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王富贵
身为新君心腹,吏部那边还不敢拖延,也不好耽搁,因此,仅仅一天的功夫,就把王岳的行头送来了。
有朝服,公服和常服,还有证明官位的告身。
朝服就是在登基大典上穿的,全都是红色的。公服是平时上朝坐班穿的,带有补子的,比如王岳是五品通政司参议,穿着蓝袍,胸前绣着一只白鹇!
王岳觉得这只白鹇真的很应景,既小白,又闲在,十分合适。
他需要仔细盘点一下了。
目前朱厚熜同文官的第一场交锋,暂时告一段落。
总体战况是文官挟着绝对优势,满以为胜券在握,结果被朱厚熜绝地反杀,他们之前安排的一套方案,悉数被推翻。
什么入城礼节,什么年号陷阱,什么尊奉圣母……全都不管用。当然了,这里面王岳的功劳可不小。
别的事情朱厚熜也能解决,可尊奉张太后这点上,王岳确确实实改变了历史。
要知道历史上朱厚熜是尊奉张太后为圣母在前,后来才改为皇伯母,这也成了他的一条罪状。
而王岳成功帮助朱厚熜,避免了尴尬。
这是不错的开端,这是伟大的胜利,值得大书特书!
只不过高兴之余,王岳也很明白,胜利是多么侥幸!
毕竟大家伙谁也没有料到,朱厚熜敢反抗首辅杨廷和。
而文官又一向有内斗传统,他们彼此不和,加上外戚,宦官的搅合,迫使杨廷和暂时退让。
但是王岳相信,只要他们重新稳定阵脚之后,就会再度发难,留给自己的时间已经不多了。
“那啥……您老管着这么多生意,下面人要是跟您耍心眼,您会怎么办?”
王岳虚心向老爹请教。
真的,过去王岳还没觉得怎么样,可是当进京之后,他发现了,自己的便宜老爹绝对不便宜!
他可不是安陆那个小地方的土鳖商人,竟然在京城还有不少产业!
比如现在他们住的地方,就是老爹早些年置办的。
在京城有一座五进的大院子!
老爹绝对是皮薄馅大,满口流油的大包子!而且安陆和京城距离这么远,还能游刃有余,实在是让人好奇。
王翰生笑眯眯的,脸上的脂肪覆盖了九成的眼睛,只剩下一条小缝儿。
“小富贵,你是变聪明了,可记性却不好了!你怎么忘了,这些产业,都是当初兴王爷留下的,你爹不过是发扬光大而已!”
兴王!
老爹再度提到了朱佑杬,这位王爷在史书上记载真的不多,要是没有大礼议,估计都不会有人知道这位藩王。
可是在老爹的嘴里,朱佑杬可就不那么简单了。
他在成化二十三年受封兴王,七年之后,才去安陆就藩。
在这段时间里,他在京城留下了不少东西。
比如老爹王翰生,他最初就是个饭馆伙计,朱佑杬经常去吃饭,将王翰生十分精明伶俐,这才把他带到安陆。
“你爹能守住这些产业,还能发扬光大,就靠着两招。第一,自然是兴王府的庇护,至于第二,就是查账!”
“查账?”
“对!”王翰生笑呵呵道:“不管多大的高手,也不能无中生有,只要紧紧抓住金钱流动,就什么都不用担心。像一家铺子,如果每年出入在三十两之内,我就可以装作不知道,五十两就必须派人查看,至于一百两以上,就要赶快拿下!”
王岳耐心听着,频频点头,还竖起大拇指,随即有些懊恼道:“这么看,我去通政司没什么用啊!还不如去户部呢!”
王翰生哑然,笑得浑身肥肉乱晃。
王岳不解,“我说错了?”
“当然错了!”老王毫不客气道:“我能查清楚,是因为这么多年,我一直盯着,各种往来开支,我心里有数,他们骗不了我。可你小子知道什么?今年和去年的粮价有多少差别?征用民夫,,修造河工,开支几何?赈济灾民,是落实下去,还是一纸空文?”
