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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一章 熬煮

帝国枭色
    “胡为,叫家丁摘些柳树叶,弄点柳树皮回来。”
    第二天清晨,天蒙蒙亮刘钧便起床。
    觉得提取水杨酸这个点子当前条件下能够实现,他兴奋的未睡安稳。
    胡为睡眼朦胧的,今天刘钧起的比往常早多了。
    打了个哈欠,他本想问个究竟,看见刘钧一脸兴奋,也就懒得问了,省的扫了刘钧的兴致。
    吩咐了这件事,刘钧在汤圆的侍奉下穿上平时游猎穿的常服。
    简单吃了饭便到前院同飞狐卫汇合,一同去护军府校场。
    这两年,小王爷声色犬马的,身子几乎被掏空,昨天出行一个下午,他明显感觉到疲惫。
    对这样的身体素质他可不满意。
    若是将来他领军出征,岂不是仗还没打,他就得累死在半路,所以他更加坚定了锻炼的想法。
    不过,因为事务繁多,他自然不能做到同飞狐卫一样整天训练。
    但早起还是能挤出一点时间的。
    “见过王爷!”
    前院,汤舟和马坚正在点名,集合众人前往校场。
    本来众人想到今日又要受到薛石的摧残,个个唉声叹气。
    见到刘钧过来,又都挺直了腰板,装作若无其事,他们都是要强的性子,谁也不想被看轻。
    “走吧,本王陪你们一起跑十里,你们可别连本王都跑不过。”刘钧说道。
    众人闻言笑起来,暗中发狠待会要使出十二分的力来。
    此时,薛石正拿着鞭子在校场中间等候。
    见汤舟等人来了,鞭子一扬,吼道:“一个个跟娘们似的,青/楼的小妞跑的都比你们快,别停下了,绕着校场继续跑,今天谁要超出一炷香的时间,老子把他的屁/股抽烂。”
    刘钧混在人群中,没有特意出来见薛石。
    因为被众人挡着,薛石这个大眼楞也没看见他。
    “王爷,小奴还是回去摘柳叶吧。”胡为跟在刘钧身后。
    交代了柳叶的事,他便跟着一起过来,根本不知道刘钧也要跟着跑十里路。
    “来了就练一练,说不定以后逃命的时候用得着。”刘钧揶揄地看着一脸愁苦的胡为。
    胡为哭丧着脸点了点头,怏怏跟着跑。
    但五圈下来,刘钧和他便被甩在了后面。
    “王爷,小奴跑不动了。”胡为伸着舌头,像狗一样喘气。
    刘钧虽然不想服输,但小王爷的身体实在够差,他的两条腿像是灌了铅一样。
    “这群小子,打了什么鸡血,啊……”望着前面跑的起劲的飞狐卫,胡为抱怨起来。
    他的话还未说完,忽然一声惨叫,捂着屁/股跳起来。
    转过身,他看见薛石扬着鞭子,眼珠子瞪的比牛还大。
    “薛大傻子,你是要死嘛你!”胡为气的跺脚。
    看见胡为,薛石顿时傻眼了。
    命汤舟等人跑步后他便站在一边抠鼻屎,发呆。
    回过神来便见两个人拖拖拉拉跑在后面。
    气不打一出来,他便用鞭子抽了其中一个,正准备抽另外一个。
    “原来是王爷,这…这真是……”薛石收起鞭子,一脸憨笑。
    “你忙你的,本王今后早上也来跑个十圈。”刘钧继续往前跑。
    尽管跑得慢,但他不能半途而废,校场边已经有不少士兵围观。
    他不能给人留下话柄。
    “请,王爷。”薛石伸手引路状,眼中闪过一抹异色。
    “哼!下次看清楚了。”胡为气还没消,瞪了薛石一眼,跟上刘钧。
    “哼…哼…娘们唧唧的。”薛学着胡为的样子扭了扭,猛撇嘴。
    坚持了一阵,又一个五圈完成。
    抵达终点时,刘钧身上的衣服全部湿透,累的几乎瘫在地上。
    但他还是强撑着走出校场门外。
    他身后,不少士兵投来的目光由讥笑变成钦佩。
    “看见没有,王爷那样的尊贵之人跑十里都不带叫唤一声的,瞧瞧你们,让你们每天跑个十里,跟要了你们命一样,丢不丢人,都还愣着什么,还不快跑。”
    薛石挥着鞭子满校场赶士兵。
    现在,有了刘钧这个标杆,士兵们哪还敢有任何怨言,一个个咬着牙,跑的一个比一个快。
    这边,刘钧拖着身体回了王府,在寝殿休息了半小时才缓过劲来。
    不过身体虽累,长跑后他却比往常精神了许多,长跑大法还是古今通用的。
    “王爷,柳叶摘回来了。”
    正休息,两个家丁抬着竹筐过来,里面满满的柳叶和柳树皮。
    “去膳房找个大的陶罐,再拿几壶酒过来。”刘钧挥了挥手。
    在景州柳树非常多,遍地都是,昨天出去,一路上他看见很多。
    趁着五月柳树枝繁叶茂,正是攒水杨酸的好时候。
    胡为累瘫在地上,死人一样。
    这时终于扭过头看了眼,懒懒爬起来,他道:“王爷找这么多柳叶干什么?”
    “当然有大用,以后咱们能不能吃香喝辣的,银子想怎么花就怎么花,全靠它了。”
    兴奋之下,刘钧觉得身上的疲劳也消失了。
    胡为也来了兴趣,张罗着去找东西。
    汤圆和两个小丫头素日除了侍奉刘钧外,也都挺无聊的,这时也过来围观。
    刘钧想到什么,问道:“汤圆,你用过胭脂吗?”
    怔了下,汤圆道:“当然,闺中女子都用的,而且还常常以谁的胭脂多炫耀呢。”
    刘钧点了点头,“你现在去内库支一百两银子,叫上几个小厮同你们一起上街买胭脂,贵中,恰好的,便宜的都买几样。”
    “是,王爷。”汤圆十三四岁的年纪,正是贪玩的时候。
    早在王府憋的难受,得空出去,自然无限欢喜。
    平儿和青儿更是如此,拽着汤圆便走。
    刘钧笑了笑,走到竹筐前翻了翻柳树皮和柳叶。
    在古代,胭脂是面脂和口脂的统称。
    上至王公贵族,下至黎民百姓都对胭脂趋之若鹜,堪比当代男女对化妆品的狂热。
    正是看到这个庞大的市场,他才决定分一杯羹。
    据现代研究,水杨酸能去除老化角质,改善皮肤纹理,抗痘美白。
    而且水杨酸的成分在百分之二下就能达到效果。
    所以,只要一点水杨酸就能配出很多胭脂。
    他让汤圆去买胭脂,正是为了对比一下。
    不多时,胡为和家丁将用的东西准备妥当。
    刘钧命家丁将柳叶和柳树皮倒入陶罐内,加入水,烧了柴火熬煮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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