗的准备。”
“我不,为何非要对抗?即便是……即便是……”金铃儿也是斜眼瞄了瞄小鱼,然后压低声音道:“即便是有那么一天,私底下我也是任由你揉搓的小铃铛。”
这女孩子可爱就可爱在这里了,她不是说漂亮不漂亮,就是那种……那种很稀有的品种。可以说金铃儿的存在即便是横埂古今也绝对凤毛麟角。
她聪明好学但却始终只是贪玩,从小到大都是活在蜜罐子中却是玲珑剔透,既没有那些娇生惯养的臭毛病也没有自作聪明的小动作。
虽然初识时她古灵精怪、调皮捣蛋,但随着日子久了,其实可以发现她骨子里其实是个乖巧宝宝,她所做的一切都只是为了好玩有趣,只要满足了这点小小的要求,她会变成世上绝无仅有的乖孩子。
宋北云摸着她的头发,两人很久都没有再说话,倒不是说什么即将分别的伤感,其实这有什么好伤感呢,虽然庐州到福州一千六百里,但只要有心随时都能来回窜的。
金铃儿不方便来,那宋北云去玩就行了,大不了到时候赞个假,带着俏俏等人去福州吃鲈鱼去。
“我不管那许多,反正正如之前所说,俏俏、巧云最多再加个小碗儿。”金铃儿悄悄朝不远处的妙言努了努嘴:“那个,不行。”
“好好好。”宋北云叹气道:“她只是我搭档,不挨着不挨着。”
“你这种狗东西……”金铃儿哼了一声:“天底下也没有敢第一次见面就将手伸到郡主衣襟里去的人。”
“不是说了么,当时就是情难自禁,一下子邪火上了头,把持不住。你也别说我了,天底下也没有让第一次见面的狗男人把手伸到衣襟里的郡主啊,算是两讫了。”
金铃儿没说话了,只是小声嗯了一下。毕竟气氛这么好,跟狗男人说那些屁话十分煞风景。
不过气氛再好,公主殿下也绝对不可以留宿在这里,而且这些日子她也要忙起来了,公主基金里头还有大笔的钱需要有人来运作,这件事她若是处理不好可是要出大事情的。
“明日祭孔,你可莫要迟了。”
“你也去?”宋北云将公主送到巷子口:“不是说不让女人进么?”
“规矩是时候改改了。”金铃儿甩起长发,掠过宋北云的脸颊,转身坐上了轿子:“宋解元,不必远送。”
“明天见。”
“嗯。”
轿子升起,金铃儿从小窗里探出头来看向宋北云,依依不舍的摆了摆手,而宋北云也一直目送她到了看不见的地方才转身回去。
“送走小情人了?”
“吃醋啊?”
面对妙言的调侃,宋北云也懒得去折腾了,就靠在摇椅上:“你说,这姑娘怎么能这么可爱。”
“我也可爱。”妙言弹了弹手里的扑克牌:“你那大营里大半个月就折腾出一副扑克牌?”
宋北云叹气道:“远比我想的要难多了,炼钢的炉子炸了十六次、钢水倾覆九次、其他小事故不计其数。一个月五千贯往里头砸啊,你算算你算算,按照一贯钱三百软妹币的兑换比例,这一个月就是一百多万的研发费用啊。这还不包括人工、伙食、耗损等等等等,全算上去的话,七千贯打不住,这花钱如流水啊。你要知道这还不是高精尖,只是个炼钢炉而已。”
“它就是高精尖。”妙言笑道:“对这个时代来说,它就是高精尖!足够改变国运的东西。到时我跟你一起去金陵城。”
“你去干什么?你在这的生意怎么办?”
