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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三章?萝卜的妙用

天命萤惑
        第二天一早,送走了母亲和妹妹的林志宇正盘算着需不需要去青云武馆练习箭法的时候,虚掩的院门被人推了开来,门外传来了秦凤山的叫声“小林,在不在家?”
    林志宇快步到了门前,却看见秦凤山和冯得禄两人牵着马站在了外头,不由得笑道:“您二位这是要出都吗?”
    “你今天有没有紧要的事情?要是没有,麻利去牵马!”冯得禄一挥手道,“有什么话,咱们路上再说。”
    林志宇怔了一下,又问道:“当天能回都吗?我得和家人留个话。”
    秦凤山拍了拍马背上的包裹道:“能不能回来得问你了,不过我们两人可是把行李都带上了。”
    “问我?”林志宇诧异地手指向了自己,自己连去哪里都不知道,去多久自然就更不知道了,可是看秦凤山的模样,又不像是在开玩笑。
    林志宇灵光一闪,苦笑道:“两位该不是要我带路去找那野萝卜吧?”这没头没脑就要外出的源头,他也只能想到是萝卜惹的锅了。
    “既然知道了,还不快点,没准你小子当时没有找全了,有所遗漏也不是不可能的。再说了,那东西是有种子的,你要是能找到带回来咱们自己种着吃,岂不是更好!”冯得禄连连挥手道,“别拖拖拉拉地像个娘们,赶紧收拾东西走!”
    昨天秦君怡带回家一根超大白萝卜时,恰好冯得禄也在秦家,听秦君怡说是从林志宇那里拿来的,两人还奇怪这白萝卜虽然大的有点出奇,但是毕竟还是白萝卜,秦家即便再手紧,也不至于连根白萝卜都买不起,还要从林家拿吧?
    秦凤山当时这脸色就有些不愉、阴沉了下来,秦君怡赶紧如同连珠炮一般将这白萝卜的好处噼里啪啦地夸奖了一通,两人这才半信半疑地要她将白萝卜送到厨房去。等到秦氏将一盘萝卜丝送上了桌,那股淡淡的清香立时俘虏了两人的嗅觉。
    两人如狼似虎地将一盘萝卜丝抢了个干干净净,硬是没有给秦家的其他人留一星半点!
    而除了他们两人之外,秦家的其他人都要么在厨房里帮厨,要么围在厨房外闻味,一个个馋得就仿佛三两个月没尝过肉味一样。
    而等到秦氏将一盆萝卜炖羊肉放到桌上时,秦凤山和冯得禄两人也少有的失态了。羊肉是沙漠黄羊肉,肉质鲜嫩,就是膻味重了一些,不过往常一般青云人也并不在乎这一点——能够有肉吃就说明家里生活不错了,还想吃得多精细啊。
    而这一次端上来的萝卜炖羊肉,不但萝卜吸足了肉汤,吃起来滋味十足,羊肉也完全没有了膻味,反而带着一股淡淡的甜香,令人吃在口中回味无穷,两人都不是美食家,秦家人里也没有什么好文采的,也不会说什么漂亮话来赞美,但是整整一大锅萝卜炖羊肉,被众人集火在第一时间里就一扫而空就是最好的证明。
    餐桌上虽然还有其他菜,虽然秦妻的手艺一如从前一样出色,但是众人一致认为,还是萝卜炖羊肉最好吃。若不是秦凤山的强力“镇压”,余下的半根萝卜,也会被秦家的这些小辈们,当晚全部都吃掉。
    只是在孩子们的软磨硬泡下,秦凤山也只能无奈地同意再切一段白萝卜,切丝大家分享。
    而为了避免晚上有人偷吃,秦凤山甚至无奈地将余下的白萝卜都放到了自己的房里,而这又使得他自己倍受香气的煎熬。
    冯得禄这一晚也是没睡好觉,一方面他也是对这萝卜垂涎三尺,另一方面却是他这心里一直在嘀咕,林志宇送了秦凤山这样罕有的好吃萝卜,为什么没给自己?只是因为恰好秦君怡去林家了吗?
