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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42章 节约律师费的代价

开局一条小渔船
    从控股乔治.阿玛尼、把乔治.阿玛尼推成截至当时为止在华语文化圈里销量、口碑等综合品牌效益最好的高端男装奢侈品牌,这是顾鲲早就打造好的“千金市骨”计划的基石。
    既然是“千金市骨”,那也意味着另一层意思:马骨从来不是君王求贤时真正要的“大贤”,充其量只能是一个过渡。
    就像燕昭王“先从隗始”,注定了郭隗只是用来显示他“礼贤下士”名声的,真正要钓的大鱼是乐毅。
    而诸葛亮自比管、乐,那么他出场之前自然也需要一个类似的抛砖引玉——所以徐庶之于诸葛,便如郭隗之于乐毅。
    从控制阿玛尼的那天起,顾鲲就想过,有朝一日还得进一步控制古驰,乃至更多,补全他的版图。
    这个想法,他也从来不吝在每次灵台空明的贤哲状态时,跟他的女人们吹牛。
    包括莎拉诺娃在内、他身边那些学历比较高的女人,一开始也不是很理解,觉得古驰这家公司挺贵的。
    有一次,事后温存的时候,莎拉诺娃就本着求教的心态问:“阿玛尼的市值20亿美元都不到,古驰起码七八十亿,但是看销量和毛利率,貌似也没差这么多,真的值得为了古驰布那么大的局吗?”
    当时,顾鲲是这么回答的:“你不能看眼下的数字,要看历史。伯纳德.阿诺特的经验已经告诉了全球剩下的几个顶尖同行,90年代之后的奢侈业界,跟曾经的年代是不一样的。
    露西亚解体,互联网加持,全球化加剧,这三重因素,会让奢侈品产业界,变得‘历史越来越稀缺’,而‘设计师独立品牌未来的成长空间却没有明显提升’。
    古驰是1920年代的有历史的品牌,乔治.阿玛尼只是1975年的当代设计师品牌,只不过这个设计师目前比较大牌,所以如今的瞬间状态比较烈火烹油。但这只不过是乔治.阿玛尼本人的加持带来的,哪天他死了或者退休了,乔治.阿玛尼会经历一波后劲萎缩的。
    甚至都不用等阿玛尼死,只要如今世界上最有名的两个坚持买阿玛尼的高端客户,比尔大统领和比尔首富,他们或退休、或不再是首富,阿玛尼的品牌价值都会下跌。
    所以,明眼的奢侈集团巨头,都直到该如何凶狠地为历史的溢价买单,就像在苏富比拍卖行上为独一无二的古董艺术品买单时一样果断。”
    未来20年,有独一无二属性的古董艺术品的涨幅溢价空间,同样是非常惊人的。顾鲲作为重生者,看得再清楚不过了。
    而这些和“有历史的奢侈品牌”的涨价逻辑是一样的。它们都是露西亚解体、全球化加剧、互联网加持三重利好的受益者。
    ……
    那些商业逻辑、理由细节不再赘述,反正未来的历史迟早会证明的。
    但或许又有人会诧异了:顾鲲做好了局,就等着自己在全球奢侈品牌业界生杀予夺的威望越来越高、直到古驰等公司来献表纳降。
    那为什么时机会那么巧呢?顾鲲刚刚实力到了这个地步,古驰就正好需要他这个白骑士来拯救?小说也不敢这么写呀!
