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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一四章 十二旗牌官的擂台

穿越寻侠记
    身为一州军政一把,自家独子“无故”被人割了耳朵,这事岂能容忍?必须立即捉拿凶手,如遇拒捕便可当场击毙!要杀李智云,还有比这更好的机会和理由么?没有了。
    武奎武亮不会询问武安福为何耳朵被割,作为长辈,自家孩子平时在外面是啥样自己心里当然有数,只不过他们从来都不会认为孩子行事有什么过错或不妥,孩子在自家的一亩三分地上玩耍还不是想怎么玩就怎么玩?还要看别人脸色么?
    自家孩子可以想怎么玩就怎么玩,想欺负谁就欺负谁,若是别人怼回来那就绝对不行,那就是无故寻衅,对于这种寻衅滋事的匪徒必须予以镇压,施以雷霆手段,从重从快,不必询问姓名,直接杀死了事。
    不说武氏父子在家调兵遣将,只说德胜楼的三楼大厅里,击退了武安福之后,那美女书生似乎已经没了食欲,自斟自饮了一壶酒后便即起身离席,走到楼梯口时忽然扭回头来说了一句:“你们走的时候别忘了把我那桌饭钱一并结了。”
    狄李两人闻言就不禁相顾愕然,啥意思啊?我们又没吃你的、喝你的,反倒是你不仅糟蹋了我们的一支鸭腿,还喝了我们一壶酒,凭啥我们替你结账啊?
    狄知逊本来是一个很大方的人,别说这样一桌酒菜,就是整个酒楼内的菜金酒钱都让他来结算也不在话下,然而眼下他却囊中羞涩,所以他无法答应这位女书生的无理要求。
    狄知逊是真的没钱了,这一次为了抵御辰州言家的进攻,狄家已经把家里的财富散尽了,只在尚师徒那里就花了五千两黄金还被尚师徒放了鸽子,更不要说零零碎碎请来的那些晋陕豫地区的武林同道,哪个不要钱啊?
    狄家最后的一千九百两黄金又被狄知逊送给了李智云,虽然李智云一再表示这笔钱是暂借的,但是终究是让单雄信派人拿去济州还给尤俊达了,至此狄家已是一贫如洗,重建家园的钱还不知道上哪弄去呢,又能给狄知逊多少盘缠用于旅途?
    所以说这一路都是李智云在请狄知逊,李智云的钱自然是单雄信和公孙云鼎两人给的,单雄信是为了答谢李智云屡次相救而慷慨解囊,公孙云鼎付出却是百名姬妾的生活费。
    毕竟当时李智云只说借人却没说管吃管住,公孙云鼎唯恐姬妾们旅途辛苦所以自愿掏钱。
    事实上这些姬妾们出来这一趟反而因祸得福,至少有肉吃了,试想那些数月乃至连年不进荤腥的女子竟然被允许吃荤了,幸福是不是来得太突然?
    此时百名姬妾已经返回洪洞县公孙山庄,但是公孙云鼎交给李智云的伙食费与住宿费却还剩下不少,所以李智云的行囊里还是很殷实的,说一句肥得流油也不为过。
    “行吧,那就我们来结账好了。”李智云很低调地表示同意,他明白这个当家子美女的意思,无非就是替我们兄弟俩挡了灾嘛,可以,我们领你这个情还不行?
    的的确确,若是没有这美女挡在前面,那么自己兄弟两人要么只能舍弃酒菜、饿着肚子跟随众多食客一起离开,要么就得亲自教训武安福,并因此暴露自己。
    关键时刻,这位当家子美女站了出来,至少让自己兄弟俩能够好整以暇地吃完一顿饭,这多多少少是个人情。
    他答应了下来,然而人家美女书生就好像笃定了他们不会不同意一样,不等他说话就已经下到了二楼,继而下到一楼姗姗离去,店老板根本不敢上去收钱,这位可是砍了武安福一脑瓜子血的主,谁敢收她的钱?
