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之桃源修真
半个小时后,余泽海在胡美琴的陪送下,有说有笑的走出了珍味阁。只不过,还不等他走到停车场,余泽海的脸就瞬间黑了下来。
因为,此刻在他的座驾副驾驶位置,李菲儿正巧笑嫣然的蹲坐在哪里,还满脸欠揍的看着他。
“我去年买了个表,老子这是见鬼了?”
余泽海一手扶额,他怎么也没有想到,只不过是一次不经意的邂逅,自己竟然被这个像牛皮糖一样的小妞给缠上。
“嗨,帅哥你好啊!”
当看到余泽海那满脸纠结的神情,李菲儿更加得意了,她从车窗探出玉手对余泽海挥了挥,笑道:“哎呀,刚才还满脸堆笑屁颠屁颠的,这转眼间就变成一张苦瓜脸了?我说余泽海,你完全可以去学京剧了,你这变脸的速度绝对要比他们专业,来,姐给你点个赞!”
余泽海深呼了几口气,他拍了拍副驾驶的车门,一字一顿的说道:“小妞,你到底想干什么?若是再这般胡搅蛮缠下去,你信不信我把你这副伪装给扒光,然后丢到大街上去露露脸?”
“吆!我好害怕啊……”李菲儿扬了扬下巴,傲娇的说道:“姑奶奶我长得国姿天香人见人爱花见花开,又不是长得不能见人,还怕在广大民众面前露脸么?余泽海,你是不是想多了?”
“是嘛?”
余泽海紧紧的盯着对方,故意露出一副色眯眯的表情来,坏笑道:“那若是让所有人知道,堂堂的大歌星李菲儿,如今正死缠烂打的跟一位‘农二代’拍拖呢?而且,种种迹象表明,事情的始末还是这位大明星主动的,你说这条新闻劲爆不?”
“哼,要是有人信才怪!”李菲儿的眼神开始闪躲,分明有些底气不足了。
“不需要人别相信啊。”余泽海嘿嘿一笑,说道:“你应该清楚的,常年混迹于娱乐圈的狗仔们,最喜欢的就是这种八卦新闻了。说不准我将行车记录仪拿过去,还能卖一个高价钱!”
“你敢!”
“我有什么不敢的?”余泽海微微耸了耸肩,笑眯眯的说道:“你难道没有听说过一句话吗?光脚不怕穿鞋的。我就是一个山旮旯里的小农民,何惧之有?但若是李大美女还想继续在娱乐圈中混下去的话,我送你两个字:呵呵!”
说到这里,余泽海话锋一转道:“说吧,你到底还有什么事儿?有事说事,没事儿就滚蛋!我还忙着呢,若是再这样胡搅蛮缠下去,你信不信我只需分分钟就可以让你成为全华夏的头条新闻?”
“哼!凶什么凶?”
看到余泽海佯装发怒的样子,李菲儿噗嗤一声笑了起来,说道:“你扮成发怒的样子丑死了,赶紧的变回来!”微微一顿,对方继续说道:“你难道忘记了?你还欠我一首歌呢!我这不是正蹲守在这里等你吗?若是今天让你跑掉了,我以后到哪儿找你去?”
“我说小姐姐你有没有搞错?我什么时候答应给你写歌了?”
“我不听我不听!”李菲儿将脑袋摇得像个破浪鼓一样,说道:“你答应的事就要做到!我知道,男子汉大丈夫最重承诺了,你今天要是不兑现,姑奶奶我就赖在这里不走了!”“我……我勒了个草!”
余泽海无奈的翻了翻白眼,此刻,他的眼前就如同有千万头羊驼奔腾而过……
什么叫厚脸皮?什么叫无赖?什么叫不可理喻?
这就是!
不过,若是换个角度,这丫头为了自己的事业也算是拼了。要知道,歌手邀歌,这可不是小孩子过家家闹着玩的事情!余泽海并不清楚娱乐圈内邀歌的相关流程,但是像李菲儿如此荒唐和突兀的举动,还是令他大失眼镜!
对于歌手来说,不仅仅要有一副好嗓子,一张帅气靓丽的脸蛋,还要有能够拿得出手的歌词。也可以说,一首语言通俗易懂、简单流畅且让人一读到就会产生共鸣的好歌词,是歌曲的宗旨和灵魂,更是被一位歌手视为生命的存在!
也正因为如此,有些歌星在乐坛异中军突起,很快就成为一颗耀眼的新星;但有些歌星固然有一副好嗓子,却苦于没有为之量身打造的好的歌曲,最终难免泯灭于众人。
看到李菲儿充满期待的眼神,余泽海沉默了良久,这才沉声问道:“李菲儿小姐,我重申一遍,你确定要向我邀歌吗?”
“确定!百分百的肯定!”李菲儿连忙点了点小脑袋,吐了吐舌头说道:“余泽海童子,请开始你的表演!”
