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市之我活了万万年
林飞现在面临着两个问题。
一是排异反应。这是夺舍所必须经历的问题,就像人类移植个器官都会发生排异一般,直接夺取了他人的完整肉身,其排异反应更是难以想象。
所以历来夺舍都有风险,往往是迫不得已而为之,并且都会选择修为弱于自己不少的对象,减少风险系数。
尽管林飞只有一点元神碎片,但其强大之处依旧远超想象,生生让起初阶段并未发生问题。只是两次动用超过这具孱弱肉身所能发挥的力量,顿时引起了这具身体最极端的反抗。
二是大脑过载。林飞的元神识海处理能力太过于夸张恐怖,而这具肉身甚至是个脑部神经不正常的疯子。两种极大的落差造成的不匹配,令他的大脑已经开始发烧。
两种问题都说大不大、说小不小。
要是林飞记忆完整,要利用玄奇手段对付这种问题,自然是信手拈来。但他现如今关于修真的半点知识都欠奉,这两个问题就显得很棘手了。
他隐隐察觉到了身体在抗拒排斥着自己的意识,也简单理解到自己“用脑过度”,但却是一筹莫展!
林飞坐在了绿化带边缘的瓷砖上,浑身传来一阵撕裂般的痛楚。尤其是脑海之中,简直像掀起了一阵金属风暴,疼痛欲裂。
其他人也发现了不对,问他怎么了,林飞却只能无力地挥了挥手。
不多时,林飞便被叫到了保卫科办公室,这一路他都不知道自己是怎么走过去的,满脸都是豆大的汗珠。
保卫科主任一看这情况就皱起了眉头,质问他是不是身体上有什么问题,如果真是这样就要开除他了。林飞说没事,表示自己只是发烧了。
主任也就懒得理会这一点,将他骂得狗血淋头,怒斥他居然敢跟校董的儿子作对。
主任让林飞写份检讨报告,并且从下个月的工资中扣除破坏公物造成的损失。
林飞脑海中昏昏沉沉的,只是点了点头,随后便离开了保卫科。
李华和韩梅梅也很快知道了这件事,吃饭的时候问他怎么样了。
林飞一副病恹恹食欲不振的模样,东西也吃不下去,似乎随时可能睡着:“发烧了。”
李华当即伸出手,摸了下他的额头:“卧槽,这么烫,牛皮啊!”
韩梅梅拧了他一把,有些哭笑不得道:“有你这么说话的吗?”
她想起自己高烧39.5摄氏度,跟李华说起这事,他也是脱口而出一句“卧槽牛皮”。
钢铁直男,名不虚传。
这对小情侣对林飞真心挺好的,饭也不吃了,带着这个“令人操心的家伙”去了药店,拿了退烧药。
如此一来,林飞的高烧倒是退了,但依旧头疼欲裂。只是他不想让两人担心,还是勉强笑着说自己好多了,只是可能需要休息一下。
两人也就送他去宾馆住下,让他好好休息。李华甚至将自己的手机都借给了林飞,让他有什么事就跟韩梅梅打电话,他们随时赶过来。
林飞道了声谢,便目送两人关门离去。
他自己心里清楚,自己这次只怕是要出大事。
事实上也的确如此,这具身体本身的脑部神经就错乱了,不然也不会导致林青峰生前疯疯癫癫的。
林飞近乎昏迷地睡了一觉,在头疼和饥饿中醒来。那种饥饿感让他的胃疯狂蠕动着,胃酸消化着胃壁,传来一阵灼烧感。
于是他强撑着起身,想要去买点吃的。
林飞刚一出这个处于夜市的宾馆,就看到一个年轻的漂亮姑娘。
她应该也是这个大学的学生,化了淡妆,黛色秀眉、琼鼻高而挺、粉色樱唇。白皙的皮肤打了淡淡腮红,看上去越发红润健康,充斥着青春活力的漂亮。
这个女生穿着粉红色的碎花短裙,一双肉色的半透明丝袜勾勒着腿部的纤细完美曲线,踩着一双卡哇伊款式的小鞋。
将清纯与性感完美结合交织在一起。
林飞只是看了她一眼,这个姑娘却面露惊喜之色:“学长,你在这啊!我听说你今天的事情了,你没事吧?”
“对了,你怎么清醒了也不跟我说一声啊?”
林飞愣了一下,察觉到这应该是个认识的人。但他竭力想要记起这个女人的信息,却只换来脑海一阵要命的刺痛。
林飞面露痛楚之色,死死捂住了额头,险些摔倒在地。
他深切地意识到,只怕自己不能用脑了。这么下去,搞不好真的会再次疯癫!
但不用脑...可能吗?
江欢欢被他吓了一跳,也没有多想,慌忙上去扶起林飞:“学长,你别吓我啊!”
她那头柔顺垂落下的黑色秀发拂过林飞的脸颊,痒痒的,酥酥的。林飞甚至能够嗅到,她身上有令人心神安定的淡淡栀子花芬芳。
“抱歉。”林飞勉强挤出一个微笑,“我失忆了,请问你是?”
江欢欢微微一愣,随后便说道:“学长,我是江欢欢啊。我刚入学一年级那会,你读三年级,还当过我们社团的副部长。”
“你不太清醒那段时间,我还经常给你送饭呢!”
原来是认识的朋友。
说起来要不是这些心地善良的同学,只怕林青峰早就饿死了......
林飞苦笑道:“抱歉,我真的没有印象了。不管怎么说,谢谢。”
他告诉江欢欢说自己没事,只是感冒了有点发烧,已经吃了退烧药。明天还会继续去上班,到时学校见。
江欢欢显然和他的交情也算不得多好,只能算是有一定交际的朋友。听到他没什么事,也就笑着和他挥别。
林飞也就独自去到超市,杂七杂八地买了堆东西,去收银台前面排队。
他买好东西,将要返回宾馆的路上,却头疼到了极点,再也支撑不住,在一个巷子口昏倒了。
而让林飞醒转过来的,是一阵急促的脚步声,以及一个女人喊着救命的声音。
林飞艰难睁开沉重的眼皮,模糊的视线便看到一个熟悉的倩影,被一伙人撵了过来。
是江欢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