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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七章?华山派(求订)

诸天万界的武者
    “果然,又穿越了,年轻了,这种感觉,还……真是奇妙呢。”铜镜前,一男子看着水中,那一张稍显模糊,熟悉而又陌生的脸庞倒影,伸手摸了摸两颊,随后又看了看自己红润的手掌,自言自语道。
    此人就是穿越而来的陈魁。
    在水浒世界,陈魁花费了十数年的功夫一统天下,在陈魁治理下,国力蒸蒸日上,百姓安居乐业,只是相比国家的快速发展,陈魁的功力却一直没有太大的进展,或许是因为没有对手,或许是因为功力已经达到水浒世界的巅峰,不管是战场厮杀,还是闭关苦练,都没能让陈魁如愿,花了六七十年时间,莫说罡劲,就连化劲圆满都未能达到。
    虽然水浒世界的天地元气比叶问世界浓郁,虽然陈魁跨入了化劲宗师之境,虽然阴阳磨、锻体术、横练功、锻骨诀都被陈魁练到了较为高深的境界,但是神通难敌天数,生老病死是天数,身体的衰老在所难免,哪怕自身的实力保持不退步,但身体却在日渐老去,那种犹如抽丝般的衰老,亦让陈魁感到恐惧。
    现在又换成了一具健康且充满活力的身体,陈魁这才会感觉如此不可思议,这种返老还童的感觉,这种浑身上下充满活力的感觉,实在是难以言表。
    陈魁看着自己散发着黑晕的黝黑右手,虎口处有一层茧,手掌上有三条纵横交错,新旧不一的伤痕,应该是被利刃所伤,右手握拳,关节发出噼里啪啦的声响。
    这具身体,已然是有功夫在身。
    “原本就是个江湖中人嘛!”
    “难道是我此前的吐槽起作用了,这次终于不是个手无缚鸡之力的文人了。”陈魁突然笑道,在水浒世界,陈魁曾经吐槽过武道天书,叶问和水浒两个世界,都让他以文人的身份开场,这让陈魁很无奈,没想到在这个世界,直接以武者的身份开场。
    如此看来,武道天书似乎也并非想象中的那么不近人情。
    “韩城县三班总捕头陈魁,兼任临时县尉,这还能兼任,怎么感觉怪怪的,这个世界,似乎有点混乱,洪武十四年,朱元璋吗?”陈魁喃喃自语道,他第一时间翻看了原主的记忆,也许是刚刚穿越,还没完美融合,许多记忆都是混乱不堪的。
    现在是大明洪武年间,这个年号,让陈魁下意识地以为在位皇帝是朱元璋,但是实际上,现在在位的皇帝并非朱元璋,而是朱元璋的儿子朱标,和陈魁所知的历史,不一样。
    现实世界历史中,太子朱标死在朱元璋之前,朱元璋将帝位传给了朱标的儿子,皇太孙朱允炆,也就是建文帝,日后朱棣起兵,发动靖难之役,迁都北京,年号永乐。
    但是在陈魁的记忆中,这个世界朱元璋建立明朝之后,定都南京,年号应天,在位十年就病逝了,太子朱标名正言顺的继承了帝位,立年号为“洪武”。
    “算了,乱就乱吧,本来就没人说,穿越一定是穿越到现实世界的历史中,一只小小的蝴蝶在南美洲扇扇翅膀,都能掀起一场风暴来,何况是人,说不定只是有人多打了个喷嚏,历史就不一样了,谁知道呢。”陈魁耸耸肩,也没怎么在意,自己也不是什么历史达人,对明朝的了解也只是极限于少数几部电视剧,是不是遵照历史,重要吗?
    一点都不重要。
    “武道天……”
    “咚咚咚……”
    陈魁正打算尝试召唤造成自己穿越的罪魁祸首——武道天书,却被前堂传来的隆隆鼓声打断,有人敲响鸣冤鼓。
    有必要提一下,那团因为完成“击败周侗两个弟子”任务而出现的神秘气体,在陈魁离开水浒世界之前,依旧包裹着武道天书,也不知道有没有跟到这个世界来。
    听到击鼓声,陈魁张了张嘴,还是没将最后一个字说出来,抓起桌上的腰刀,自言自语道:“算了,还是先办公吧,反正武道天书就那鸟样,再看也没啥意思。”
    陈魁又何尝不是担心那团气体没了,让自己心中失望呢。
    堂前,皂吏将击鼓之人带到案下,那人大概是五十几岁模样,看衣着打扮,不似个庄稼人,神色仓皇,汗流满面。
    “你这人姓甚名谁,有何冤情,为何击鼓鸣冤?”陈魁站在案旁,问道。
    这句话本来不管怎么说,也轮不到陈魁来开口,毕竟陈魁只是一个县尉兼三班捕头,并不是知县。
    可是奈何,韩城县的一把手县令,死了,二把手县丞,也特么死了,搞得现在整个韩城县,陈魁的官职最大,成了实际上的一把手,何况县尉本就有掌管捕盗、治安等刑事、司法事务,他说这番话,倒也没人有意见。
    那人连忙说道:“小人姓马名有德,在韩城县城西十里外的碗厂居住,家里有数间房屋,因为人少房多,故而开了客店,昨天晚上,来了两个商客,自称是京城人士,路过此地,因天色将晚,要在这店中住宿,小人见是路过的客人,就让他们住下,今早,天色将明,两人就离开了,却不想到了辰时,地甲刘恩突然抬着两具尸体来小店。”
    “尸体?”陈魁闻言眉头一皱,没想到自己刚来这个世界,就遇到命案,这个欢迎礼有点特殊啊,虽然陈魁并不是迷信之人,可是这确实让陈魁心中生出了不祥的预感,陈魁近乎是本能的感觉到这件事,不一般。
    “地甲刘恩说,在镇口发现了这两具尸体,乃是昨夜在小人家投宿的两个客人,说小人是见财起意,谋财害命,将两人杀死,然后拖到镇口毁尸灭迹的,地甲也不容小人分辨,就将尸体搬到了小人的店中,出言恐吓,要小人出三百两银子给他,才肯为小人遮掩此事,否则就断定是小人移尸灭迹。”
    “小人情急,这才来官府求头翁为小人伸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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