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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章?雷三虎

天命萤惑
        林志宇突然用力拉着缰绳,令马儿在沙丘的顶端停下,扭头向西南方看去,冯得禄的坐骑向前跑了几步,才转了回来。冯得禄顺着他的目光看去,视野之内却并没有发现什么异样,诧异地问道:“怎么了?”
    “那边应当有什么东西在向这边跑过来,速度很快。”林志宇肃容指着远处的沙丘道,“你看那边有沙尘扬起。”他虽然不知道来的到底是什么,但是至少速度要比他们两人要快不少,如果说是冲他们而来的,那么在他们与大队伍汇聚之前,就会被赶上。
    冯得禄眯眼仔细地看了半晌,才隐约看到确实如林志宇所说的那样,远处的沙丘后面确实是有沙尘扬起,但是很难确定是因为有什么动物奔跑还是风吹所致。
    并没有让他们久等,在远处的沙丘上很快就出现了疾驰而来的四骑人马,林志宇不禁脱口而出道:“他们骑的是犀角马!”
    如果说林志宇、冯得禄他们所骑乘的坐骑是从人类母星迁移而来的外来物种,那么人类命名为犀角马的这种生物就是不折不扣的新地星土著生物。除了像犀牛一样在头部长了一支可以用来攻击敌人的锐利独角之外,它的外形与人类的马匹十分地相似,只是个头更大,肩膀更宽,负重能力和耐力更强。当然了,也更具有野性和凶性,更加难以驯服!
    人类在新地星上发展了数百年,虽然可以说一直都是在为种族的延续苦苦地争取一线生机,但是在这一过程中,也驯化、改良了一些新地星的土著生物,像犀角马就在其中。只是由于犀角马能够被人工养殖的时间尚短,据说每年马场的产量相当有限,只能小范围内供应,倒是联邦五个州里,均有野生犀角马产地,那些对自已身手有自信的人,可以去驯服野生的犀角马。
    出现在林志宇和冯得禄两人面前的这四匹犀角马,显得十分神俊,不但个头比他们的坐骑大了不止一圈,跑动起来的声势也是相当地惊人,四骑竟然跑出了大批骑队奔驰的感觉。马背上四人看起来均是三十岁上下的汉子,短发髭须、身型魁梧彪悍,与胯下的犀角马倒是相当地般配。
    林志宇和冯得禄二人不由得将身上的枪支放到了最方便取拿的位置——他们同时注意到,这些汉子们不但携带有枪支,还有人背弓携箭,提银枪配腰刀的。这说明,这些人对冷兵器做战,也是很有信心。
    能够随意选择冷兵器和热兵器的人物,在青云都的这些家族狩猎堂里,无不是一等一的好手,他们也是各个家族狩猎堂里的最高端战力!青云都里壮年男子常年不下三四千人,但是能够达到这一水准的也就百八十人。
    虽然听起来这一比例似乎也并不怎么惊人,差不多几十人里就能够出一个,但是考虑到青云都所处的位置,以及都中壮年男子绝大多数都是常年在这新克拉玛干沙漠里提着脑袋讨生活,外来人口中又百分之九十以上都是青壮年为主的商队,才会出现这一比例。
    换做是明州腹地的县,虽然九年义务教育中古代武术也是一门重要的课目,但是由于联邦公民对枪支的普遍持有,又比古武术更易精通,所以更多人都会选择使用热兵器。
    但是明白人都知道,热兵器威力大,可以远攻,易精通,就算是个新手,只要子弹管够,又有个得力的教官,很快也就能够拉出去用了。但是冷兵器不同,谁都能拿起来摆弄两下,但是想要真正用来与凶兽搏杀,那可绝对不是一年半载的练习就能够做到的。
    但是冷兵器也有热兵器所不及的优势,那就是持续做战能力强,对做战环境的要求低。毕竟没有了子弹,就是罗宁狙击步枪这样的枪界新贵,也不过是根昂贵的还不怎么顺手实用的铁棍罢了。