余泽海翻了翻白眼,他从驾驶室前的抽屉内拿出笔和纸,直接摊在座驾的引擎盖上,开始快速的书写了起来。
“我们之间没有延伸的关系
没有相互占有的权利
只在黎明混着夜色时
才有浅浅重叠的片刻
白天和黑夜
只交替没交换
无法想像对方的世界
我们仍坚持各自等在原地
把彼此站成两个世界
你永远不懂我伤悲
像白天不懂夜的黑
像永恒燃烧的太阳
不懂那月亮的盈缺
你永远不懂我伤悲
像白天不懂夜的黑
不懂那星星为何会坠跌
……”
《白天不懂夜的黑》,这是余泽海在前世比较喜欢的一首经典歌曲,一首能真正感动人的歌曲。
随着余泽海的书写,旁边的李菲儿整个人都看呆了,真挚的感情,引起心灵深处的触动,这种歌曲,说真的,即就是常年混迹于乐坛的她,也看的眼冒精光!
好词!
好歌!
“拿去吧!”当最后‘深水游龙’四个字落笔后,余泽海将手中满满一页纸张递给了李菲儿,淡淡的说道:“白天不懂夜的黑,预示着两个不同世界的人,是永远也不会产生爱恨纠葛,永远也不可能在一起的。毕竟,白天和黑夜交替轮换,它们永远想着相交,但永远一触即分!”
“哼,自恋狂!”李菲儿瞪了余泽海一眼,没好气的说道:“你还真以为姑奶奶我看上你了?癞蛤蟆想吃天鹅肉!实话告诉你,追求姑奶奶我的帅哥,从秦省都可以排到东海了!就你,没有机会的!”
“那就好那就好,那我就放心了!”余泽海拍了拍胸脯,如释重负道:“谱曲这事儿应该不用我教你了吧?行了,没啥事我就撤了啊!永远不见!”
“等等!”
看到余泽海要驾车离开,李菲儿伸手再次拦住了对方,直接窜进了副驾驶位置,笑嘻嘻的说道:“那个啥,别急嘛!好人做到底,送佛送到西!既然李大才子写歌能信手拈来,想必对这首歌也有不少的想法,不妨说出来听听。”
“没什么好说的。”余泽海瞥了对方一眼,淡淡的说道:“只是有一点你得记住,演唱这首歌的时候,你要拿出女王范,要把女王的霸气展现的淋漓尽致。举个例子吧,假想你此时正站绝峰之巅,俯瞰大地,藐视苍生,就像武侠小说中所描述的那样,高处不胜寒,因为芸芸苍生之中,没有谁能读懂你无敌的寂寞……”
“记住了!”李菲儿眼中流波四转,仍旧怔怔的盯着余泽海。
“还有事?”
“嗨,那个啥,李大才子,你就好人做到底……”
“停停停,打住!”
对于眼前这个磨人的小妖精,余泽海除了翻白眼,还能做什么?他一手扶额,无奈的说道:“听着吧,我给你哼上一遍,至于能记住多少,那就不关我的事情了。”
“阿门!”
李菲儿闻言连忙点头。
余泽海的脑海中浮现出曾经那熟悉的旋律,微微闭着眼睛轻哼着;而旁边的李菲儿则拿着歌词一边认真的听着,一边拿着笔头在歌词上快速的比画着。
一刻钟后。
已经哼了三遍的余泽海实在不胜其烦,径直动粗将李菲儿赶下车去,然后快速启动座驾一溜烟消失不见。
“记住了,歌曲中不得出现我的名字!还有,我再也不想看到你了,磨人的小妖精,咱们永远不见!”空气中,远远传来余泽海的吐槽声。
“哼,竟然当了逃兵!”
原地,李菲儿狠狠的跺了跺脚,她怔怔的看着余泽海远去的方向,嘴角慢慢勾勒出一副好看的弧度。
当视线再次投放到手中的歌曲之上时,李菲儿的笑容就变得更加灿烂了。说真的,之前向余泽海邀歌,也不过是她一时心血来潮从而故装顽皮所为。像她这样的大歌星,像她这样的公众人物,若不是此次遇到余泽海这样的妙人,李菲儿几乎从没有对外表露出如此小女人的一面。
磨人的小妖精!
这是一个多么亲切,多么令人羡慕的称谓。但是自从涉足娱乐圈后,这个称谓就早已离她渐行渐远了。
明明可以靠颜值吃饭,但是却偏偏选择了才华!
无他。
因为喜欢!
她喜欢唱歌,喜欢演艺事业,喜欢就要做好。既然选择了,就要竭尽全力将其做好,这是一种态度。
没有任何理由!
白天不懂夜的黑,这无疑是一首好歌。而且,当看到这首词的时候,李菲儿几乎可以肯定,这首歌曲她绝对没有听过,或许这首歌曲压根就没有出现过。
因此,李菲儿此时是既兴奋又庆幸,她万万也没有想到,自己不过是借机耍耍小女生脾气释放一下压力,竟然幸运的遇到了一名绝世大才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