老爹笑眯眯地说着,王岳却目瞪口呆。
“我的老天爷啊!我怎么觉得您老比我适合当官啊?要不这个官位给您算了,我干脆在家当个少爷算了。要是您入阁拜相,我就是小阁老了……”
王岳眼睛冒光,觉得望父成龙,比较有前途,至少自己不用努力啊!
“什么乱七八糟的!”
老爹气得翻白眼,奈何他的眼睛只有一道缝儿,根本看不出来。
“臭小子,你别身在福中不知福。当初你爹这么大的时候,就在前面那家酒楼当伙计,不到四更就要起来,又是打扫,又是烧水,一个月下来,不过一百个铜钱。”
王岳瞪大眼睛,“不会吧?这也太少了!”
“少!”
老爹冷笑,“这就不错了,学徒跟正式做工的不一样。能给一百个铜钱,还是东家大方呢!”
“这么说您老还要谢人家啊?”
“谢?那是自然!”王老爹酷酷道:“十年前我就出钱,把酒楼买下来,送他回老家颐养天年了。”
王岳瞬间张大了嘴巴,半晌无言。
您老这报恩方式,还真是有想法!
王岳甩了甩头,既然查账这招不管用,那该怎么办才好呢?
“我准备出去微服私访,看看能不能找到些蛛丝马迹。”
靠着瞎猫撞死耗子,肯定行不通,但是王岳也找不到更好的办法,没准一边观察,一边思考,想着想着,就有方向了。
老王虽然也不看好,但是也只能这样。
“臭小子,现在不少文官都恨你,随便往大街上跑,可是很危险的,爹给你找几个人,让他们保护你。”
王岳大喜过望,真是亲爹啊,想得就是周到。
只可惜,老爹是个商人,没法入仕,不然朱厚熜这一次重用的人员当中,一定有老爹一份。
不过话又说回来,四大金刚有五个,这是常识啊!
老爹就是神秘的“第五人”,王岳对这个设定十分满意,现在就看这个第五人有多大的本事了!
没有一会儿工夫,老爹还真叫来了五个彪形大汉,这几个人一进来,就让屋子温度下降,有种叫做“杀气”的东西,在弥漫……
“爹,这几位大叔上过战场?”王岳惊喜问道。
同样惊讶的还有这几位汉子,要知道一般富家子弟听说是沙场下来的丘八,都避之不及,唯独这位,怎么还有些兴奋啊?
为首的汉子指了指自己脸上的刀疤,露出一个比哭还难看的笑容。
“不但上过,还九死一生,留下了这道疤!”
王岳情不自禁竖起大拇指,他上辈子生活的时代,让他对军人,尤其是保家卫国,流血牺牲的将士,有着莫名的好感。
这一点,和历代都不太一样。
“大叔伤得不轻,那敌人呢?没有放过他吧?”王岳兴匆匆问道,语气之中,带着敬畏和羡慕。
大汉也是头一次遇到王岳这款的,他忍不住道:“那还用说!老子不打宰了他,还给他的主子来了一刀,砍掉了一只马腿呢!”
王岳越发好奇,“那请问大叔参加了哪一场战斗?”
“应州!俺们几个兄弟跟着皇帝一起打仗来的!那一战大家伙都打疯了,光是我们几个,就砍了不下十个鞑子!”
大汉十足骄傲,那是他们最畅快自豪的时候。
王岳却眉头紧皱,史书上可是说应州大捷只打死了16个鞑子,莫非大半的功劳,都是他们的?
这也太扯淡了吧?
“大叔,战斗很激烈吗?”王岳又问了一句。
“激烈!怎么不激烈!鞑子的汗王都上阵了,咱们皇帝也不含糊,硬是顶上去了!”提到这里,大汉眼睛都冒光,浑身颤抖,“我亲眼看到,鞑子的汗王让咱们陛下打得狼狈逃窜,身上还插着箭呢!可惜没有砍下他的脑袋,便宜他了!咱们陛下,比起太宗皇帝也不差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