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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人心如鬼

我有很多身份
    少女蹲下来,伸出手轻轻摩挲着墓碑上面的画像。
    乍一看,少女和墓碑上的画像竟然长得极其相似,若是晚上有人这么一比对,怕是会吓出一身冷汗。
    “妈,我来看你了,带了你最喜欢吃的烤牛蹄筋,这可是我亲手烤的,姑姑她们都不了解你,还说你不喜欢荤腥,可我每次带来的烤牛蹄筋你都吃光了。”少女一边摆放着贡品一边自言自语。
    此时,躲在坟墓后面的秦风却是表情古怪。
    话说,那些烤牛蹄筋是他吃的,这女孩却认为是这墓主人吃的不成?
    不对啊,一个正常的人都不会这么想。
    或许,她早知道是人偷吃的,又或者是什么野物偷吃的,只不过权当是墓主吃的,以此有个寄托吧。
    “妈,你很快会有一个伴了,九叔公马上就不行了,是我干的,当年害死你的人,我会一个一个送他们过来赎罪。”
    “对了,四婶被四叔赶出了家门,嘻嘻,十年前,她扇我的一巴掌我可记得清清楚楚,欠的总要还,妈,你说是吧。”
    “紧近三哥对我殷勤得很呢,他打什么主意我还不知道?无非想让我跟月光城的李家联姻,我呸,美得他,到时我会让他脸面丢尽,赔了夫人又折兵。”
    “爷爷把我抓到的青貂幼崽送给了九妹,明明是我的东西,所以,我把那只青貂幼崽毒杀了,又把爷爷最喜欢的青玉烟壶给摔了,我的东西,生死当由我决定,而对于想夺走我东西的人,总要付出代价……妈,你说我做得对吗?”
    ……
    ……
    林家七小姐林曼姝轻轻柔柔地诉说着,但她所说的一件又一件事情让藏身在坟墓后面的秦风心里直冒寒气。
    原本以为这是一个天真清纯的少女,却没想到会这么狠毒。
    而从这位林家七小姐的嘴里,秦风倒是听到了许多林家的秘事。
    这么一个大家族里,竟然这么多龌龊事。
    相比秦风在贫民区血淋淋的残酷现实,这种杀人不见血的阴谋算计更让秦风脊梁发寒。
    死倒不可怕,怕就怕是怎么死的,死在谁手上都不知道。
    “妈,我走了,你多吃点,我过几天再来看你。”林曼姝说完,起身站起。
    而在这时,她脸上的阴冷,仇恨和算计都开始收敛,取而代之的是天真和柔弱。
    林曼姝的身影消失后,秦风才从坟墓后面跳出来,长长松了一口气。
    “啧啧,人心如鬼啊……”秦风摇摇头,伸手捏起一块牛蹄筋就扔进嘴里。
    嗯,那女人手段阴毒,但手艺着实不错。
    随即,秦风拿出一个皮袋子,将所有贡品都倒了进去。
    “阿姨,见谅啊,反正你也吃不了,不如我帮你解决了。”秦风一边说着一边将皮袋子收入怀里,而后四下看了看,悄悄从来时路钻了出去。
    只是,秦风根本不知道,在他刚刚离开,一个身影便从远处转了出来,正是之前就离开的林曼姝。
    “小贼,总算是抓住你了,吃了我的东西,又听了我的秘密,该让你付出什么代价呢?”林曼姝自言道。
    ……
    秦风一路从林家墓园狂奔回自己的家,竟是感觉前所未有的轻盈,速度和力量均有质的提升。
    这才一个晚上,难道我是天才?
    不对啊,秘修想要强化身体,需要吸纳足够多的灵力蕴藏于灵海之中,然后需要强化身体的秘技调动灵力去浸润皮肉骨血,乃至五脏六腑。
    难道是那些红光的光点?它们与蓝色的灵力光点分离后便直接融入了身体里,竟是一夜之间就将他的身体强化了?
    秦风越想越兴奋,那颗晶石看来是天大的宝贝,不仅可以匹配灵魂让他控制分身,还能分离灵力和杂质,逆天的是那些对于其他秘修来说致命的杂质,竟能让他直接强化身体。
    秦风有些迫不及待,想要去野外体验一下自己现在的战斗力。
    以前,秦风只能靠一些陷阱和经验去捕杀落单的小型野兽,但想要在荒原外围遇到小型野兽,无异是天上掉馅饼。
    这外围别说是小野兽,就是能食用的草根都难以寻得,秦风上一次在外围遇到小野兽还是半年前,他都快要将之杀死了,结果被麻二狗带着几个泼皮混子给抢了。
    也因此,秦风和麻二狗结下了死仇。
    没错,就是死仇,对于贫民来说,夺人口粮就是断人生路。
    那之后,秦风也成功阴了麻二狗一次,让他身边最壮实的泼皮断了腿筋,失去了战斗力,现在已经皮包骨头在草棚子里等死了。
    现在,秦风想往荒原深处走一些,去探一探他从未涉足过的地方。
    不过,腰间磨尖的铁条显然不足以应对未知的危险。
    秦风决定去孙胡子的杂货铺子换一把趁手的武器,之前得到的那一块紫月草的茎块应该能换到了。
    孙胡子的杂货铺子就在贫民区南区的入口,面积不大,但却几乎什么都有得卖。
    在秦风眼里,孙胡子是个挺神秘的老头,也挺有本事,不管需要什么,即使他铺子里没有,也能在三两天内弄过来。
    就是这老头太奸滑了,缺斤少两是常事,而且经常把劣质物品当好物出售。
    有人说孙胡子和林家有些沾亲带故的关系,是真是假就不得而知了。
    秦风进杂货铺子的时候,一个佝偻着背,头发胡子全白,脸上的皱纹可以夹死苍蝇的老头正叼着一根烟枪,一边理货一边吞云吐雾。
    看到秦风进来,孙胡子抬头看了一眼,道:“小鬼,最近伙食不错啊,又窜高一截了。”
    “少他妈废话,老孙,你看看这个。”秦风将那紫月草的茎块拿出来,丢给了孙胡子。
    孙胡子抬手接过,在手上掂了掂,又放在鼻间闻了闻,道:“紫月草的茎,有三十多年的年份了,你要换什么?”
    “一把趁手的武器。”秦风道。
    “等着,我找找看。”孙胡子说着,在堆满各种货物的墙角翻找。
    没过多久,孙胡子拿出了一把被兽皮包裹着的长条状物品,丢给秦风。
    东西入手份外沉,足有三四十斤。
    秦风打开一看,发现是一把黑不溜秋的刀,刀上面坑坑洼洼,而且前端还断了一小截。
    顿时,秦风横眉竖目,大骂道:“我说老孙,你坑人也不是这么坑的,这刀杀只鸡都杀不死吧。”
    “不识货的小鬼。”孙胡子拿着烟枪在货台上敲了敲,接着道:“你旁边那根木头看到没有,拿起这刀试一试。”
    秦风撇嘴,拿起这破刀,随意斩向了那根木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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