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零六章 清水白菜
- 小说名称:太平客栈
- 作者:莫问江湖
- 更新时间:2024-11-24
太平客栈
沈元重将二人送到了山腰道观处,目送着二人渐行渐远,一直到完全看不到后,才收回视线。
沈无幸忍不住开口道:“父亲,你真要去北邙山?”
沈元重道:“去的结果有两种,一种是为父得以从北邙山归来,还是太平宗的大长老,另一种是为父战死在了北邙山。这两种结果自然是天差地别。可如果我不去北邙山,那就只有一种后果,名声败坏,遗臭万年,被李玄都顺势拿掉大长老的帽子。你说为父去还是不去?”
沈无幸哑口无言。
沈元重叹了一口气:“无幸,你要记住,权谋一道从来都不是绕上七八个弯,因为只要有一个环节出错,就会一败涂地。权谋其实更像我们江湖上的厮杀,讲究稳准狠,目标明确,不拖泥带水,力求一击建功。至于是否出乎意料,是否彰显智谋,那都是细枝末节。就拿今日之事来说,李玄都用的手段很复杂吗?一点也不复杂,不但不复杂,甚至可以说非常简单,简单到一眼就能看穿,高明吗?高明,因为管用,因为我没有办法拒绝。就像你用剑杀人,什么是高明的剑法?一剑杀人,这就是高明。若是不能杀人,你在剑法中藏多少虚虚实实的招数,都是花里胡哨,没有半点用处。”
沈无幸悻悻道:“我看他也没什么了不起的。”
沈元重看了他一眼,本想训斥,结果出口时变成了一声叹息:“如果换成是你,你能有这样的手段吗?”
沈无幸道:“怎么没有,不就是拿话语两头堵吗?”
沈元重道:“李玄都之所以能用话语堵我,前提是他先提出自己要身先士卒地前往北邙山,然后再让我与他同去。从名分上来说,他是宗主,我是大长老,就好比是皇帝和宰相,现在皇帝要御驾亲征,你一个宰相,还要贪生怕死不敢上前吗?这才是根由所在。你说你也能做到,我问你,就算你有天人境的修为,你敢去北邙山找地师的晦气吗?”
沈无幸张了张嘴,没能说出话来。
平心而论,连续两代宗主被地师所害,众多太平宗弟子固然恨意滔天,但在这份恨意之中,也难免掺杂着不可言说的畏惧。地师如何修为,云锦山一战已经尽显无疑,休说是区区天人逍遥境,就算是天人造化境,也很难有还手之力,他如何敢去送死?
对,送死,在沈无幸看来,去北邙山就是送死,所以他才会极力阻止父亲前往北邙山。
沈元重转身向山上走去。
沈无幸站在原地,神色变化不定。
另一边,李玄都和秦素离了玉简峰之后,没有回太平宫,而是直接回了天水阁。虽然天水阁建造于峭壁之上,但有类似于蜀道的栈道连接山路,自有专人负责侍候。
这便是一宗之主的好处了,李玄都刚刚回来不久,就有弟子请示是否用膳,李玄都想了想,点头应允,又对秦素说道:“正好,你也一起用些饭食。”
秦素本想拒绝,不过李玄都已经抢先说道:“我听陆夫人说过,负责天水阁的厨子精通齐菜和蜀菜,你是辽东人,对于齐菜应该熟悉,不过蜀菜应该吃的少了,不妨尝一尝。”
按照道理来说,以秦素的身份,什么山珍海味都应吃过才是,不过秦素因为辟谷的缘故,还真没有这等口福。
两人相对而坐,不多时,就有女弟子为两人送上酒菜。
秦素只是看了一眼,便道:“久闻太平宗豪富,今日一见,果然不同寻常。”
两人所用餐具,无一不是奢侈华美,筷子是象牙的,酒杯是玉质的,盘盏是前朝官窑烧制,要说寻常收藏,不算难事,可大多都是炉瓶一类的摆放物件,真正拿来用的,却是不多。
秦素再看今日的主菜,只见得盏中只有一颗小白菜泡在清汤中,与杯盏之华美极不相称,不由问道:“紫府,这是什么菜?”
