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机夺舍一个肉身
光芒闪烁,充斥着不明的意味。
不管凌云如何的变化视角,那道灰白色的光依旧牢固的占据着视野角落的一个小点,不明显,但只要用心注目,便不容忽视。
用手揉了揉眼睛,闭上左眼,然后换成闭上右眼,最后合上双目。
依旧没有半分改变。
似乎,那诡异的光点烙印在了视网膜上,不为眼皮所遮挡。
凌云眉头一挑,感觉可能、或许、大概金手指到账了,如果不是,那么肯定又和灵异鬼怪有关!
深吸一口气,他没有去寻土地庙的苗老来解决麻烦,不说苗老能不能解决麻烦,便是解释清楚都难啊!
作为一个偷渡者,身怀大秘密,还是小心谨慎为好。
所以,他凝重地坐在了木凳上,凝神看向那道光点。
霎时间,一灯如豆的环境陡然变化,整个视野都被那灰白色的光所占据。
这光并不刺眼,就像黑白电视机闪烁的光点,紧接着,这些光点如同会动的小蝌蚪,游动,聚合,黑白分明起来。
迅速的构成一副太极阴阳鱼的图案,并且还在缓缓的转动。
咽了一口口水,凌云感觉这真的是自己的金手指了,立刻便排除了邪灵的可能,提起的心也放了下来。
“太极图啊!这可是太极图……”
就在凌云嘀咕之中,阴阳鱼的转速猛然增快,整个视野里出现了一个黑洞也似的画面,轰然呼啸,伴随着隆隆之声,巨大的吸力凭空出现,似乎要将凌云整个人都给吸纳进去!!
这一瞬间,凌云只觉得天旋地转,迅速的没入其中。
在短暂的晕眩之后,凌云敏锐的察觉,自己应该是被吸纳置身于一个奇特的光线通道当中,如同万花筒那样,有着各种扭曲拉长的碎片,闪耀着光怪陆离的光芒。甚至视线,身体都被诡异的扭曲拉长了,并且还处于高速旋转和移动当中。
“这……这究竟是什么啊!”
凌云莫名的有些心累,莫名其妙的穿越到了一个具有鬼怪的世界,随之便被影鬼盯上,差点就出师未捷身先死。本以为觉醒了血气,获得了金手指,还是太极阴阳鱼,心里刚刚涌出走上人生巅峰的想法,现在又出现这种不明的状况,实在不知该如何吐槽了。
陡然间,一股无法形容的剧痛出现,就像昨夜苏醒过来的那般,只是这种剧痛出现的很快,而消退的更快,不同于昨晚的那种让人奔溃的感觉。
就在他迟疑之间,眼前的万花筒通道迅速的消退,阴阳鱼也不见踪迹,甚至那道灰白色的光点也瞬间全部消失。
凌云睁大了眼睛,甚至都以为刚刚的一切都是自己眼花了。
可当他尝试摸索自己有何变化的念头才升起,还没来得及付诸行动时,一道道信息、一张张画面、一段段的记忆,直接粗暴的塞进了他的脑海。
‘我是大唐折冲府老兵?我叫于烈?’
‘八年戎马倥偬,在朔方抗击北方蛮族的入侵,最终以残缺一条腿为代价,得以伍长之职退伍还乡……相比无数战死的同袍,我是幸运中的幸运儿了!’
‘大唐王朝,长安城,万年县,还乡之后我拿着抚恤银娶妻生女,可惜人世无常,妻子于生产中大出血而亡。我除了杀人的手艺,别无其他能力,又瘸了一条腿,本做个坊间的打更人,女儿出生无人照料,只能辞去。好在妻子手巧,留下了制香的配方,加上一年来耳濡目染,倒也勉强能够做个制香人。所以孤身带着小女在城隍庙前做了十六年的制香生意……而我也已经过了不惑之年!’
‘小女于闻,善制香,温婉、善良、勤劳,小家碧玉。十六岁,提亲之人便不断……我选中了城西徐郎中的公子,二十不到的年纪,医术便已经有了徐郎中七分火候……可恨,那杨氏纨绔子偶然前来城隍庙上香,看中小女容貌,竟妄想纳于妾室……’
大段大段的记忆滚滚而来,如同梦境。
凌云越看,越感到心纠的发慌。
‘我这是又穿越夺舍了吗?前一个还是年轻人,现在竟然成了一个瘸腿的中年人,连女儿都有了……’
‘这都什么和什么啊!’
‘这究竟是一场梦还是一场梦呢?!’
‘不可能一天穿越夺舍一个肉身的吧!’
就在凌云无比纠结之时,耳边传来轻柔带着哭泣的女声:“爹爹,药凉了,你可要好起来啊!你若走了,让女儿如何活下去?”
收敛了脑中纷乱的记忆,凌云便感到嘴唇微凉,随之一股苦涩的液体从舌头直坠喉间。
苦意让他皱起了眉头,随之缓缓睁开了双眼。
眼前是个十六七岁的小姑娘,模样长得着实不错,小家碧玉,有着一股灵气。
想着这个小姑娘是自己的女儿,凌云便感觉四肢无力,无欲无求。
我也才二十几岁啊!
