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女总裁爱上我
偷得浮生半日闲。
夏小韵很喜欢这句话,不管是以前还是现在,除非在受到京华贵人威胁的那段日子里,没心思去考虑这些,其他时候倒是每个月都会单独拿出一个下午来,找一个山清水秀的地方,让全身心都彻底放松一下。
正所谓张弛有度,会工作的人,率先学会的就是要懂得会休息。
今天是周四。
如果是周末才来野外郊游,那还算什么偷得浮生半日闲?
要想偷懒,自然是不能占用周末时间。
周末嘛,本来就是休息的不是?
“嗯,太阳落山还早呢,也不是太晚。”
坐在一块石头上,双手抱着屈起的双膝,下巴搁在膝盖上望着山下不声不响足有半小时的夏小韵,抬头看了眼西边的太阳,柔柔的笑了下。
夏小韵当前所处的位置,勉强算是梨花山的余脉吧,因为附近十几座小山除了梨花山外,都没有正式的‘在册’名字。
从这边向西南走大约三十多公里,才是梨花山,回市区倒是很近,撑破天也就是半个小时的车程。
说是很近,主要是道路好走,哪像是去梨花山仅仅三十多公里,不折腾一个半小时是别想到的?
不过道路问题很快就会解决了,山脚下那些忙碌的修路机器,正在轰隆隆的卖力工作着,修路工人们个个干的热火朝天的,也不怕中暑,看来挣钱不少。
铲车猛力铲动老路路基时,扬起的土黄灰尘足有七八米高,不过再高也不会飘到夏小韵坐着的地方来。
海拔一百多米高的小山上方,微凉的南风吹来,带着野花的独特香气,吹起夏小韵乌黑的秀发,轻轻打在她的脸颊上,痒痒的很舒服。
在劳拉看来,既然夏大老板要偷懒、噢,不,是偷得浮生半日闲,怎么着也得像以往那样,找个山清水秀的地方,躺在吊在树林中的吊床上,听着轻柔的音乐,捧着一本徐志摩之类的书,就像不食人间烟火的仙子那样,跟周围的环境慢慢融为一体,那才是享受不是?
可她却跑来这边工地上,一坐就是一个下午,好像这辈子都没看过修路似的。
幸亏她坐的地方有几棵大槐树,才能为她挡住烈阳,要不然肯定会把她晒成小黑妹,就像劳拉那样。
“劳拉,你说这条路的开工,跟方圆有关?”
就在劳拉无奈的摇摇头,重新坐在树下准备再眯一觉时,夏小韵说话了。
“我听秦秘书说的,秦秘书又是听秦大川说的,秦大川说这条路之所以动工,就是因为方圆要在梨花山创建一座孤儿院。”
劳拉为了方便自己的话,不会被山风吹走,只好来到夏小韵身边,挨着她坐了下来,顺手揪下一根草梗,叼在嘴上来回拨楞着。
方圆早在林舞儿的东海集团再开业典礼上,就曾经说过要创建一座孤儿院,冤大头就是明珠的燕春来这些事,夏小韵还是知道的。
不过那时候她可不信,小方能有像他所说的那样大发善心,真要搞什么孤儿院。
他当时逼着燕春来破财,只是为了拿着做慈善为幌子,大饱私囊而已。
试问一个把161块五的五毛钱都看在眼里的家伙,会花那么多钱,来做跟他八杆子拨拉不着的慈善吗?
可是等看到燕春来的老婆叶明媚,以很风骚形象出现在神通快递总部大楼内后,夏小韵才惊讶的发现,小方脑子还真是进水了,竟然要真干慈善了。
只是,他有那个时间吗?
就算是有,漠北北会允许这家伙做个伪善人?
不但夏小韵这样想,就连劳拉也是这样觉得。
尤其是在方圆忽然请假离开唐王,又不知所踪后,夏小韵就猜测他肯定是寻找对付漠北北的办法去了,所谓的慈善事业,就到此打住了。
想到自己当初贪心昧下了漠北北那只绣花鞋,算是对那女魔头落井下石,结果在她复出要报复自己时,却有别人挺身而出为自己充当保护伞--夏小韵每每想到这件事,就会觉得无比得意。
一个真正的人生赢家,不是你掌控了多少银子,也不是你有多少朋友,更不是你爬到了何种高度,而是在你危险时,会有些傻瓜主动跳出来,为你遮风挡雨。
毫无疑问,小方就是夏小韵心目中的那个大傻瓜。
无论有多么大的狂风暴雨,只要有他在,小夏就能安安稳稳的坐在这儿,笑看风云淡,顺便为那家伙的能力小小惊讶一下:那小子到底是给了叶明媚多大的好处,才能让她像包工头这样泡在工地上,甘心供他驱使?
燕春来也是,怎么就不来管管他老婆,戴着个绿帽子的滋味很好吗?
“夏总,我们还是回吧。天真的不早了,这可是野外呢。”
坐在夏小韵身边的劳拉,在回答了她一个问题又被冷落后,忍不住的再一次提醒道。
劳拉催着夏小韵走,无非是担心回家太晚了,会在路上发生什么意外。
比方,会碰到漠北北。
当然了,就算是大白天碰到漠北北,夏小韵俩人也唯有随便人家折腾的份,没有丝毫反抗之力,可白天总能让人胆子大些不是?