李玄都答道:“这道菜名叫‘清水白菜’,不过它还有一个名字,叫‘表面清廉’。”
“此话怎讲?”秦素问道。
李玄都笑道:“当年我在帝京的时候,曾经吃过这菜,据说这道菜要用火腿、鸡鸭之肉加水熬制十二个时辰,再把肉捞出,只剩下一锅浓汤。然后将浓汤煮沸,放入精瘦肉剁成的肉泥下锅,汤的杂质就会吸附在肉泥上,起锅的时候把肉泥捞出,同时在煮的过程中还要打沫撇去油花,如此反复,最后只剩下一碗清澈见底的清汤。将这碗清汤分成两部分,一部分用来蒸白菜,蒸好白菜之后,将变淡的汤水倒掉,再将另一部分原汁原味的高汤浇上,便成了这道‘清水白菜’。这叫做吃肉不见肉,就像达官显贵的衣裳,同样的八套衣裳,乍一看都是一样,可仔细去看,就会发现细节上处处不同。他们换了衣服是不愿意让人家一眼看出的。仔细看才知道一天换了八套衣服,这才能体现出贵人们高人一等、二等、三四等,这吃菜也是同样的道理。”
秦素虽然出身豪阀世家,但平日里多是在外云游,又是多年辟谷,对于吃的讲究自然不是样样精通,没想到这道看似朴实无华的菜竟有这么多的讲究,不由感叹道:“果真是‘表面清廉’。”
李玄都笑了笑:“不知是谁做主上了这道菜,这是暗讽我嘴上喊着饿殍遍野、苍生疾苦,可自己却坐在这高高的天水阁中享受珍馐美味,都是表面功夫。”
秦素一怔,她却是没有想到这一层,过了片刻才轻声说道:“如此看来,这太平宗中也不太平。”
李玄都不以为意道:“毕竟是一座宗门,哪有那么容易就能听我调遣,我还是那句话,掌握太平宗急不来,须得徐徐图之。”
秦素望向桌上的“清水白菜”,问道:“这道菜怎么办?”
李玄都道:“自然是吃掉。我做事但求问心无愧,又不是做给别人看的,到底该怎么做,我心中自有计较,何必管他说什么?我若不吃,倒显得我心虚。所以我不仅要吃,而且还要邀你来吃,他们想败坏我的名声,尽管去好了,我李玄都何曾是为声名所累之人?剑仙做得,魔头也做得。真小人做得,伪君子也做得。”
这便是秦素喜欢李玄都的地方了,从不故作潇洒,却又常常能在不经意中透出几分洒脱来。秦素记得娘亲曾经说过,有些浪子人物之所以讨女子喜欢,其实也简单,那就是平常时候死不正经,可到了关键时候,又能往死里正经。秦素再看李玄都,不由心中暗忖:“他也算是吗?”
李玄都吃过了“清水白菜”,忽然感慨道:“我这个人啊,从不怨天尤人,虽然我从没见过我的父母,但我也不觉得我就比别人缺了什么,我有师父师兄,还有师姑师妹,那就是我的家。我觉得老天还算厚待我了,最起码没有刚一落地就死在襁褓里。没有什么离奇身世,也没有背负父母家族的深仇大恨,没有三生三世的刻骨铭心,也没有此生不渝的青梅竹马。我从不向往什么海枯石烂,生生世世不分离,因为那都是假的,人心敌不过光阴,但我想娶妻生子,因为这是真的,夫妻扶持,相守一生。除了这些,我还想为这个世道尽一点绵薄之力,让我为了这个世道去死,我多半是不愿意的,因为我不是圣人,我有私心。可如果让我袖手旁观,那我也做不到,因为我的心是肉做的,并非铁石心肠。”
秦素怔住了,继而沉默了。
李玄都没有喝酒,却有几分醉眼蒙眬,问道:“这条路的尽头,我也不知道是怎样的风景,我只是希望在我走到尽头的时候,可以没有遗憾。素素,你愿意陪我一起走下去吗?”
秦素柔声道:“我愿意与你一起走下去,这是你选择的路,而我选择了你,既然是自己选择的路,那就一定要尽力走到最后,这样就算失败了,我们也不必恼怒,不必羞惭,因为我们已经尽人事,只能说天命如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