    两人都紧张了起来,四目凝视着明显是奔着他们而来的四人,心里已经十分警惕。新克拉玛干沙漠如今虽然是明州领土,但绝不是法治之地。每年青云都可观的人员伤亡数字里,可并不仅仅是天灾和兽祸造成的。
    冯得禄甚至将信号弹放到了触手可及的位置,一旦察觉不对,他就要想法通知队伍里其他人赶紧跑——别看他们人多,那些菜鸟们就是赶过来也是给对面送人头的,还不如期待能够跑出去几人,至少将消息送出去,家里人也能知道,日后陈家就是想要寻仇为他们讨个公道,至少还有个线索。
    林志宇的眼力比冯得禄要犀利得多,他注意到四名汉子中有一个坐骑上还放着一条普通兔子大小的灰狗,也正是这名汉子一直主导着这四骑的行进方向,直奔他们两人四骑而来。
    四骑很快就驰近二人,不过在三百米左右四骑就放缓了马速,手也放在了比较显眼的地方。冯得禄暗吐一口长气,不管真假,至少对方先表现出来了善意。当然了,这并不代表着他们就可以放松警惕。
    四骑缓缓地向二人靠拢,双方都有意地让对方能够看到自己的双手,以示善意。冯得禄高声道:“我们是青云都陈氏狩猎堂的,请问诸位好汉来自何方?”这四人他看着都面生,不是青云都本地人。
    带着狗的那名右脸颊带有疤痕的中年汉子抱拳道:“我们来自临海都,青云陈氏,我等也早有耳闻。在下雷三虎,后面是我的三位兄弟。”
    冯得禄暗皱眉头,临海都距离青云都不算远,他也曾经去过,可没听说有姓雷名三虎的高手啊,抱拳还礼道:“久仰久仰,雷兄一行人这是要……”
    雷三虎摸着身狗的皮毛,咧嘴露出了吓人的笑容道:“二位,冒昧地问一句,你们是猎到了葵青沙蚺吧。”
    林志宇和冯得禄都为之一怔,手情不自禁地摸向枪,所谓的财白动人心,在青云都,一条葵青沙蚺的市场价普遍在十金元以上,还往往是有价无市。
    雷三虎摊开双手道:“两位不要误会,我们不是匪徒,实是我们急需葵青沙蚺,所以才不得已追上来询问二位。我们愿意出……二十五金元收购,咱们一手交钱一手交货。要是两位觉得价钱不满意,还有得商量。”
    林志宇看了看冯得禄,冯得禄微做沉吟,缓缓地点了点头。葵青沙蚺虽然抢手,但是他们带回青云都,堂里的评估一般也就是十金元出头,二十五金元卖给这雷三虎,从林志宇的角度来看已是大赚。
    虽然说,狩猎堂规定猎物不得私下里买卖,但是规定是死的,不可能考虑到方方面面。雷三虎四人显然已经确定他们猎杀有葵青沙蚺,要是一味拒绝,真动起手来,恐怕他们也保不住这葵青沙蚺。
    林志宇随手从马侧提起一个皮袋,雷三虎身前的那只狗立时就站起身,汪汪叫了起来,雷三虎轻拍它的脑门,这才又伏在了马背上。
    “雷兄,交易前小弟有一个问题。”林志宇晃了晃手中的皮袋,明眼人都看得出来,里面应当是装着一条蛇形生物。
    雷三虎咧嘴笑道:“小兄弟请讲,只要我能说的,必不隐瞒。”
    林志宇指了指雷三虎马背上的狗道:“雷兄的这条狗是不是能够在沙漠里寻找葵青沙蚺?”对于这只个头不大的灰狗,林志宇早就有所怀疑了。
    雷三虎抚摸着灰狗的头,颌首道:“小兄弟真是眼光犀利。我这只经过特训的……确实能够嗅到葵青沙蚺的味道。我们也是在它的指引下,才能够一路追了过来。”
    林志宇催马上前,双方相距十五米左右时,将皮袋甩了过去,雷三虎身后的一名汉子从马背上跃了起来,稳稳地将皮袋接在了手里,小心谨慎地打开了袋口,往里面瞄了几眼,这才确定地向雷三虎点了点头道:“头和躯体分离,确实是葵青沙蚺。”
    雷三虎轻吁了一口气,摆了摆手道:“是葵青沙蚺就好,付钱!”
