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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77章 :美女,帅哥

美女总裁的无敌兵王
    依着陈晓的智商,她当然不会穿着三中校服,去会展中心内捣乱的。
    那边正在举办盛大活动,维护会场秩序的安保人员,肯定很多。
    应该还有便衣混在人群中,眯着一双警惕的眼睛,随时发现任何异常动作。
    全方位无死角的海量摄像头,能让任何闹事着,都逃无可逃。
    陈大力还是想的太简单了些。
    按照李南方的吩咐,派几个聪明员工来会场,找机会蛊惑观众去外面捧场,还是无可厚非的,但要想派陈晓带人来这儿捣乱。
    呵呵,结果肯定不要太好的。
    一旦他们捣乱时被抓住,被拘留或者去坐牢那倒不一定,但有可能会被开除学籍。
    由此可以看出,狠心把小妹往火坑里推的陈大力,急需普法。
    幸好陈晓很机灵,智商比她哥高了不止半点。
    买票入场后,看到满大厅的人足有数千之众,穿着保安制服的彪悍伟男子们,腰间挎着棍子不住来回走动巡逻后,陈晓立即就意识到,要改变计划了。
    “晓姐,要不要干?”
    一个鼻头长了粉刺的小子,凑到陈晓身边,低声说道:“我裤裆里藏了两挂鞭炮。这要是忽然在人群中炸响,后果不要太好。”
    鞭炮,是大乌鸦准备用来给南方集团炸场用的,不幸遭遇市局各位,唯有乖乖举手投降,扔掉了所有家伙。
    这批可怜娃被警方押送带走时,有两串鞭炮遗落在了路边,被这小子顺手拣来,当做大杀器了。
    嗯,这小子捣乱的智商,与北区老大大乌鸦有的一拼。
    想到鞭炮炸响后,满会展的人都会惊叫连连,人仰马翻,展台上那些模特骨碌八跌的样子,这小子就兴奋到不行,鼻头粉刺越加亮了。
    “卧槽。干,干你个妹。”
    陈晓抬手,就在这小子脑袋上抽了一巴掌,骂道:“你自己想去蹲大牢,别连累姑奶奶。你得有多傻,才会想到在这儿点鞭炮,捣乱呢?”
    被陈晓毫不客气的教训一顿后,这小子才意识到自己的想法有多危险。
    慌忙跑进洗手间,把两挂鞭炮,都扔在马桶里。
    刚走出来,却见陈晓站在外间洗手盆那边,冲他勾了勾手指。
    这小子连忙屁颠屁颠的跑过去:“晓姐,有何吩咐?”
    “齐军,我听说你是个黑客高手?”
    陈晓满脸不信的样子,上下打量着他。
    李太白曾经说过,天生我才必有用。
    就连苍蝇蚊子这种东西,都能养活国内数百家制造杀蚊剂的厂家,更何况齐军呢?
    无数个事实证明,所有不愿意学习的叛逆孩子,不一定是笨蛋,还有可能他们只是厌恶书本上的那些知识,但在别的领域,却有着极高的天赋,与兴趣。
    盖茨二大爷,不就是高中没必要嘛,这也没耽误他成为世界首富。
    能成为第二个二大爷,就是齐军最大的梦想了。
    所以他在计算机方面,堪称三中的天才少年。
    最最希望,能成为全世界顶尖的黑客,手指在键盘上噼里啪啦的敲打几下,美联储里的数十亿美金,就成他家的了。
    听暗中苦恋两年的晓姐,提到自己的特长后,齐军立即精神大振:“晓姐,你是让我入侵会展中心的购票处,把咱们买票的钱,都搞回来吗?”
    “就你这点脑水,还特么的想追我。真亏你没亲口和我说,要不然我得踹死你。”
    陈晓抬脚,在齐军腿上用力踢了一脚:“实话告诉我,就你那点三脚猫的黑客技术,能不能入侵会展中心的直播系统?”
    “晓姐,区区一个会展中心的直播系统,你居然问我能不能入侵。你、你这是在羞辱我!”
    齐军放似真受到了天大的羞辱,鼻头粉刺又开始发红:“我分分秒秒,就能做----”
    他的话还没说完,陈晓抬手捂住了他的嘴巴。
    有人从门外走了进来。
    “卧槽,美女!”
    无论是陈晓,还是齐军,在看到这个人后,心里都这样骂了句。
    只是这穿着黑色套裙,高跟鞋的美女,也太狂傲了些。
    在走进洗手间内时,下巴微微昂着,居然看都没看陈晓俩人,就仿佛他们是两只小蚂蚁那样。
    尤其她的眉梢眼角,还散发着让人感到不舒服的戾气。
    就仿佛,她最爱的男人被人抢走,她要发誓把全世界的有情人都拆散那样。
    “看什么呢,人都进去了。”
    陈晓再次踹了齐军一脚,小手放在水龙头下,开始洗手:“等会儿,你听我的吩咐。我让你怎么做,你就怎么做。唉,话说你的智商堪忧啊。我很惊讶,你是怎么平安活到现在的。”
    对于陈晓的打击,齐军已经习以为常了,毫不在意,只是在洗手时,不住向女厕那边看:“晓姐,我怎么就觉得,刚才那美女应该是豪门千金呢?”
    陈晓冷笑:“哼哼,那你觉得,姑奶奶我应该是什么?”