    “这位李小姐的武功很高啊。”看着窗外街道上女子的身影,狄知逊不无感慨。
    李智云道:“还可以吧,不过比秦琼那样的高手还稍逊一筹,因此算不得是顶尖高手,狄三哥你也不必妄自菲薄,你的通臂拳打得也很好的,回头抽空我教你一路逍遥折梅手,你就能胜过她了。”
    狄知逊不禁惊喜,心说看来李智云是真的得到大梦神功了,只不过对李智云最后的说法却抱有怀疑态度,问道:“这逍遥折梅手是什么武功?能与她那剑芒一较短长么?”
    李智云笑道:“当然了,逍遥折梅手专破各种剑芒。”
    正所谓卤水点豆腐,一物降一物。世上没有任何一种武功是绝对无解的,哪怕是凌波微步与独孤九剑这种神奇的步法和剑法,也都是有条件限制的,一旦条件改变,即使是这样的武功都会存在缺陷。
    逍遥折梅手专克剑芒是有据可查的,北宋时期的逍遥派掌门人虚竹子曾经一而再、再而三地从剑神卓不凡的手上夺下长剑,直令卓不凡的剑芒无的放矢便是一个经典的例证。
    狄知逊听罢不禁心头火热,说道:“看样子这位李小姐是去街头擂台那边了,应该是想打擂台吧?我想跟过去看看,不知李公子意下如何?”
    但凡习武之人,在发现有观摩高手与人过招的机会时都不肯错过的,狄知逊也是一样。
    李智云本来不想去凑这个热闹,但既然狄知逊表示出了兴趣所在,自己若是不同意就不免扫兴了,左右不去也是回到客栈歇着,倒不如去看看也好,或许还能发现高句丽人也说不定。
    两人商议得当,正好酒菜也吃的差不多了,就一起下楼结账,掌柜的根本不敢收他们的钱,李智云也懒得啰嗦,直接把银锭扔在柜台上面了事。
    两人沿街而行,老远就能看见街角那里围着一大堆人,里三层外三层的,不问可知,十二旗牌官设下的擂台已经开始了。
    李智云不打算挤入观众之中观战,除了他身材相对矮小之外,更重要的一个原因是在摩肩接踵的人群里极易遭到渊盖苏文的偷袭,而且一旦遇袭将很难及时作出有效的防御。
    恰好那座擂台所在街道的对面有一座茶楼,两人就进了这家茶楼,在二楼临街的窗边选了个茶几坐了下来。
    相比于酒楼来说,茶楼更需要设置临街观景的座位,因为喝茶本来就是一种优雅的休闲行为,客人们既不会面酣耳热的猜拳行令,也不会狼吞虎咽地大快朵颐,若无歌女弹唱舞蹈,那就只剩下欣赏风景以及行人这最后的趣味了。
    虽然茶楼的位置绝佳,但是像狄李二人一样来此观战的客人却很稀少,或许那些观众们不舍得花这些闲钱也未可知。
    居高临下看过去,对面擂台几乎就在眼皮子底下,擂台两边竖着两根旗杆,杆上倒悬着两条挂幅,上面写有一副对联,“拳打南山猛虎,脚踢北海蛟龙。”
    擂台设有后台,应是十二旗牌官的休息处,后台门楣上面的横批是“以武会友”四个大字。门边摆着一张桌子,上面堆满了黄澄澄白花花的金银元宝。
    此时擂台上面正站着一个劲装汉子,双手抱拳对台前观众说话:“刚才这位好汉客气了,在下承让……还有哪位想要上台比试的?规矩不变,但有打我一拳者,即可得银十两。踢我一脚者,得金十两!”
    台下人丛里正有一个汉子挣扎着站起身来,更不往台上再看一眼,低着头钻出了人群径自去了,似是惭愧已极。
    很显然,刚刚就是这个汉子上擂比武,却被台上守擂的打落台下,只凭他既没有拿走金子也没有得到银子,就知道肯定是被台上那个旗牌官给秒了,根本就没摸着人家的边。
    所谓打一拳十两银子、踢一脚十两金子,并不是说你打出去一拳就算数了,而是必须击中对方的有效部位,虽然这个时代里并没有后世人设定的拳击散打等规则,但只要是练武的都懂得这个评判标准。
    你打出去一拳,被人家用手臂格挡住了,又或者你踢出去一腿,被人家用腿挡住了,这种情形叫不叫击中?当然不叫。
    台上那人说完,台下观众就开始议论纷纷,这些人十有八九都是练家子,当然对台上堆满的金银有所渴望。
    “老五,你的翻子拳不是练得不错么?咋不上去弄点银子花呢?”