“拓展新市场咯。”妙言侧躺在竹床上,手撑着脑袋:“不过我不打算开鸡店了,打算把小剧场搞起来,认认真真的做点文化传媒领域的事情。顺便再帮你盯着一点那些匠人,毕竟我对外可是你的平妻。”
“我很吃亏的。”宋北云打量妙言一圈:“占了这个名头还没占上便宜。”
“你这人说话也是不凭良心,狗男人都是这样。”妙言转过身子不搭理宋北云:“今天我住这,不想动弹了。”
“行啊,跟我挤挤。”
妙言回头瞄了他一眼:“呵。”
最后宋北云当然是没有得逞,他再次被赶去跟玉生睡一个屋,俩人因为明天都要去参加孔祭,所以随便聊了一会儿也就各自睡了下去。
这个妙言也是个清奇的主儿,两人独处的时候吧,占了便宜就占点便宜,她也不会说什么,偶尔心情好还能帮小宋同学解决点小问题,可是一旦在人前时,她就显得纯白不可方物,别说占便宜了,就算是靠的近点都会想方设法赶开宋北云。
所以说,她多少也是有点毛病的那个类型,不过这样也挺好,省事多了……大家都省事。
早晨的孔祭,要求其实非常多,多到有些吓人的那种,三更刚过宋北云和玉生就早早的起来收拾准备。
他们两个都是被选出来的舞生,因为是第一、第二名,所以他们是佾舞的领舞,因为是祭孔圣所以这佾舞是八佾舞,横竖都是八人共六十四人,加上两名领舞共六十六人。
跳舞时右手执羽、左手执籥。领舞的服饰更是讲究,身上要着玄袍、头戴展角幞头、足蹬皂靴,从上到下有冠礼、衣行、单衬、大带、青履、裤袜皆绛的说法,领舞的衣裳前后都是有绣花的,脖子上还要配式黄色祭巾,要多隆重就多隆重。
一般情况下,光一个高阁束发就得一个多时辰,穿衣打扮一个时辰,步行至孔庙还得一个时辰,所以说着三更起一点都不过份。
而这其实也算是一种变相的状元游街,反正到时街上一定是人山人海,前有舞生行走,后有乐生吹笙,一驾牛车行在前方奏鸣编钟,逼格拉满、规格顶天。
而领舞这俩,就是站在编钟旁边全程挥羽毛的人,而这都不算完,到了孔庙之后还要进行一系列的祭祀活动,总之麻烦到让人想哭。
“这比结婚还费劲。”
宋北云在穿佾装时抱怨道:“难怪李太白要凤歌骂孔丘,我觉得他应该不是骂的孔丘,就是骂的这繁文缛节。”
“嘿呀……你好好管好你那嘴。”玉生有些不高兴的说道:“今日可是祭祀大典,许多人一生都未必能参和一遭,你好生操练着就是了。”
宋北云近乎绝望的长叹一声,看着那丝绸的袍子,心中满是悲切。
“今天文圣公亲自到来,还有金陵城中也要来上许多高官显赫,你可莫要在大典上干出出格的事。”
宋北云被玉生教育着,但是他却打着哈欠敷衍道:“知道啦知道啦,不就是跳个舞么。”
五更之后,天色开始亮堂起来,打更人的梆子也开始变得绵软无力,但偏偏这时宋北云和玉生就已经要出门了。
他们身上穿着滑稽而复杂的衣裳,面色严肃的低头行走在青石板上,玉生还在不停的叮嘱:“今日可务必务必主意你那仪态。”
“是不是说先要去刺史府那头集合?”
“似是如此。”玉生点头道:“一千二百余人将并行前往孔庙。”
宋北云默默摇头,真心觉得麻烦到起飞:“那些已经回到家乡的书生呢?他们会受罚的吧?”
“不知。”玉生摇头,然后转过身开始给宋北云整理仪容:“你可莫要突然抽了风,切记切记。”
“知道啦。”宋北云挠了挠鼻子:“王家文圣公来的话,他的嫡长孙也一定会到吧?”
玉生点头道:“年年都要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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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多了两个盟主,两位大佬莫着急,明后两天我又要陷入加更的苦逼加更行列了。这就算是典型的周末加班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