    可事实是,时机并不巧。
    并不是“顾鲲刚刚做好准备,古驰就来求白骑士进场”。
    而是古驰早就在跟LVMH血战、处于战略防御状态,勉力维持局面而已。如今,顾鲲的实力终于满足了规模,他们就找上门了。
    历史上,古驰之战的最初导火索,早在1999年一季度就开始了,以全球第一奢侈巨头LVMH的老板伯纳德.阿诺特秘密掀起对古驰流通股收购的狙击揭开序幕。
    古驰跟阿玛尼不同,这毕竟是一家已经七八十年历史的老牌公司,所以不是那种创始人团队掌控的、排斥金融界的公司。
    别说老古驰先生本人早就死了,连他孙子如今都已经退休了,所以古驰早就已经在荷兰的股票交易所有上市,其一部分股票是流通股,谁都可以不记名买到。
    伯纳德.阿诺特花了几个月的时间,慢慢吸筹到超过了荷兰证JIAN会的举牌门槛线,也就是“买下了占古驰总股份15%以上的股权”后,便在99年二季度的时候举牌公示了,而后进一步吸筹,把流通股中绝大部分都吸走,持股比例也达到了30%——做完这一切的时候,大约是99年年中,也就是距今18个月之前。
    然后,当时伯纳德.阿诺特就做了一个决定,宣布了一个比当时阿姆斯特丹交易所溢价了30%的私有化要约价,无差别收购所有古驰小股东的股权。他的打算,就是进一步扩大持股比例,从30%涨到50%以上,那样就可以完成对古驰的控制,然后大刀阔斧改组换人。
    去年暑假里,为了这个计划,阿诺特拿出了15亿欧元,用于买剩下的、让他达到51%持股之前的20%差额。只不过,那时候阿诺特失算了——
    阿诺特的本意,是纯粹的恶意收购。所谓金融收购里的恶意和善意,区别主要是是否与原公司管理团队友好协商。
    比如,阿诺特要是跟古驰CEO德.索雷好好商量、安抚,确认他收购入主后保留古驰原高管层、原产业线布局,那就属于善意收购。
    善意收购的好处是花钱会比较少,因为你说服了高管层跟你一条心之后,他们会帮你说服其他小股东、相信引你进场对大家都有好处,小股东们也就不会在卖股价格上太贪——
    而如前所述,阿诺特为了30%到51%之间的那20%股份,可是开出了比阿姆斯特丹交易所现价高出30%的溢价来无差别私有化的。之所以要涨价这30%,就是因为他不想跟CEO打交道,不想跟原高管层商量,所以他直接选择了更贵的价格,砸钱买忠心。
    但是,既然他是给了高溢价的,那也就代表阿诺特当时其实只想控制到51%的股权,没想要更多。理由也很容易理解:在这个特殊时期拿的股,每一股都要比和平年代多给三成钱,那我还何必一步到位呢?
    先用额外贵三成的单价、少量增持,增持到刚刚够把公司控制权掌握住了,然后先诛除异己,配置亲信、把公司上下清洗一遍。搞定这些,最后再用不用额外贵三成的普通低价,拿剩余的49%的股份,岂不美哉?
    阿诺特的算盘打得很好,只可惜,去年那个暑假,他遇上了德.索雷的殊死反扑——德.索雷也不想坐以待毙地等对方拿到51%之后慢慢清洗,所以他果断选择了“让所有管理层都响应阿诺特的私有化要约,要求阿诺特必须按照他说过的比市场价涨30%的价格,买下公司所有股权”。
    换句话说,阿诺特只想用1.3倍的价格买20%的公司,索雷却逼着他用1.3倍的价格买下70%的公司。
    阿诺特一时没那么多钱,没想到对方会全部响应这个抛出价,加上阿诺特身边的法律顾问不是很懂荷兰的证券监管法律,所以阿诺特退缩了,表示“只想以高溢价买20%公司股权,暂时不想买更多”。
    这个法律表态,被索雷抓住了把柄,申诉到了荷兰的证券监管机构,要求将阿诺特的买股行为定性为“恶意收购”,然后就按照荷兰的证券监管法触发“允许古驰增发新股,稀释全部现有股东股份,对抗恶意收购”。
    (注:荷兰证券法在判定一个收购是否为恶意收购时,考虑到“是否与原高管层协商”这个要件很难取证,所以还设立了另外一些相对客观的评判标准。
    荷兰法认为,你发出私有化要约的时候,如果“不管有多少人卖,你都按承诺全部吃进”,那就认定你不是恶意的。如果你只是有选择性地对其中一部分股权履约、履约到你持股超过控股线就收手,那就可以判定为你是恶意。)
    这件事情,估计是阿诺特这位后世世界首富,一辈子里交过的最贵的一笔“因为没有重视花钱请最专业的律师”的法务代价了。
    虽然旁观者会觉得匪夷所思:堂堂世界第一大奢侈巨头,居然身边的法律顾问会不知道“根据荷兰证券法,触发了‘恶意收购判定’后,被恶意方就可以增发新股稀释”这个条款?
    但历史就是那么讽刺,或许是因为这种事儿阿诺特这辈子也是第一次干吧,他就是在律师费上省了钱,没提前布局堵这个洞,导致他没能收购掉后来作为他一生之敌的古驰。
    从此以后,阿诺特在收购案律师费上再也没抠抠缩缩省过钱,也再没有看不起外国证券交易所的法律。
    “早知道当年省那几块律师费、少请了一个足够专业的荷兰律师,就会导致我收购古驰失败的话,哪怕让我再花十亿欧元请律师,我都不会皱眉的。”这是阿诺特后来在他的自传里说的。
    但不管怎么说,他人生中仅有的一次抠省律师费的原罪已经犯下了,这无法改变,历史没有如果。
    德.索雷抓住了他的把柄,在荷兰证券交易所申请到了依法增发定向新股、对抗恶意收购的权利。只要有人认购这些定向新股,阿诺特的恶意收购就会被这位白骑士阻挠。
    原本的历史上,开云集团的老板佛朗索瓦.皮诺当了这个白骑士。
    可惜,这一世,弗朗索瓦.皮诺的位置,似乎要被顾鲲取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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