“爹,你醒了?”小姑娘悲痛的脸上终于出现了笑意,但笑意一出,眼眶中便大颗大颗的眼泪掉了下来,哽咽道:“爹爹,这是徐伯伯给你开的药,还留下了一封书信,您先喝药,把身体养好了,大不了……我给那人做妾……做妾而已,只要您健健康康的……”
伸手拂去了小姑娘脸上的眼泪,凌云苦笑了一声,然后接过药碗,“咕噜咕噜”干掉,顿时,苦涩之感让他龇牙咧嘴,舌头都麻木了。
“说什么呢!还没到那种程度……”
说完,凌云脑中便浮现出自己躺在床上的原因。
杨氏,大唐新崛起的贵族,虽然那纨绔子不过是杨氏偏房所出,但也不是一个老兵制香人能够阻挡的。
香是没有办法去卖了,因为拒绝了纨绔子纳妾,并提刀反抗他的骚扰,所以惹得这个被称作杨衙内的肥猪大发雷霆,勾结一些帮派,稍稍动用点手段,便让地痞流氓借故殴打,断了他卖香的生意。
“爹,若是香卖不出去,家里的钱粮撑不了两个月啊!”小姑娘怂搭着脑袋,一脸悲戚。
“车到山前必有路,难道要牺牲你一生的幸福来换取我的苟且偷生吗?你不要多想,最近也不要出门,一切交给我。”
凌云,亦或者于烈,从床上坐了起来。
“爹,你的伤……”
“没事,这点伤……和在朔方与蛮族作战相比,算什么?!你取我的刀来!”凌云刚刚吸收了些记忆,决定验证一下。
“爹,你想做什么?”小姑娘瞪大了眼睛,并不动。
“放心吧!我还没傻到提着刀去搏命,我腿瘸了,也老了,不是他们的对手了!”凌云随意说着,伸出手掌仔细的看了看,手掌虎口有老茧,是握刀的手。
虽然入了制香的行当,一做便是十多年,但根据记忆,于烈几乎日日花去半个时辰的时间去练刀。
至于为什么还被打的这么惨,双拳难敌四手,而且,他虽为老兵,做过伍长,刀法也不差,但在这个术法武道横行的世界,在大唐王朝京城万年县内,这点武力,上不得台面。
小姑娘于闻终究还是走出了房间,去外面拿刀。
这时候,凌云才观察起这个家庭的状况。远比之前那具身体的黄土茅草房子强多了,这是木质的阁楼,打扫的干干净净,不用细闻,便能嗅到一种淡淡的香气。
而且周围布置,所用生活物品,都不是越国那个小山村所能比的。
没片刻,小姑娘便端着一口长刀走了进来。
这是一口直刀,八十厘米左右,刀柄上缠着布,刀身狭直,抽出刀鞘,刀背黝黑,只刀刃泛着雪白的寒光。
这种刀,在大唐王朝叫作横刀。
横刀,佩刀也,兵士所佩。
这只是一把再普通不过的佩刀了。
手握横刀,凌云闭上了眼睛,脑海里的画面快速的涌现出来。
那是练刀的记忆。
大唐折冲府军,授“血战十式”,仰之与敌搏杀。
此乃修行血气的上乘刀法,传言为大唐王朝开国大将李靖所创,练至高深之处,可得军阵杀伐之刀意。
见亲爹握着刀闭着眼一动不动,于闻在旁边站了片刻,然后走了出去,在隔壁房间里一边碾磨着某种香料,一边不时的朝着对面打量。
她感觉今日爹爹怪怪的。
但又说不上有多怪。
也不知道翻看了多久的记忆,凌云的手不由自主的动了起来,同时站起身,横刀一抖,“两军对垒”!
这是“血战十式”的第一式,弓起腰背,上身微俯向前,刀横于胸。
而这房间的空间还是太小了,凌云微叹,一瘸一拐的走向院子。
腿虽然瘸了,让他很不习惯,但“血战十式”的武道刀法却是让他痴迷。
这是凌云接触到的第一种也是唯一的武道。
在秋风萧瑟的院子里,在于闻的一汪秋水之下,凌云由第一式两军对垒,接着烽芒毕露、轻骑突出、探囊取物、一战功成、批亢捣虚、兵无常势、死生存亡、强而避之到第十式君临天下,只觉每招均得心应手。
而每刀劈出,都是以命搏命的招数,一时物我两忘。
……
凌云幽幽转醒,他发现自己趴在了黝黑的桌子上,面前一灯如豆,旁边的那把刀,不是锋利的横刀,而是一把劣质铁块打造成的砍柴刀。
好似,刚刚的一切,只是一场梦。
但……真的是一场梦吗?
凌云拿起了砍柴刀,脑海里电光石火般闪过血战十式的刀法,自然而然使出一招锋芒毕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