“唉,好吧,其实呆在这儿看别人干活,很有意思呢。”
夏小韵知道劳拉在担心什么,悠悠叹了口气,总算是站了起来。
劳拉连忙拣起旁边地上的一根枯枝,在草丛中胡乱敲打着,率先下山。
这叫打草惊蛇,免得有不长眼的蛇儿,会跑出来吓坏夏总。
夏小韵的车子,就停在施工现场往北数百米的地方,紧挨着施工队伍扎下的临时指挥所。
也就是两排简易木板房,不但安了空调,还有太阳能。
叶明媚就住在靠后的那排房子里,白天外出时会换上蓝色工作服,白色安全帽,再戴上一副大墨镜,走路时那屁股扭啊扭的,真不知道她不是来给施工队那些大老粗发福利的,反正只要她走过的地方,那边干劲就会凭空暴长。
到底是一群没见过世面的土鳖,如果叶明媚脱了给大家伙跳个肚皮舞傻点,估计他们连工资都顾不上要了,一个晚上就能把长达数十里的路给修完了。
能看不能动的美人,魅力才是最大的。
据说在抗倭时期,大人物带着夫人去黄埔军校视察工作,学员们列队相迎时,一个小伙子实在没忍住,就忽然出列牵起了夫人的手。
众人大惊,夫人更是花容失色,但大人物却始终从容淡定,微笑着视察完工作后,才打道回府。
校方马上就把那个冲动的年轻人,给带到了大人物面前,任由他处置。
大人物却依旧淡然一笑,把年轻人交给自己夫人,随便她来处理这件事。
美丽的夫人也当仁不让,立即就指着年轻人的鼻子,厉声叱责他没有礼貌,不懂得尊重领导,配不上当一名军人,真该被送上军事法庭,判个无期徒刑啥的。
夫人,您太美了。
始终保持沉默的年轻人,等夫人发完火后,才低低说出了这句话。
夫人愣住了。
她能从年轻人的这句话中,听出他冒犯她,只是惊诧于她的魅力,才忍不住动手动脚,却不曾包含着丝毫亵渎的心思,纯粹是惊艳后的崇拜。
夫人的心,被军人这句发自肺腑的话给说软了,开始像姐姐那样跟他谈话,还亲自下厨給他做了一餐饭,并请求丈夫给军校领导打电话,要求校方不许责怪年轻人。
从头至尾,大人物都没插手此事,表现出了对夫人的极度信任。
自然也有说不出的得意:任谁,娶这么一个漂亮的夫人,都是幸福的,实在没必要因愣头青崇拜夫人就生气。
结果呢,从那之后,年轻人就备受夫人关注,最终成为大人物手下干将之一,在抗倭战争中,数次都是身先士卒,把倭寇给打的哭爹喊娘,成为一名让敌人闻风丧胆的抗倭名将。
战争结束后,年轻人移民国外,终身未娶--这,也算是为那个让人回想起来,就会热血澎湃(恨不得早生百年,跟无数抗倭英雄一起,大刀向鬼子的头上砍去)的年代,留下了一段不算完美的佳话吧。
当然了,夏小韵从叶明媚亲临现场充当包工头的作秀上,联想到那个能鼓励热血男儿奋勇杀敌的夫人,可没把她们视为同一类人。
叶明媚,充其量也就在作秀罢了。
很奇怪,就在夏小韵想到这儿时,就看到了叶明媚。
叶明媚已经换上了一身宝蓝色的无袖旗袍,一头随意披散在肩头的秀发,还是湿漉漉的,应该是刚洗过澡。
她手里拿着个苹果,看样子是想在洗澡后外出散步,无意中看到了夏小韵。
“哟,那不是夏总吗?”
叶明媚稍稍愣了下,俏脸上绽放出迷人的媚笑,款款扭着小腰肢,哒哒的快步走了过来。
“燕太太。”
夏小韵还真不想跟叶明媚见面,不过既然大家已经见着了,人家又主动走过来打招呼了,她当然不能装看不见。
“夏总,你怎么会来荒郊野外的了?”
叶明媚笑盈盈的走过来,开玩笑道:“是来视察工作的吧?呵呵,那你可该提前通知一声,我也好让工人们拉上横幅,摆好鲜花欢迎你啊。”
叶明媚倒不是做作,她是真不知道夏小韵就在她头顶上方小山上呆半天了。
“呵呵,燕太太说笑了,我以前就习惯来这儿散心。”
夏小韵嫣然笑着,与叶明媚轻轻握了下手,就松开说:“燕太太,时候不早了,我也该回去了,咱们以后有空改天再聊,好吧?”
叶明媚秀眉微微挑了下,露出了明显的不悦神色:我放下架子来主动跟你说话,你倒是拿捏起来了,这要是放在以前,我会让你怎么死的都不知道。
当然了,此一时彼一时,现在叶明媚是虎落平阳,为了继续生存下去都给秦小冰下跪了,更别说敢对跟方圆有着更复杂关系的夏小韵有意见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