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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三十七章 无赖白雪

重生之桃源修真
    华夏人喜食野味,举世皆知。
    按道理说,捕猎食用野生动物,是源自蛮荒时代人类的本能;但自进入文明社会以后,人类则会以食用驯化后的动植物为风尚。然而今天,华夏人为什么会逆其道而行之,喜食这种“地位低下”的野味并以其为荣呢?
    纵观历史,野味重回餐桌,则是宋朝以后的事情了。这其中盖因出现了一个独特的现象——文人参与医学。
    不为良相,即为良医。
    很明显,文人参与医学后,使得传统中医越来越脱离临床经验,转而寻求哲学支撑,今天毅然盛行的中医理论术语,大部分都是宋中叶之后介入;二是文人本身手无缚鸡之力,外科的介入治疗对他们来说非常困难,而选药、煎汤则相对简单得多。
    而作为汤剂的材料,中药的选材当然是越少见、越稀有、越昂贵,其治病价值就越高。若是选用一块普通的猪肉、或是一条鲫鱼就能治病,别说病人不信,就连那些文人中医们自己都不信。按照这个逻辑,产自深山老林里的稀有动植物,才对某些疾病有着奇效。故而,基于中医“药食同源”的思想基础,更多的野味被作为名贵的滋补品,送上了大多数人的餐桌。
    其次,也有当局的推波助澜。
    在华夏历史上,有过数次少数民族统治的历史时代,他们以吃野味为“珍”,并引领汉族学习成为时尚。
    比如流传至今的“水陆八珍”,其中就有鹿筋、蛤士蟆、熊掌、鹿尾、象鼻(一说犴鼻)、驼峰、豹胎、狮乳、猕猴头等;而在上中下八珍中,也包括猩唇、驼峰、猴头、熊掌、凫脯、鹿筋、黄唇胶、豹胎,以及果子狸。
    以余泽海的理解,上述两个缘由只是其次,若是溯本求源,就不得不从实际的国情和民生方面考虑了。想想看,无论是古代社会,还是在建国初年,广大的穷苦人家里一年到头都见不到半点的油星,于是他们就只能去打那些野味的注意。
    而在这个过程中,一些位高权重的有钱人开始寻找刺激和传说中的“吃啥补啥”的功效,开启了乱吃的节奏。因利势导,有了市场,有了需求,就有经济利益,于是一些人瞧到了“暴利商机”就开始乱抓。毕竟,这可是没本的买卖!
    时至今日,很多人钟爱于野味,对野味情有独钟,甚至,也有很多地方都把吃野味当做是当地的风俗之一,久而久之便养成了习惯,还藉此将野味当成当地的一种特色小吃来招待游客。
    对此,余泽海不赞成,但也不反对。
    天地良心,如今厂家为了过度追求利益最大化,人工养殖的肉食动物几乎全部都是激素和饲料添加剂。喂养出来的肉食蓬松不说了,口感味同嚼蜡;在反观野味,肉质紧凑味道鲜美,让人回味无穷。
    因此,余泽海才有了承包荒山并圈定山头施行放养的想法。
    民以食为天。
    不管前世如何辉煌过,也不管他人如何看待,今生的他就安安静静的待在村儿里种田养猪,努力的将自己培养成一个安静的吃货吧。
    要知道,在当今社会,为何会突然滋生出了那么多的病症,归根结底还是食物的安全问题。就像余泽海之前和李欣所说的那样,为了填饱肚子,为了养活数十亿人的嘴巴,人们在过度追求数量的同时,而忽略了对品质的追求。但是食品安全和卫生,很显然又是一个十分沉重的社会话题,仅凭余泽海一己之力很难改变什么,不过他能坚持自己的想法,尝试去改善自己身边人的生活,这就足够了。
    余泽海的烧烤技术谈不上有多好,但至少要比路边地摊上的那种要提高了不少档次。当然了,这也是他前世中十数年匿身终南山积累和练就出来的。
    那只猪獾被余泽海清理干净后,至少也有着十几斤净肉,两人一狐敞开了肚皮吃得饱饱的,也不过才干掉了三分之二的样子。特别是白雪,也就是那只小银狐,在未经余泽海允许之下就被李欣给强行取了这么一个名字,小家伙兴许是第一次尝到如此美味的熟食,而且还是烤的金黄香喷喷的烤肉,肚子吃得那叫一个滚圆,此刻正舒服的躺在余泽海的脚边,微眯着眼睛打着盹儿。
    看着白雪打着饱嗝那可爱的模样,余泽海嘴角狠狠的抽了抽,小家伙这分明是拿自己当长期饭票的情形啊!