    两人这一夜辗转反侧,第二天一早冯得禄就恬着脸又跑到了秦家去混了一顿早餐。两人一合计,就决定去找林志宇!
    林志宇无奈地仰天长叹,这几根萝卜还真是成事了!难怪人们都说轻易不要说谎,每一个谎言,都需要更多的谎言去“补漏”。
    “冯哥,您真是我的哥诶!”林志宇让开了院门,招呼着两人赶紧进院道,“要是能想起来,我自己早就去了!还有,您也不用去找什么种子,我都已经收集了。这两天有空,就打算在这院子里在花圃里试种呢。”
    两人嘿嘿笑着牵马走了进来,林志宇将马牵到马厩里,沏了壶茶给坐在树下的两人,又去拿了根萝卜,丢给了冯得禄道:“君怡昨天下午刚好过来,我就让她带回去了,您这根,我原本是打算今天送过去的。”
    冯得禄心花怒放地接了过来,心里这个美啊,一方面是感叹自己今天晚上还有口福,另一方面也心里也稳了下来。
    “咳,老冯啊,今晚上我去你家喝酒!”秦凤山不容置疑地一拍冯得禄的肩膀道,昨晚上,这老小子吃得可是一点都不少。
    “哎?哎!”冯得禄的脸色立时苦了几分,秦凤山那可是个大胃王啊,他倒不是心痛别的,但是这萝卜他得吃掉多少?
    “对了,你这萝卜还有几根?”秦凤山又转头问林志宇。
    “我一共得了七根,昨天送人两根,今天冯大哥一根,打算送陈管事一根,我家自己吃一根,还余下两根。”林志宇面带歉疚地道,“余下的这两根,我还没想好去向。”
    秦凤山和冯得禄对视了一眼,从对方的眼中都明显地看出了无奈。陈兴安那根肯定是要送的,毕竟陈兴安这些日子来,对林志宇可是青眼有加。
    至于余下的两根,至少他们现在就能够想到可送的对像——陈兴安要是吃得对口,陈氏家主那里能不意思一下吗?这对于林志宇日后的发展也是有好处的。
    再有就是林氏家主林以贤那里,不管怎么说,林家与林族并未翻脸,林族最近似乎也有与林家修好的意思,做为林氏族人,林志宇要是不给林氏家主送一根,这日后恐怕易落人口实,成为他人攻击的把柄——毕竟在这个时代,明州人对于家族还是很重视的。
    “两位也不必这样吧?”林志宇给两人将杯中的茶满上道,“这白萝卜生长期也就数十天,忍一忍也就有了。”
    “还真是让你看笑话了!”秦凤山长叹了一口气,“想不到我秦风山居然还有为了吃口萝卜而睡不好的时候。实不相瞒,这萝卜还有另一大用……”
    林志宇恍然大悟,秦凤山所说的这一点,倒是青云都中很多人都不得不面对的难题,那就是食物结构不合理所带来的麻烦,大解困难!
    秦凤山和冯得禄自然也不得免,但是在今早两人都畅快地解决了这一问题!
    “老弟,你那种子多吗?能不能分我们一点?”冯得禄迟疑了片刻,还是说道,“我们不会外传,也不会留种,你看可好?”
    林家的这片花圃还是太小了,在他看来,就是全部铲除了又能够种多少萝卜?日后又能够分给他们多少?倒不如他们拿种子回自家找地去种。
    只是考虑到这超级大白萝卜的味道实在是太好了,日后肯定是不能够当普通的菜蔬来对待,也许林家凭此也可以再趟出来一条金光大道,自已要种子就有些不合适了。
    “冯大哥说笑了,一些种子算得了什么!”林志宇呵呵一笑,种子他这里可有不少,给他们一些也没什么,他们肯定也种不出来。
    林志宇起身进了自己房间,从柜里抓了一大把种子,分成两份找纸包了起来。
    “您二位一人一包,不过话得说到前头,我可不敢保证你们种出来的萝卜也能和它一样。”林志宇指着冯得禄怀中的大白萝卜道。
    “嗯,嗯,我明白,南什么北什么来着。”冯得禄连连点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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