    那汉子将皮袋郑重地挂在了马鞍后,又点了二十五金元,拿出了一个黑色的小皮袋装入其中,走近林志宇的马前,丢给林志宇道:“小兄弟点一点。”
    林志宇接过了钱袋,随手揣进了怀里道:“我相信雷兄,就不必点了。”
    雷三虎呵呵大笑道:“好,小兄弟这份爽快我喜欢,日后若是有空到临海都,可以到星月阁找我,我请你喝酒!老雷我还有急事,就不耽搁两位的时间了。”说罢,四人拨转马头,又顺着来路如风般疾驰而去,不久就消失在沙丘后。
    一直目送着他们身影消失在了沙丘之后的志宇和冯得禄,此时这才真正松了一口气,这四人四骑给予他们的压力感实在是大大,哪怕双方间距离着数十步,但总有一种只要对方想动手,已方立即就会刀兵临身的感觉。幸好这雷三虎四人并非歹人,否则的话,他们两人甚至整个队伍可能都要面临着覆灭的危险。
    就算林志宇自认还有保命的底牌,但是一旦动用了,总不能连着冯得禄他们也一并灭口吧。而下不了手的结果,就是他恐怕只能带着母亲和妹子远走高飞,到异地他乡隐性埋名地活着了。
    “呼,他*娘的吓死人了。”冯得禄长出了一口气,从兜里拿出了烟斗,哆嗦着点着了,深吸了几口,自觉得这情绪方才稳定了下来。
    “这四人应当都是冷热兵器精通的好手,又有犀角马代步,咱们就是想跑都跑不过人家。”林志宇从马上滑了下来,一屁股坐在沙面上道,虽然这样有些烫屁股,但是此时也顾不得那么多了。
    “志宇,真没看出来,你小子居然这样……”冯得禄一时间忘记了用什么词来形容,当时的情况,他可是真担心林志宇当时抗不住来自对方的压力。要是已方表现地太弱小,那么正常的交易也很可能会变成打劫甚至于劫财要命!
    类似的例子,在青云都的历史上,可以说是数不胜数,冯得禄都不用刻意去想,都能够给林志宇举上十个八个的例子。
    林志宇深呼吸了几口气,炙热干燥的空气令他的喉咙很不舒服,但是也令他感觉到自己的存在。方才的双方间的对峙时间其实并不长,两方总共也就说了几句话,但是在他的感觉里却是过了足有一个时辰那么漫长。
    两人就这样一坐在马上抽烟斗,一坐在沙地上仰着头望天。
    好半晌,林志宇才扭头问冯得禄道:“冯哥,我记得咱青云都里也有几匹犀角马?你还记得都是归谁所有?”
    冯得禄吧嗒了两口烟斗,才缓缓地道:“具体的数字记不得了,这畜生既难驯服又价格昂贵,我老冯半辈子攒的钱也买不了一匹,没事谁老关心它,还不够扎心呢。嗯……都里的几大家族至少会有一匹,都头应当是有,几大商号里应当是有,杂七杂八地算下来,拢共也就十来匹吧。我们平素里看不到也是正常的。”
    林志宇点了点头,青云都常住人口六千多,外来人口常常是其的两倍,而马匹的数量比起人来只多不少,十来匹犀角马确实是太不起眼。他父亲留下来的笔记里,就提到过林氏家族里就有一匹犀角马是供家主外出骑乘的,可能是他四叔祖林以贤鲜有离开青云都,所以也不大为人所知。
    “还是犀角马好啊!”冯得禄感慨道,“无论是载重,还是耐力、速度,比咱们这马可是好得太多了。那回咱们要是都骑的犀角马,剑齿蜥肯定连追都不追。”他们这些出自陈氏狩猎堂的马匹其实也算得上是良驹了,毕竟到沙海里讨生活,代步的马匹要是太差,和让人去送死没什么本质区别。但是正所谓就怕货比货,这两种马放到一起,差距就太明显了。
    林志宇耸了耸肩道:“就是太贵,还买不着。”
    “买着了也养不起!这玩意可是喜欢吃肉的!”冯得禄没好气地横了他一眼道,心说这家伙真不会聊天,自己还不知道犀角马太贵吗,要是便宜,砸锅卖铁也得要一匹,毕竟某些时候,有了它真的是能救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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