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意的情感
禁止闹婚协议(小说)张宝同
我千不该万不该在去年暑假带着玲玲回我家,更不该让她给我表姐当伴娘。那次在我们家参加表姐的婚礼的经历,让她对闹婚产生了极度的恐惧。所以,当我提出要带她回家举行婚礼时,她就向我亮出了《禁止闹婚协议》,提出了诸如不允许异性对新娘和伴娘身体碰撞、不允许让新娘和伴娘做有辱尊严的事情、不允许强迫新娘和伴娘喝酒等六个大项共12个小项的协议。我家在湘西边远农村,那边有着结婚三天男女不分,老少不分的闹婚习俗。如果按照玲玲所提出的《禁止闹婚协议》的内容要求,几乎每一项都会受到或轻或重的挑战。
我最早对闹婚的印象是在我六岁那年,我正在我家屋前的水塘边洗菜,就从邻村来了二十来个青壮男人,他们轮换着搂着一个穿着结婚礼服的新娘子,不但说着笑着,而且还不时地亲吻着她。等来到了水塘边的草地上,他们起着哄把新娘子抬起丢在了草地上,然后一窝蜂地扑上去把手伸进新娘的衣裤里摸起新娘的胸部和下身,还嬉嬉哈哈地问新娘这是么子,那是么子。而新娘非但没有生气,反而还嬉嬉地笑着。后来,年龄大了,参加过一些婚礼,看过一些闹婚的场景,才知道闹婚有许多的花样,有老式的,有新样的,五花八门,层出不穷。
老式的方法有新娘仰躺,新郎手撑于新娘头两侧,面对面地做俯卧撑,做一个亲一下。还有在新郎皮带扣下吊一根香蕉,让新娘吃,边吃边问她好不好吃。或是把一个生鸡蛋放到新娘左边袖子里,然后让新郎隔着衣服推,绕过胸前,从右边袖子推出来,然后再推到右边裤腿里,再从左边裤腿推出来。要说新样的,也有不少,如让新郎和新娘面对面地坐在痰盂上,各捧着结婚证书,分别大声地念着当年铁人王进喜的口号:大干、快上、勤打井、多出油。还有让新郎新娘对面相抱而坐,让新娘运动臀部用易拉罐擀新郎那个部位的橡皮泥。或是让新娘左手拿一样东西,从新郎左裤管伸进去,右手伸进右裤脚管,要她把左手的东西交到右手。
其实,这些还都算是比较文明的,被称之为是“清素的节目”,如果要是来荤的,那就让人有些吃不消了。前些年,我参加了一位亲戚的婚礼,新娘子刚下婚车,就被迎亲的几个伴郎在嬉闹中扔到半空,但掉下来时愣是没接住,结果新娘当场后脑勺着地,昏迷不醒。还有一次,我去参加同学的典礼,新郎官被逼反串角色身穿女性内衣进行闹婚恶搞。我还在一次闹婚中看到闹婚者非要新娘脱光身上的衣服,衣服脱下,就逼着新娘再把仅剩下的胸罩和内裤也脱下来。新娘被逼无奈,就用一条被子盖着,把自己脱了个一丝不挂。可是,有人就把新娘盖在身上的被子给掀了起来,让新娘赤身**地暴露在众目睽睽之下。
当然最让我气愤的是去年带着玲玲参加表姐的婚礼。玲玲给表姐当伴娘。她听说我们这里的婚礼风俗,显得有些担心,但我对她说没关系,他们不会对伴娘有所冒犯。而且她见陪同新娘的还有四五个女孩,也就放心了。可是,在接亲时来了七八个伴郎。他们进到屋里来找喜靯。找了一会没找到,有个小伙子就直接过去掀玲玲的裙子,并对玲玲说是不是把靯藏在你的裤档里了。玲玲大喊了一声,往后一退就坐在了床上。可那个小伙子不依不饶,就去用手摸玲玲的下身,还对别的小伙子们说,你们都去摸摸伴娘的身上,她们肯定把鞋子藏在了裙子里面。最后,还是我当即怒了,他们才开始收敛起来。
本来,闹婚又称为闹洞房,是通过热闹快乐营造婚庆喜气洋洋的氛围,以此来广扬家族之势,尽显家族兴旺。可是,在很多地方,闹洞房已经演化成单纯以挑逗和侮辱新婚夫妇为乐的“闹婚”,在众人的心目中,无论“闹洞房”过分到何种程度,新郎新娘都不能翻脸,否则就会得罪众多的客人,把喜事演变成恼剧。有的地方还因为闹得太过,给新人和双方亲友都带来非常地不愉快,甚至会引悲剧。
可不,现在我们还没举办婚礼,就遇到了麻烦。我虽然出生在湘西农村,但自从来西安上大学到现在在大学里教书,我已经在城市里生活了将近1o年。几乎已经完全适应了城市里的生活。而且,我自己也对家乡农村里那种闹婚的陈规陋习深恶痛绝,我曾不止一次地对父母说我们想旅行结婚或是在西安结婚,可是父母坚决不答应,因为我是我们村子里唯一的大学生,被人们视为金凤凰。而且父母也只有我这么一个儿子,所以,早就说要在我们结婚时大办一场,壮壮家族,显显门风。父母把我养大,并把我培养成大学生,一生不知脱过多少层皮,到现在还落下了一身的病,所以,我不忍心违背他们的心愿。
