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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5章 活葬(二)

抬棺匠

    “活葬?”乔伊丝她们一听这话,面色都变了,好像不敢相信我的话,不确定地问。
    我点了点头,说:“只有活葬,她才能有一线机会!”
    活葬一词,最早出现在西汉时期,以前叫活祭、活奠,一些大富大贵之人,都会用随身的丫鬟的活祭,说通俗点就是陪葬,这词的出现,主要来自一个传说。
    这传说说的韩信,韩信出身寒门,没迹前是一个砍柴为生的樵夫。他整天打柴,与瞎子老母相依为命。韩信对门邻居是一个年老落魄、无子无女、无依无靠的“地仙”(风水先生)。韩信力气大,心地也不错,他每天用砍柴换来的米去周济老地仙,老地仙感激不已。
    一天,老地仙对韩信说:“后生仔,多谢你多年的照顾,我告诉你一个秘密:后山上有一处龙脉是风水宝地。如果我死在你老母前面,你就把我葬在那龙口里,你今生一定大,尽享荣华富贵;如果你老母死在我前面,你就将老母葬在那龙口里,你今生定会出将入相,位尊一人之下,万人之上。你一定要记住啊!”
    韩信自小胸怀高远,自然希望自己出将入相呀。一日,老地仙生病,病势很重,眼看活不长久了。韩信急坏了,他思虑再三,最后咬咬牙,在一个风雨欲来的黄昏,谎骗背母亲去医眼睛,背到那个石洞构成的龙脉口中,把老母活生生地放在洞内。韩信走出“龙口”,对着石洞连叩三个响头,只听得一声惊天动地的巨响,“龙口”巨石轰然塌下。
    就这样,韩信的老母就被她的儿子活葬在“龙口”中!地仙忽闻后山巨响,知道韩信已在“龙口”活葬其母,就赶紧拖着重病之体来到龙脉地。
    此时风雨大作,天昏地暗,地仙见到楞立于风雨之中的韩信,一声长叹:“天地昭昭,活葬亲母;得天理即不能得地理,得地理即天理难容!”
    韩信把母葬在龙口之后,得龙气之贯注,从军打仗,威镇疆场,战功赫赫,助刘邦打出汉室江山,最后出将入相,被刘邦封赐“齐王”。
    当时天下甫定,刘邦还相当器重韩信。韩信自然记得老地仙的话,就对高祖刘邦说:“皇上啊,我尽管为大汉天下立下汗马功劳,只怕日后会死无葬身之地啊。”韩信就将自己少时活葬亲母的事说给高祖。刘邦为了保全韩信不应天理之劫,就向全国出一道圣旨,在全国任何刀枪器械上,哪怕是柴刀、菜刀、箭支上都刻上这么一句:“此刀不斩韩信。见天不杀韩信,见地不杀韩信。”
    这么一来,韩信想必不会有任何劫难了吧。可是,后来高祖病危,皇后吕氏掌权,有人陷害韩信有谋反之心。于是,吕后设计将韩信骗至三层绣花楼上(下不见地),绣花楼上窗户严封(上不见天),然后将韩信以酒灌醉,用绳索将其勒死。无论韩信如何用心防范,最终也难逃活埋亲母的天理严惩。
    因为这事,活葬一词出现在史记中,当然,我说的活葬跟这韩信是有些不同,他那是为了风水宝地,我这‘活葬’是一种仪式,有瞒天过海的意思在里面。
    我刚把活葬的来源告诉她们,乔伊丝有些生气,就跟我说,“把人活埋了,还瞒天过海个屁。”
    我不想跟她解释,以她蛊师的身份,接触的东西都是跟蛊有关,像活葬这么高深的仪式,她自然不会知道,倒是一旁的中年妇女,性子有些急,就说:“这位姑娘说的对,都活埋了哪有恢复的机会?”
    我有些醉了,中国丧事文化千奇百怪,有些地方也有活葬这么一种说法,只是那种活葬跟韩信有些类似,是将病危的人活生生埋了,以图先人能保佑自己。
    可我说的活葬只是一种仪式,并不是真的把人埋了,仅仅只是一种仪式。
    至于为什么要用活葬,一是因为葬经上有类似的典故,二是因为,我现那女生真的就是一个活死人,说白点就是她的寿元已经到了尽头,不知什么原因,她的身体却活了下来,我想大部分原因是她祖先的保佑,又或者有人给她续命了,只有将她活葬,以此瞒过地府,剩下的事情就要看天意。
    我的这番判断,来源三魂七魄之说,在葬经上,三魂即指,胎光、爽灵、幽精,七魄即指,尸狗、伏矢、雀阴、吞贼、非毒、除秽、臭肺。
    胎光就是太清阳和之气,爽灵就是阴气之变,幽精就是阴气之杂,这个杂就是大家耳熟能详的命魂,那女生之所以会变成这样,多半就是缺了幽精。
    要想恢复,只有用活葬的仪式将其下葬,能不能向地府讨回这幽精,我没有把握,但,我只有这么一个办法,其它办法是真的没有了,毕竟,我只是一个抬棺匠,懂得也只是丧事。
    当然,世间万物都是公平的,有利就有弊,活葬也伴随着一些风险,例如棺材内的氧气够不够?有没有脏东西会寻上来,一旦寻上来,救不了那女生不说,反倒会让她一命呜呼。
    听完我的分析后,房间内安静了下来,谁也没有说话,那中年妇女在我身上打量了一眼,眉头紧锁,好像在考虑我值不值得她信任。
    反倒是乔伊丝目不转睛地盯着我,好奇的说,“看你年龄跟我差不多大,怎么懂得那么多?”
    我苦笑一声,没有理会她,静静地等待着那中年妇女的回答,她说行,我就试试,她说不行,我立马转身就走,不想再浪费时间。
    就在这时,走廊外传来一阵急促的脚步声,我探出头瞧了瞧,领头的是一位二十七八岁的年轻人,一头飘逸的长,中分,浓眉大眼,脸上挂着一丝与年龄不符的沧桑,一身白色的医生大褂,脚下一双皮鞋擦得油蜡亮,他身后跟着一大群医生跟护士,看这阵势,年轻人的身份应该不是普通的医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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