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魂小说网 > 末世大佬问鼎娱乐圈 > 第三百四十一章 团建(一)

系统之女配复仇全文阅读

末世大佬问鼎娱乐圈
末世大佬问鼎娱乐圈 !

    跟老师远程通话之后就继续投身训练的“千色”,倒是没想到他们迅速登上了V博热搜。
    固然HOS组合和“时光男孩”的粉丝可以否认自己在现场被吸引住了心神,但那些其他观众却没有自我欺瞒的必要,有些喜欢发评论或记录生活的,都忍不住在社交平台上分享了“千色”的初舞台内容。
    #千色全开麦燃炸舞台#的词条在V博挂了整整一天,排名高高低低,但就是没掉下去。
    有的观众纯粹是看了现场,但先前没注意,忘了这几个孩子的团名是什么,在V博看见以后就迅速加入了讨论,再次把活跃度抬高,又接着引来了更多好奇的路人。
    不过,“乐舞秀”向来是提前一周录制,真正放送之前类似的热搜词条多了去了,“千色”只是上了一个而已,HOS组合算上团、个人还有CP,足足有十五六个,大家早就对此见惯不惊了。
    但接着更好笑的是,有行动力强的粉丝从杨柳娱乐那里找到了注册会员的渠道,在不侵权的前提下搬运了一点内容到V博社区,还有直接放官网链接的,让“千色”五个人硬是靠着个人形象和团队简介圈了一波有好感的路人粉。
    毕竟,谁不爱看帅哥呢!
    “好期待啊,听说他们舞台实力很强!”有人在“千色”的社区里兴奋发言。
    “现场人表示!真的很强!!”
    “好耶~到时在电视机前蹲等!”
    这部分粉丝完全没想到,蹲爱豆舞台和物料这种事,只是一个开端……
    “出道?不着急。”柳华珺在电话里笑道,“先看看反响如何。”
    “柳姐这是要把饥饿营销贯彻到底了?”
    秦绝穿上自家卿卿给搭配的外套,笑着答话。
    “他们自己也说,想等一等‘不是灰’。”柳华珺的语气里有些无奈,但还是欣慰更多,“无妨,实力摆在这里,什么时候出道都不算晚。”
    若是一般的偶像团体,自然要趁着初次亮相时热烈地营销一波,抓稳路人视线,借机吸引大部分粉丝,并培养出无论在购买力还是舆论战斗力上都很强硬的核心粉。
    这也是为什么业内都说,推偶像,最重要的是站在风口,抓住机遇。
    但有了秦绝的教导,“千色”和“不是灰”的硬实力被层层拔高,有了足够稳固的基石,根本不需要把“吃青春饭”看得太重,疯狂炒作年龄、养成陪伴和未来可期这些东西。
    柳华珺信心十足,自然格局也放得更大,并不在乎这一点半点的时间。
    “好,这些门道我不熟悉,还得麻烦柳姐挑大梁了。”
    秦绝含着笑意,语气自然地转向了别的话题,“说起来,今明两天我这边有点忙,柳姐要是联系不上的话,还麻烦直接讲给我经纪人听。”
    电话那端微妙地顿了一下,随即响起柳华珺的浅笑声:“知道啦。”
    她状似随意地问道:“是有新工作了?恭喜。”
    “新工作安排在后面了。”秦绝已经出了公寓的电梯,如实道,“今天和剧组的朋友们团建,明天么,蒋舒明导演叫我一起吃顿饭。”
    柳华珺笑意更深:“这样啊,挺好,年轻人忙一点,只要不影响身体健康,都不错的。”
    “嗯,我也这么想。”
    秦绝含笑点头,又和柳华珺商量了些专辑相关的事,便挂断通话,向最近的地铁站走去。
    果然如此。
    她降低存在感混在人群中,思绪渐远。
    柳华珺就是有意让自己为蒋舒明的《风雪芙蓉》供曲,也不知道这事与杨柳娱乐有什么关系,能让她把线牵到秦绝这里来。
    或许等见到蒋舒明就知道了。
    秦绝将这事暂且放下,转了两班地铁,按着曲楠给的地址到了团建的地方。
    正如曲楠本人所说,这是沪城很有名的一条网红美食街,不远处是个博物馆,不少游客在参观了博物馆后,都会顺路过来吃吃逛逛,人气虽然没旺盛到第一梯度,却也足够热闹。
    就像现在,才早上八点钟,就有不少人聚集了。
    六月中旬刚好高考结束不久,今天又是双休,放眼望去要么是家长陪着孩子,要么是少年少女们嘻嘻哈哈地结伴而来,呈现在秦绝眼中的尽是和睦喜乐,让她脸上不自觉浮现出笑容。
    对比末世之中那些断壁残垣,秦绝自然更喜欢当下这份暖融融的烟火气。
    这大概就是为什么民生是亘古不变的发展主题了。
    她双手插兜,优哉游哉地在喧哗的街道边上散着步。
    不论哪个时代,亦或是哪种背景,人民群众永远都是最重要的部分。末世里曾有许多占山为王,自诩一方霸主的人,但最终都成了光杆司令,孤零零地坐在他或她的领土上,凄凉又茫然。
    能够聚起民众,又尽可能长久地将一个组织维持下去的领导者,实在少之又少。
    就连秦绝也忘了,到底是什么时候开始有那么多人选择跟随在她身边。
    那个残酷而荒凉的世界里,自己能好好活下去就不错了,充其量再拉着七军师和她家狗子把日子过下去,活一天算一天。
    但世事,或者说缘分难料,眼见着熟悉的人因各种缘由死去,眼见着七军师不知不觉就拉扯起了军队的雏形,秦绝还是担起了这份责任。
    人一开始哪有什么雄心壮志呢?还不是杀着杀着,就渐渐多了一份沉甸甸的信念,觉得自己或许可以做点什么,改变些什么。
    秦绝闭了闭眼。
    那几十年的时光实在在她心里留下了太多的痕迹,以至于在教导“千色”和“不是灰”的时候,她都下意识地把“战友”和“同伴”的理念灌输给了他们。
    “啧。”
    秦绝咂了咂嘴。
    人老了,就是爱感伤。
    等意识到的时候,她手里已经多了两样买好的东西,一个是纸杯蛋糕,另一个是瓶矿泉水。
    她收养的傻兔兔最爱吃甜的,导致秦绝重生前后始终拥有的技能之一便是做蛋糕,像骑自行车和用筷子似的,一朝会了就终生不忘。
    至于水,则是她又一个刻在骨子里的习惯。
    即便是资源稀缺的末世,即便被人误解成偏宠溺爱,秦绝也还是会把最好最干净的水源留给小狐狸。
    很难形容那孩子在她心里的分量——小狐狸仿佛是澄净美好这类词的具象化,只要有她在,再脏污的人心,再艰苦的环境,秦绝都觉得这世上还留存着一份希望,还有能继续拼杀下去的理由。
    秦绝看了看手里的东西,无奈笑着摇了摇头。
    日子好起来了,潜藏在心底的思念也渐渐探出头来,如丝如缕萦绕在脑中,融于每一个生活上的小习惯。
    “千色”和“不是灰”有彼此为战友,秦绝又何尝没有与她同生共死过的战友呢?
    这突如其来的想念仿佛预示着什么,在秦绝的思绪中留下一点荧荧的痕迹,旋即便悄然消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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