于是,我就把玲玲给我提出的《禁止闹婚协议》打电话给他们说了,并说如果不肯答应这个协议,玲玲就不同意回家结婚。父母一听玲玲提出的这个协议,当即就大雷霆,说别人都是这样地走过来的,她为何就不能这样?是不是看不起我们家。我对父母说不是这个意思,玲玲还是非常爱我的。可是,父母却说,爱你为何不肯顺从你?如果她看不起我们家,为何还要跟我们家的儿子谈爱。还说这样的女孩有蛮傲,只怕婚后我会管不住她,反会让她当了家。其实我道觉得婚后谁当家不当家又有何妨?只要两人真心相爱就一切ok。可是,不管我怎样解释,父母还是不肯接受那个《禁止闹婚协议》。
我没办法,就只好打电话把玲玲叫来再商议。玲玲是我们学校文学院里的外国文学专业的研究生。不但人长得漂亮有气质,而且父母又是市里的干部。各方面的条件都非常不错。去年我把她带回到老家,亲朋好友们无不羡慕和夸赞。父母也高兴得合不拢嘴,美中不足的是母亲嫌她太娇气太讲究太自以为是。还说这样的女人如果婚后不严加管教,放任起来以后就管不下地。因为我们这里有个说法,如果男人管不住女人,女人就会让男人当缩头乌龟。但是,母亲这话我只是听听而已,一笑了之,并没有放在心上。因为我们婚后又不在这里生活。
玲玲放学后,来到了我的宿舍里,我刚好做好了她喜欢吃的苦瓜炒虾仁和红烧茄子。我们一边吃着饭,一边说起了父母的意思。当我说到父母还是希望我们能回老家结婚,而且家里也都把婚礼方面的事情准备好了。听着这话,玲玲马上就问我父母对那个《禁止闹婚协议》持什么态度。我说父母说了他们不太赞同那个协议,因为那会让亲朋好友和乡里乡亲们感到不高兴。可玲玲就说他们害怕乡亲们不高兴,就不管我高兴不高兴?我耐着性子说,是不是双方都做些妥协和让步,我们家那边我事先打上招呼,说你是城里人不适应乡下的婚俗,而你这边也要让我父母有个下台的梯子。玲玲摇着头说,打什么招呼?你又不是不知道,你们老家的那些人如狼似虎,见到人家的新娘和伴娘就没了命,恨不得扑上去就要咬你一口。你以为他们会听你们打招呼?反正,我有言在先,你不在这协议上签字,我就不跟你结婚。说着,饭吃了一半,就起身离开了。
我当即就有点躁了,心想,你不结婚吓着谁了?只怕我是让人给吓大的。于是,我就给父母打电话,说这个婚我不结了。父母问为何。我就把玲玲说了我们不同意她的协议,她就不同我结婚的话告诉了他们。父母那边就叹起气来,说这边都给亲戚朋友们打过招呼了,几乎所有的人都晓得你们要结婚了,怎么她说不结就不结了。这事只怕是闹着玩的。父母经过一小会的商议,就对我说,要不,就对玲玲说我们同意,等到结婚时该咋办还是咋办。等她晓得事情的结果,我们已经把婚事办完了。到那时生米做成了熟饭,她就是再有意见也没得用了。
我一听这话,当即就训斥他们,我说你们只是把这事当成了儿戏,不晓得同意就得签字,签过字就得遵守,一旦违背,就要负法律责任。而且,如果玲玲晓得我们是有意在欺骗她,她只怕会跟我闹离婚,如果要是离婚,那我还不如不结婚。父母听着我的话,半天不知所措,反而不停地问我该如何办。我说,没有什么好办法,要不,就让我们旅行结婚,我们出外旅行一圈,然后回到老家再办酒席,这样就可以省去婚礼,也就不存在闹洞房这个环节。
可是,父母当即就躁了,说不行,婚姻大事如何这般简单草率,让别人听了还以为我们家办不起婚礼,让别人小看了我们家。我也躁了,说这边你们不肯妥协,那边玲玲不肯让步,你们是不是想把我往死里逼?说着,我就把电话挂了。
一连几天,我都没有给玲玲打电话,单位组织出去游玩我都没有叫她。而且,她给我打电话,我也有意不接。我觉得玲玲什么都好,就是有点傲气,有点城里女孩那种自以为是的优越感。可是,我虽是农村出生,但我也不比她差。她是研究生,我还是博士生呢。她是学校的学生,我还是学校的老师呢。她有啥牛气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