    “小白啊,你一个人都生存了这么长时间了,那就要继续发扬风格是不?别整天老想着求包养,你瞧瞧,这一碰瓷就赖上我了,我跟你说,这样子是不对的!”余泽海摸着小白毛茸茸的脑袋,无奈的说道。
    “唧唧……”
    白雪翻了个身,慵懒的盯着余泽海,一双水汪汪的大眼睛十分的灵动,简直就像个调皮的小孩子,轻轻的甩动着大尾巴,一副笑眯眯的无赖模样。
    “你看你美味的烤肉也吃了,是不是也该离开了?那个,别再赖着我行不,小心哥把你那身漂亮的皮毛扒拉下来做大衣,好在哥不怎么喜欢狐狸的皮毛,一股狐臊味不说,就你丫的这么小的个头,也不够做一件大衣啊。”余泽海摩挲着下巴,自言自语道。
    白雪,也就是小银狐无辜的眼神懵懂的看着余泽海,仿若在说:“神经病!你在自言自语的说啥?说啥?说啥?再说上两遍呗!”
    余泽海翻了翻白眼儿,他瞪了一眼身旁笑的肚子疼的李欣,没好气的说道:“笑什么笑?这个小家伙分明就是一碰瓷求包养的,你自个儿瞧瞧,这不,现在都已经赖上我了,赶都赶不走。本小爷自认为长得风度翩翩英俊潇洒风流倜傥玉树临风,但还不至于迷倒小野兽的地步吧?要是照这么下去,往后还真不敢在朝林子里钻了,否则,以后家里还不成动物园啊。”
    说到这里,余泽海看向李欣说道:“李大美女,看样子建立野生动物救助站是刻不容缓啊,若是我没记错的话,像这种白狐也是保护动物吧?唉,你说小爷我容易么?不就在林子中跑一趟嘛,这就有人送上门求包养,这算是什么事儿哦?把我余泽海当成什么人了?我跟你讲,俺可不是一个随便的人!”
    “呕……”
    李欣做了一个呕吐状,她瞪着余泽海没好气的说道:“嘚瑟吧你就,别得了便宜还卖乖!你要是不养的话,就把白雪给姐来养,反正小家伙这么这么呆萌可爱,我想只要是个女孩子,都会喜欢上的。”
    “我倒是没意见!”
    余泽海撇了撇嘴,淡淡的说道:“只要你能把它从我身边拐走,管你抱回去是养着还是扒皮还是煮了吃我都没意见。问题是,它要跟着你才行啊,你也看到了,我又没对它使用什么魔法或勾魂术,只不过就是刚才在林子里给碰瓷了,这小家伙就缠着我了。”
    李欣蹲在旁边两眼放光的盯着小银狐,只是无奈的是,不管她如何诱惑勾引,小家伙就是对她不理不睬,气得她咬碎了银牙也无济于事。
    “余泽海,咱们真就这么傻坐在这里等消息么?”
    “不等还能怎么着?”余泽海耸了耸肩,无奈的说道:“你应该清楚,这大青山深处就是界山山脉,往深处走几乎全部都是无穷无尽的崇山峻岭,别说咱们两人了,就是两千人,两万人也很难在这丛林中搜寻出几个人来。所以,眼下咱们除了耐心等待之外,别无他法了!”
    “不对啊,那你上次是怎么抓到那些盗猎者的?”李欣忍不住问道。
    “这能一样吗?”
    余泽海白了对方一眼,说道:“首先,纠正你一个问题,上次不是我抓到的,是村儿里人一起出动才抓住的。其次,上次蝎子那伙人离村儿里较近,而且还有清晰的枪声为引;第三,当大家赶到事发地点后,地面上不但有血迹和踩踏的痕迹,最主要的是,我们才跟踪了没多久,老远就看到了黑暗中的灯塔——那伙人安营扎寨后正在烧火做饭!”
    “那我们就等天黑后再在行动!”李欣点着小脑袋连忙说道:“黑夜中一束的灯光,不正适合我们搜寻嘛。”
    “想啥呢?你能确定他们的大致活动范围了吗?连对方的人在哪里都不知道,你还怎么搜寻啊?还灯光,除非对方丧心病狂的将一整座山头给点燃了,否则,你想在这个偌大的原始丛林中找到一束火光,做梦吧你!”说到这里,余泽海拿出手机看了看时间,又抬头看了看夕下的斜阳,说道:“希望麻头能给点力吧,否则等到天色完全暗下来后,那就只能等明天了。毕竟麻头不是猫头鹰,夜里要想再去搜寻几个盗猎贼那可就很困难了。”
    两人慵懒的躺在青石台上,余泽海倒还罢了,旁边的李欣微眯着眼睛,一看就有了几分睡意。早上开了数小时的车,又奔波了数十公里的山路,还在丛林里翻腾了数小时,即就是个铁人也受不了,何况还在如此炎热的天气。
    “咻……”
    就在这时,一声嘹喨的鹰啼响彻长空,瞬间将石台上两人的睡意一下子给撵到了九霄云外。
    而白雪更是吓得从睡梦中弹了起来,第一时间就跳进了余泽海的怀里,瞪着一双大眼睛有些惊惧的望着天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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