    齐军认真地说:“小太妹。”
    一拳,就准确击中了齐军下巴。
    还威胁他不许惨叫,要不然就她就会使出断子绝孙绝户脚了。
    齐军唯有苦着脸的答应。
    陈晓打了个清脆的响指,转身要走时,又有人进来了。
    “卧槽,帅哥!”
    看到这个人后,陈晓俩人,在心中大叫一声。
    如果说,刚才走进去的美女,只是众多美女中的一个,之所以让陈晓俩人心中暗呼她美女,只因她的气度相当不凡,无形中让她的美,上升了两个档次,那么这个男人,绝对是独一无二的帅哥。
    全世界,都独一无二。
    无人能敌。
    就那些被无数脑残粉热捧的棒子奶油,在这个男子面前,那就臭豆腐般的存在。
    还是长了绿毛的臭豆腐。
    陈晓现在也是个好好学习的好孩子了,苦读诗书数十本,竟然也不知道该用什么样的形容词,来形容这个男人的美。
    有着一头飘逸黑发,穿着藏青色立领中山装的美男子,他的美不时阳刚之美,也不是阴柔之美,更不是棒子奶油那种恶心美,而是----单纯的美。
    就仿佛他是天上的皓月,很自然的挂在天上,无视别人的赞美,坦然到要死。
    最关键的是,陈晓在与他四目相对的瞬间,发现他的眼眸相当深邃,清澈。
    还有,没被污染的天真。
    再多看几秒钟,就能从这双眸子里,看到银河系之外的墨兰黑夜。
    陈晓并没有意识到,她怎么会用“眸”这个字眼,来形容一个男人的眼睛。
    其实就算是她意识到了,也不会再换成别的字眼。
    水,还在哗哗地流,却是齐军也被男子的美,给震住,忘记把手缩回来了。
    “我哪儿,不对劲吗?”
    美男子被两个少年盯着看,居然有些紧张的羞涩,慌忙低头看了眼身上的衣服,没发现有什么不对劲的地方后,才松了口气:“小娘子,啊,是小姑娘,我这身衣服不好看?”
    “好看,好看!”
    陈晓这才如梦初醒,连连点头,发自肺腑的说道:“我敢发誓,这种款式的衣服,就是为你专门设计出来的。除了你之外,就连李连杰,也穿不出它该有的神韵。”
    “是吗?”
    美男子看出陈晓这番称赞,确实发自肺腑,心中大喜,接着问:“李连杰,是谁?他很、很帅吗?”
    “你、你会不知道李连杰?”
    齐军毕竟是男孩子,看到再美的男子,也不会有长时间的失神,甩了甩手上的水珠,很惊讶的问道:“就是主演《精武英雄》里陈真的那个。”
    毫无疑问,主演《精武英雄》里陈真的李连杰,穿上立领中山装的样子,简直是酷爆了。
    李南方,叶小刀就是他扮演陈真时的铁杆粉丝,所以也特别喜爱穿立领中山装。
    “精武英雄?陈真?陈真又是谁?他和李连杰,是不是一个人?”
    美男子有些疑惑的问了句,就不再搭理齐军了。
    理由很简单,齐军没有像陈晓那样,发自肺腑的称赞他的美。
    他在那个山谷内时,也听很多人称赞过他的美。
    只是那些人在称赞他时,眼神深处,都隐藏着让他能动杀意的讥讽。
    可陈晓的赞美,却像他所熟悉的天山雪莲那样,纯洁,没有一丝瑕疵。
    所以,他决定好好犒赏下,真心赞美他的陈晓。
    “我叫杨逍,小姑娘,你叫什么名字?”
    杨逍说着,从口袋里拿出一个白瓷小瓶子,递了过来:“这个,送给你。”
    如果有着一定鉴赏古董造诣的李南方在,看到这个小瓶子后,肯定会呆愣下后,随即想到早在一千年前,就已经失传的“碧洗”瓷器。
    瓷器有天青、羊脂等名品,可传说中,这些名品都脱胎于隋代的碧洗。
    碧洗,碧空如洗。
    据那些收藏名品瓷器的大家说,哪怕一个碧洗酒盅,放在苏黎世拍卖会上,也能拍出数千万的天价。
    陈晓可不认识什么碧洗不碧洗的,就是单纯的看着好看。
    和她哥陈大力一个德性,陈晓从来都不懂的婉拒别人好意,伸手接过来问:“哦,我是陈晓。这小瓶子很好看,里面装的什么东西呢?”
    “陈晓?嗯,这名字也很好听,但还是比不上我的杨逍。”
    杨逍点了点头,解释道:“这里面装着的是龙爪。”
    “龙爪?龙爪是什么啊?”
    “是毒药。只需在人身上洒一滴,就能让人奇痒十二个时辰,无解。唯有----”
    杨逍刚介绍到这儿,陈晓右手就一哆嗦,把白瓷瓶扔向门后:“毒药?卧槽,你送我这玩意干嘛。”
    她在听杨逍说是毒药时,就没听到他后面说什么了,本能的甩手扔掉了小瓷瓶。
    眼前一花,那个本该砸在地上的小瓷瓶,居然又出现在杨逍手中。
    他秀眉微微的皱了下,随即舒展开,阳光般的笑道:“不喜欢龙爪啊?那好,我再送你一根龙牙,你只需在你仇人的关元穴上刺一下,他就会生不如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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