    “算了吧,这张公瑾武功太高,我这两下子就不上去现眼了,想弄银子?嘿嘿……再练十年还差不多,没见刚才那位怎么输的么?”
    听了众人的议论,李智云和狄知逊才知道台上的那个旗牌官就是张公瑾,尤其是李智云,那一夜拿着狄知逊给的金子去买饭时,曾在历城贾柳楼里听张转等人说过此人,知道这人是张转同父异母的哥哥,也即神跌张的庶子。
    李智云清楚地记得,在历城大龙堂那次风云际会之中,罗成带在身边的六名旗牌官中并无张公瑾,不然眼下只需一打眼就认出来了,无需通过观众的介绍方才得知。
    人们议论了许久也没推出来一个敢上台的,赚不到银子事小,挨一顿揍也不怕,练武的哪有怕挨揍的?怕只怕被这张公瑾虐得太惨,将来没脸出门见人。
    没人敢于应战,张公瑾倒也没有因此得意忘形,只在台上来回踱步,不时对观众施以引诱,“大家不要顾虑太多,其实就是切磋一下武功,在下保证点到为止。”
    他这么一说众人更加不敢上台了,均想:你点到为止都这么厉害,若是不点到为止,那还不是想怎么虐就怎么虐啊?才不上你这个当呢。
    忽然一个清丽冷峭的声音响起:“我来跟你比试一下。”
    众人循声望去,只见说话的是一个刚来不久的俊美书生,茶楼里的狄李二人便即相视一笑,意思是这位李家的大小姐当真不甘寂寞,果然沉不住气了。
    台下众人却不禁为这个勇敢的美书生喝了声彩,书生是不是艺高人胆大谁都不知,人们只知道这书生一上台,大家就有好戏看了。
    彩声中,美书生也不深蹲屈膝,忽然间拔身而起,用的正是那招常见的轻功“旱地拔葱”,只不过她这一拔却是斜着拔的,直接越过了七八个人头,轻飘飘落在台上。
    台下众人不乏识货的行家,只看这一手轻功就知道这书生的武功极高,至少轻功是极高的,顿时再次爆发出一片彩声,这彩声比起刚才那起哄一样的喝彩就真诚了许多。
    张公瑾见状也是心头一凛,北平城里怎么可能有这样的高手?这人一定是路过的,但是既然人已经上来了,自己就不能避战,只怕是要倒霉。
    当即抱拳问道:“这位……公子尊姓大名?来自何方?”
    抱拳时他已经看出来对方是个女的,所以在说了“这位”之后顿了一顿,但终究决定给予对方足够的尊重,只作没看出来。
    与对待上一位攻擂者的态度截然不同,刚才他根本没去问那个乡间汉子的姓名,是因为以那人的武功根本不配他发问,但是眼下这位女扮男装的书生明显武功极高,就有了询问的必要,就算套不上什么近乎,也能判断一下对方擅长的功夫是什么。
    书生却根本不买他的账:“姓名就免了吧?或者你打赢了我再问也不迟。你不是擅长腿功么?咱们就比一下腿法如何?”
    张公瑾闻言更是不禁惧怯,这女子怎么知道我擅长腿功的?我刚才也没有展露腿法啊!
    刚才他与那汉子打斗,只一招就把对手打下擂台了,根本就没用自己的长项。
    腿法的确是张公瑾的强项,只因他没能学到家传上乘武功“沾衣十八跌”,又不满父亲传嫡不传庶的偏向,因此愤然离家出走,却找到了和自己同病相怜的叔叔“神腿张”,从神腿张那里学到了一路追风腿,这才跻身于一流高手之境。
    艺成之后便即投效在罗艺帐下,并且凭借这身不俗的功夫屡立战功,终被罗艺任命为十二旗牌官之一。
    问题就在于这些事情都只有自己和长期相处的战友们才知道,这个女书生又是如何知道的?难道她竟是自己熟人的姐妹或晚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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